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有可能是属于物权纠纷,房屋被拆迁后,就房屋权属产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房屋确权。在房屋拆迁时,如果和房屋产权人,也就是房东达成协议,解除租赁合同的,或者被拆迁人给进行安置的,那么,拆迁人对房东给予补偿后,就不再给补偿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纠纷解决方式】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二百三十四条
【物权确认请求权】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1、跟房东解除租赁协议的
在房屋拆迁时,如果和房屋产权人,也就是房东达成协议,解除租赁合同的,或者被拆迁人给进行安置的,那么,拆迁人对房东给予补偿后,就不再给补偿了。
其实,这道理也比较简单,已经被安置,有住处了,那么就不算有损失了。所以,当然不能再拿补偿款了。
2、跟房东还没解除租赁协议的
(1)拆迁人提供置换房屋的,房东就要跟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就是跟签在新提供的住处的租赁合同。
(2)可以获得补偿费用有:搬迁补助费,停产停业损失费等。
要是对补偿款不满意的话,那么可以及时去申请行政复议。确定申请行政复议的,要按照下面的步骤来:
(1)是认为政府拆迁侵犯的合法权益的相对人;
(2)有明确的拆迁人;
(3)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根据;
(4)属于依法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范围;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房屋拆迁的纠纷实际上是比较多的,按照法律当中的规定应当来确定哪方面产生纠纷,然后才能够确定这属于哪种纠纷的类型,比如说如果是属于关于房屋的所有权问题所引发的纠纷,那么是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来解决,而且这个属于物权方面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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