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公司搬迁怎么赔偿?

最新修订 | 2024-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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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需要根据劳动者工作的工龄来进行赔偿,一般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进行补偿,如果未满一年但满了半年的,那么也是可以按一个月的工资来进行计算,未满半年的按半个月工资支付。
哺乳期公司搬迁怎么赔偿?

一、哺乳期公司搬迁怎么赔偿

哺乳期内公司搬迁的赔偿:如果搬迁至市外,员工自己选择不去的话,可以要求经济补偿,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但不会因为哺乳期而额外多付补偿金。如果市内搬迁则没有补偿。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有哪些

(一)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9种情形: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6、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7、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8、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12种情形:

1、用人单位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提前30日通知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提前30日通知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用人单位提前30日通知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依法裁减人员的;

6、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依法裁减人员的;

7、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

8、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

9、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10、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11、因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搬迁如果搬到外地改变了劳动合同注明的地点,劳动者不愿意去的,用人单位是需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补偿,对于补偿的标准就可以按劳动者工作的年限和时间来进行计算并支付,这样才能保障到劳动者的利益不受到任何的损失,从而也不会产生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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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间公司搬迁怎么补偿?
哺乳期间公司搬迁应当是根据搬迁的距离来进行补偿。实际上如果搬迁就是在市内搬迁,是不存在的补偿方面的问题的,主要就是因为劳动合同的内容,并没有发生变更。如果搬迁的距离比较远的话,将会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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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公司搬家有赔偿吗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哺乳期公司搬家有赔偿吗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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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我现在还在哺乳期,在公司工作了近六年现公司要搬迁了,对我不也没有什么说,就说让我自动离职,像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办呢?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宝宝还在哺乳期怎样起诉离婚的解答如下:哺乳期离婚的问题取决于夫妻是诉讼离婚还是协议离婚,还取决于是妻子提起离婚诉讼,还是丈夫提起离婚诉讼。
(一)丈夫提起离婚诉讼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妻子处于哺乳期的,男方提出离婚是不可以的。但是,在女方哺乳期期间,男方提离婚并非绝对不允许,如果女方有重大错误,或因婚后与人通奸怀孕,或者分娩期间与人乱搞两性关系等,人民法院查明属实,可以受理该离婚案。
(二)妻子提起离婚诉讼妻子可以在哺乳期离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女性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可以提出离婚。如果女性决意要在哺乳期离婚,经法院审理查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的,法院依据事实情况可以判决离婚。尤其是男方的过错使女方提起离婚,那么判决其离婚对女性和婴儿可能反而会更好,更有利于保障她们的权益。
(三)夫妻协议离婚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都愿意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的问题达成协议后,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婚姻法没有对哺乳期期间的协议离婚予以禁止。因此,只要夫妻双方愿意且达成协议,那么夫妻可以在哺乳期办理协议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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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公司搬家,有没有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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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女工的哺乳哺乳期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对女职工的哺乳期有哪些规定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和《劳动法》规定: 1.女职工在哺乳期内,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 2.上班有困难者,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休半年的哺乳假,工资不低于百分之八十。 3.女职工较多的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自办或者联办的形式,建立有专人管理的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托儿所、幼儿园待设施: (1).女职工在一百人以上的单位,应设女职工卫生室;女职工在四十人以上、一百人以下的单位,应设置简易温水箱及冲洗器;流动或分散工作的单位,可发单人自用冲洗用具。 (2).有五名以上哺乳婴儿的单位应设哺乳室。 (3).有二十名以上幼儿单位应设托儿所。 4.用人单位对于女职工不得以其结婚、怀孕、生育、哺乳为由降低其工资待遇;也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也不能终止劳动合同,必须延续到哺乳期满方可终止合同。 5.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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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公司搬家有没有赔偿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哺乳期公司搬家有没有赔偿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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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女工哺乳期可以延长哺乳假吗,哺乳期工资怎么计算?
