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商业拆迁时如何赔偿

最新修订 | 2024-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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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商业拆迁的赔偿标准并不是法律统一规定的,商业拆迁属于民事行为,赔偿标准是公司和被拆迁人之间协商确定的。如果是行政拆迁,征地补偿政策是由政府部门制定的,但商业拆迁是自愿的,赔偿标准没有固定的数值。
一般商业拆迁时如何赔偿

一、一般商业拆迁时如何赔偿?

商业拆迁的赔偿标准不是法定的,赔偿标准由公司和被拆迁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是不成拆迁的,商业拆迁不同于行政拆迁,两者有以下区别:

1、政府拆迁签订的是行政合同,商业拆迁签订的是民商事合同;

2、政府拆迁由地方政府主导,商业拆迁由商业人员主导;

3、政府拆迁以公共利益需要为目的,商业拆迁以盈利开发为目的;

4、政府拆迁涉及范围较广,商业拆迁特定性较强。

二、不履行商业拆迁赔偿合同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吗?

不可以,不履行商业拆迁赔偿合同的可以按约定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诉,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是:

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必须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具有可执行的内容;

3、申请执行人必须是法律文书规定的权利人或者权利承受人;

4、义务人没有按期履行义务;

5、属于执行法院管辖

三、不履行商业拆迁赔偿合同申请仲裁的条件有哪些?

(一)有仲裁协议;

(二)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三)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四、行政拆迁怎么赔偿?

行政拆迁没有赔偿金,行政拆迁需要支付下列补偿金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五、行政拆迁违法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

行政拆迁违法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申请国家赔偿需提供以下材料:

1、赔偿申请书,载明受害人的基本情况、赔偿请求、事实根据和理由、申请日期,并由赔偿请求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

2、赔偿请求人的身份证明材料,赔偿请求人不是受害人本人的,应当提供与受害人关系的证明;赔偿请求人委托他人代理赔偿请求事项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身份证明;代理人为律师的,应当同时提交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及律师事务所介绍函;

3、证明侵权行为造成损害及其程度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材料。

商业拆迁时如何赔偿的这个问题是没有办法准确回答的,商业拆迁的赔偿标准没有法定的上限或者下限,如果公司和被拆迁人之间不能协商确定赔偿标准,公司也不能申请人民法院强制。因为商业开迁不具有任何强制执行力,如果是行政拆迁,有任何正当的理由情况下被拆迁人必须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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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拆迁与商业拆迁有什么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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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拆迁与商业拆迁有哪些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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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拆迁主体不同
顾名思义,商业拆迁其主体应该是商业人员,在实践中主要集中在开发商、企业家群体上。而政府拆迁,是由地方政府主导,依据地方政策进行。
二、拆迁目的不同
商业拆迁是盈利性开发,是一种有偿平等交易,以达到双赢的目的。而政府拆迁是以“公共利益”需要为目的,非营利性,需要给被征收人不低于原有生活水平的拆迁补偿。
三、拆迁范围不同
商业拆迁很多是针对一户或是几户的房屋的征收拆迁,特定性比较强。而政府征收拆迁一般都是一个村或是一个区域,涉及范围比较广,且除了包含国有土地上及土地上房屋的征收拆迁,还包含集体土地及其土地上的房屋。其被拆迁的人数和范围都要比商业拆迁宽很多。
四、拆迁意愿不同
商业拆迁是居于开发商与被拆迁人在平等地位上的协商谈判,在一致意见下达成的民商事合同。其特点是双方自愿、有偿,交易价格可以不是市场价格。而政府拆迁是行政征收方与被拆迁人签订行政合同。虽然也要遵循自愿和平等协商的原则,但大部分被拆迁人并不会自愿被拆,由此而引发了很多征收拆迁矛盾,被征收人的利益遭受很大损害。还有一点是:政府拆迁,法律规定要按照市场价格给予被拆迁人足额补偿,但事实上政府拆迁给予的拆迁补偿普遍偏低。从这个角度来比,商业拆迁对于被拆迁人来说,获利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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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拆迁签订的是民商事合同。所以,在商业拆迁中引发的纠纷,可进行仲裁、提起民事诉讼等手段解决。而政府拆迁是行政合同,救济手段是复议,或提行政诉讼等。二者依据的法律和行为手段都有所不同,被拆迁人要有所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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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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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土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土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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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拆迁是否可以进行强拆?
商业拆迁是可以强制拆迁的,那么在进行商业拆迁时拆迁方和被拆迁方达成了一致并签订相关协议后,被拆迁人如果没有按照规定的内容去执行时,拆迁方也是可以采取强制拆迁的方式进行的,但是在进行强制拆除的过程中也是要按照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去进行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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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拆迁的补偿标准,以当地的拆迁政策为准,一般来说,有两种方式(是以房换房(宅基地等)、货币补偿),一般是按拆迁规定时期内,符合分配条件的本集体内所有成员(不包括未迁走户口的外嫁女、外嫁女是否有权分配本村利益,需根据当地的村规民约调整),按一定的比例分配;  
二,拆迁居住房屋补偿(仅供参考):  

1)征地拆迁居住房屋,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  前款规定的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房屋建安重置价(房屋重置价格)是指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重新建造与被拆除房屋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的全新状态的房屋的正常价格。拆迁房屋的评估价格不包括房屋的装饰价值。简单说,建造同样的房屋需要多少钱再算上折旧率。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市房地资源局核准的房屋拆迁评估资格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及价格补贴标准,由被拆除房屋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布。  

2)征地拆迁居住房屋,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应当按下列规定对未转为城镇户籍的被拆迁人予以补偿安置:  
(一)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  
(二)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被拆迁人不得再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给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  被拆迁人申请宅基地新建房屋的审批程序,按照国家和本市农村住房建设的有关规定执行。  

3)拆迁居住房屋,还应当补偿拆迁人搬家补助费、设备迁移费、过渡期内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并自过渡期逾期之日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  

4)拆除居住房屋附属的棚舍以及其他地上构筑物的补偿,按照本市有关国家建设征地的财物补偿标准执行。  

5)征地农业人口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和土地补偿费,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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