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地公告出来多久能给钱?
1、征地公告出来一个月左右可能会给钱,但是具体的期限现行法律规范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2、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二、征地公告由哪个部门发布?
1、对土地进行征收时,征收土地获得批准的,征地公告发布的主体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2、征用土地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
(2)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
(3)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4)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
3、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本集体经济组织被征用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
(2)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3)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4)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
(5)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
(6)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不管是集体类型的土地,还是国有土地,都有可能会被征收,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征用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用土地公告,在此公告之中,会包含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等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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