[律师回复]
一、女工哺乳期可以延长哺乳假吗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特殊情况的哺乳期延长规定:‘体弱儿’指满一周岁的婴儿患有佝偻病(除临床体格症状外,需作血生化或腕骨摄片证实),贫血营养不良、严重先天性畸型(如先天性心脏病脑发育不全兔唇裂腭等)以及一年内住院3次的”。哺乳期结束后,能否延长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问题解答》中规定,女职工哺乳婴儿满周岁后,一般不再延长哺乳期。如果婴儿身体特别虚弱,经医务部门证明,可将哺乳期酌情延长。如果哺乳期满时正值夏季,也可延长一二个月。《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15条规定,婴儿满一周岁后,经区、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确诊为体弱儿的,可适当延长女职工授乳时期,但最多不超过六个月。
二、哺乳期工资怎么计算六个半月按照工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六个半月哺乳假的工资按本人原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按女职工请产前假或请产假前正常出勤月的实得工资(不包括生产性津贴和奖金)计算。若女职工生活困难,符合本市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单位应按有关规定给予困难补助。如女职工六个半月哺乳假期满后,确有困难,要求继续请假为婴儿哺乳的,各单位可根据生产和女职工的实际情况,哺乳假可酌情延长,但不得超过一年。这期间,其工资按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发给(生活确实有困难的,可适当提高,但最高不超过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还有一点需要提醒:单位增加工资时,女职工按规定享受的产前假、产假、哺乳假,应作出勤对待。由于缴费基数是与工资相关的,一般情况下是不会低的。只有收入高于平均工资300%,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才会生育津贴比工资低。低的部分应由单位补足。规定是这样的:“从业妇女,其生产或者流产当月领取的生育生活津贴,因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高于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而不足其缴费年度工资收入的,不足部分应当由单位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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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生完孩子之后乳水特别少,孩子大部分的时候都要喝奶粉,那我要是哺乳期不喂奶有哺乳假吗
[律师回复] 哺乳假只是员工的一项福利,单位必须给的一项福利,但是员工没有随便改变的权利,如果不享受这项福利只能作为放弃。不会给予其他的补偿,下面我找了点关于哺乳假的一些资料,希望能帮到你。
法律只规定了产假,产假到期后按时上班,对哺乳期间没有假期规定。法律规定对孕期、产期、哺乳期职工不得辞退,除非严重违反公司制度。
法律关于哺乳期的有关规定列举如下:
根据国家劳动部《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规定,在劳动范围上,单位不得安排哺乳期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 劳动,禁忌从事的劳动也主要是指超过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和强体力劳动。另外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一般也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哺乳时间、哺乳假方面的规定主要是指:
1、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
2、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
3、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哺乳时间是每个生育女职工都有权享受的。
其他法律法规也有相关规定,规定内容与上述差不多。各省也有不同的规定,比如四川省:根据《四川省贯彻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办法》,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婴儿身体较弱或单位没有托幼设施、上班路程较远的,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6个月。哺乳假期间,工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80%发给,不影响晋级、调工资,并计算工龄。对于女职工较集中的用人单位,还应根据本单位实际,建立哺乳室、托儿所或幼儿园、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等妇幼保健设施,并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哺乳、照料婴儿等方面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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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公司搬家不去有赔偿吗
有赔偿。公司搬迁属于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情况,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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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哺乳期能延长哺乳假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女职工哺乳期能延长哺乳假吗问题解答如下, 女职工哺乳期可以延长哺乳假吗
如女职工六个半月哺乳假期满后,确有困难,要求继续请假为婴儿哺乳的,各单位可根据生产和女职工的实际情况,哺乳假可酌情延长,但不得超过一年。具体如下所述:
一、女工哺乳期可以延长哺乳假吗
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特殊情况的哺乳期延长规定:
‘体弱儿’指满一周岁的婴儿患有佝偻病(除临床体格症状外,需作血生化或腕骨摄片证实),贫血营养不良、严重先天性畸型(如先天性心脏病?脑发育不全?兔唇?裂腭等)以及一年内住院3次的”。哺乳期结束后,能否延长呢?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问题解答》中规定,女职工哺乳婴儿满周岁后,一般不再延长哺乳期。如果婴儿身体特别虚弱,经医务部门证明,可将哺乳期酌情延长。如果哺乳期满时正值夏季,也可延长一二个月。《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15条规定,婴儿满一周岁后,经区、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确诊为体弱儿的,可适当延长女职工授乳时期,但最多不超过六个月。
二、哺乳期工资怎么计算
六个半月按照工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六个半月哺乳假的工资按本人原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按女职工 请产前假或请产假前正常出勤月的实得工资(不包括生产性津贴和奖金)计算。若女职工生活困难,符合本市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单位应按有关规定给予困难补助。
如女职工六个半月哺乳假期满后,确有困难,要求继续请假为婴儿哺乳的,各单位可根据生产和女职工的实际情况,哺乳假可酌情延长,但不得超过一年。这期间,其工资按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发给(生活确实有困难的,可适当提高,但最高不超过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由于缴费基数是与工资相关的,一般情况下是不会低的。只有收入高于平均工资300%,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才会生育津贴比工资低。低的部分应由单位补足。
规定是这样的:“从业妇女,其生产或者流产当月领取的生育生活津贴,因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高于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而不足其缴费年度工资收入的,不足部分应当由单位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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