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部门可否撤销房屋产权证,房产确权后有什么好处

最新修订 | 202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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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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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房产部门可否撤销房屋产权证,房产确权后有什么好处的问题带来帮助。
房产部门可否撤销房屋产权证,房产确权后有什么好处

一、房产部门可否撤销房屋产权证

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地产登记管理部门可以依职权撤销房产证的,撤销房产证后,要办理注销登记。《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一)不动产灭失的;

(二)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的;

(三)不动产被依法没收、征收或者收回的;

(四)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导致不动产权利消灭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不动产上已经设立抵押权、地役权或者已经办理预告登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因放弃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提供抵押权人、地役权人、预告登记权利人同意的书面材料。

二、房产确权后有什么好处

1、房屋确权是保障房屋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它是唯一完全的物权。

2、房产确权也是房地产权登记、权属变更、转让、评估、抵押、中介服务等的产权、产籍的管理的法定依据。

房屋产权登记,是物权公示的一种形式。

房屋权属证书只是一种权利的证明,而不是权利本身,登记行为并创设权利。

登记机关对房屋权属进行登记发证,只是对权利内容的一种书面记载,产生公示和公信的效力。

所有权是所有人依法对自己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是对生产劳动的目的,对象,手段,方法和结果的支配力量,它是一种财产权,所以又称财产所有权。

所有权是物权中最重要也最完全的一种权利,具有绝对性、排他性、永续性三个特征,具体内容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置等四项权利。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地产登记管理部门可以依职权撤销房产证的,撤销房产证后,要办理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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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还需注意的是,撤回登记申请不同于撤销登记,撤回登记申请使登记行为中断,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果,而撤销登记是将已记载于登记簿的权利予以注销,其属于物权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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