一、集体房屋拆迁纠纷怎么解决?
1、集体房屋拆迁纠纷可以采取的解决方案包括协商、起诉、申请行政裁决等。
集体土地拆迁纠纷,可以通过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双方当事人之间协商的方式来处理,首先双方当事人之间可以就主要的拆迁纠纷事项协商处理,如果是协商不成的,此时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之后还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2、若拆迁方想要采取申请行政裁决的方式处理纠纷,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1)裁决申请书;
(3)被拆迁房屋权属证明材料;
(4)被拆迁房屋的估价报告;
(5)对被申请人的补偿安置方案;
(6)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协商记录;
(7)未达成协议的被拆迁人比例及原因;
(8)其他与裁决有关的资料。
二、发生拆迁纠纷后,被拆迁方可以申请行政裁决吗?
1、发生拆迁纠纷后,被拆迁方可以申请行政裁决。
被拆迁人申请行政裁决,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1)裁决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被拆迁房屋的权属证明;
(4)申请裁决的理由及相关证明材料;
(5)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认为应当提供的与行政裁决有关的其他材料。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予受理行政裁决申请:
(1)对拆迁许可证合法性提出行政裁决的;
(2)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不是拆迁当事人的;
(3)拆迁当事人达成补偿安置协议后发生合同纠纷,或者行政裁决做出后,当事人就同一事由再次申请裁决的;
(4)房屋已经灭失的;
(5)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认为依法不予受理的其他情形。
对裁决申请不予受理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不管被拆迁的是集体房屋,还是其他类型的房屋,都有可能会发生拆迁纠纷,在纠纷发生之后,纠纷当事人首先可以协商处理纠纷。但就实际情况来看,协商后并不能达成和解协议的情形也是比较常见的。对于协商后无法解决纠纷的,直接向法院起诉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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