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的国家所有土地的范围有什么规定

最新修订 | 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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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民法典的国家所有土地的范围有什么规定,集体所有的动产和不动产包括哪些相关的法律规定。
民法典的国家所有土地的范围有什么规定

一、民法典的国家所有土地的范围有什么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八条无居民海岛属于国家所有,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无居民海岛所有权。第二百四十九条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二、集体所有的动产和不动产包括哪些

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六十条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包括:

(一)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

(二)集体所有的建筑物、生产设施、农田水利设施;

(三)集体所有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设施;

(四)集体所有的其他不动产和动产。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的解答。

事实上,国家土地所有权就是指国家对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这些权利的行使主体只能是国家,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进行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国有土地,否则可能构成违法犯罪。

在现实中,各地都设有土地管理部门,一般来说,如果涉及到出让土地使用权等行为,需要经过土地管理部门的审批。

如果大家有关于土地等方面的其他问题,也欢迎各位读者到律图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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