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媳赠与公婆房产怎么缴税

最新修订 | 2024-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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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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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儿媳赠与公婆房产怎么缴税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儿媳赠与公婆房产怎么缴税

一、儿媳赠与公婆房产怎么缴税

依据契税暂行条例规定,儿媳将房屋赠与公婆的,按房屋现值的百分之六征收契税,契税是由受让人缴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三条凡土地房屋之买卖、典当、赠与或交换,均应凭土地房屋所有证,并由当事人双方订立契约,由承受人依照本条例完纳契税。(注解:

根据宪法规定,土地不准买卖、典当、赠与或交换,故不征收契税,下同。)第四条契税由土地房屋所在地之县(市)及相当于县(市)之人民政府征收之。第五条契税税率之规定如下:

买契税,按买价征收百分之六。典契税,按典价征收百分之三。赠与契税,按现值价格征收百分之六。

二、有哪些

情况对房产赠与行为应予以限制

(1)对那些拥有房产,想在生前就把房产赠与子女或他人、而自己又无别的住所和稳定的经济来源的老人所为的房产赠与行为,应考虑到老人将房产赠与后,如果子女对其不好,不尽赡养义务,将其扫地出门,老人就无处可住,其权益将受到侵害,而且这种情况,实际生活中时有发生。

为保护老人的合法权益,减少家庭纠纷,此种房产赠与行为,一般不予公证。

(2)对为了逃避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如赡养老人抚养子女等,而将自己的房产赠与他人的行为,或被继承人生前将自己的房产赠与他人,而家庭成员中有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简称“双缺乏”)的继承人,且被继承人赠与房产时没有给“双缺乏”的继承人保留必要份额的,此种赠与,也应予以限制,因此赡养父母、抚养未成年子女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如果不给“双缺乏”的继承人保留必要份额财产,那么,“双缺乏”的继承人的正常生活将得不到保证,而被推给社会,这将会给社会和国家造成不必要的负担。

(3)一些人为了逃避履行债务、缴纳税款、支付劳动报酬等义务,而将自己的房产赠与他人,对这种规避法律的行为,一经查出,拒绝予以公证。

(4)实践中,有的当事人在未取得应继承房产的所有权之前,在声明自己放弃继承权的同时,又将自己应得的份额赠与他人,这种情况,不能直接办理赠与公证

继承权作为一种具有人身性质的财产权利,与特定的人身紧密相连,是不能转让的,只有在办理了继承手续,对应继承的份额取得了所有权之后,继承人才能将该份额赠与他人所有。

因此,公证处对这种情况的赠与应予以否定,劝当事人先办理继承权公证,之后再办理赠与公证。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契税暂行条例规定,儿媳将房屋赠与公婆的,按房屋现值的百分之六征收契税,契税是由受让人缴纳的。

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律图网进行咨询,律图网有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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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警要掌握技巧,要明确告知自己所感受到的强烈威胁和恐惧!必须坚持让警察到现场。一些人要看到警察才知道事态严重性,才变的老实。
  如果以上方法不适用,那么使用第二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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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向当地申请人生保护令
  人生保护令会要求施暴方不得再打骂被保护人。文章开头的事件中,张女士就申请了保护令,后来婆婆违反保护令,被采取了强制措施。
  对于这种情况,如果施暴方再犯,那么会采取强制措施。将依法对其实施拘留并处罚金,如果情节恶劣,被执行人有可能触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而根据刑法规定,对人民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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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达到一定伤情,追究施暴方刑事责任(一般针对家暴惯犯)
  《刑法》规定故意伤害造成一定程度伤害的,处拘役、者管制、有期徒刑。此法针对那些不见棺材不掉泪施暴者,必须要靠法律严惩的方式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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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离婚(针对长期家暴)
  根据《婚姻法》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而家庭暴力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或其他手段,对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因此,即使动手的人是婆婆而并非丈夫,仍然可以认定为家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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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达到一定伤情,追究施暴方刑事责任(一般针对家暴惯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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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赠送房屋给儿子要缴税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正常过户给子女,肯定是要交税,看子女是否有资格购房,首套的话,90平米以下,契税1,非首套的话契税3要是做赠与的话,要有公证费
产继承法律规定是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把被继承人所遗的房产转归继承人的行为。它是房地产转让中的一种方式。但这种转让方式主要是指土地使用权或房屋所有权的转移行为,而不是直接反映商品的关系。继承是一种法律制度,继承关系要在一定的条件下才能发生。
一、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
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有的房产所有权人为了避免继承人在日后可能会因争夺房产而产生纠纷,在生前就将房产权交给继承人,如分给某个或各个子女,这也是合法的行为,但这不是继承,因为这时继承还没有开始,而是生前的赠与行为。
二、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能作为继承人的继承人。这是继承的
第二个条件。被继承人如果立下遗嘱,将房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是捐献给国家、集体,这也是被继承人处分遗产的方式,但这不是继承而是遗赠。
三、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
这是继承的
第三个条件。有的房产是共有的,如常见的夫妻之间的共有,当一方死亡以后,并不是所有的房产都成了遗产。这时,应当先将房产进行产权分割将属于被继承人配偶的份额(除有约定者外,一般应分出房产份额的一半)分割出来以后,再对遗产进行继承。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被继承人死亡后,如果生前立有遗嘱,或是曾经与某一社会组织或个人签订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应当先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对遗产进行处理。没有遗嘱或协议的,则按法定继承处理。法定继承是依照法律的规定,由继承人按继承顺序、继承份额进行继承。
《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顺序是指上述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顺序。《继承法》将继承人分成两个继承顺序: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先由
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及虽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全部放弃或丧失继承权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继承份额是指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时,份额一般均等。对于有特殊困难的人、未成年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应该予以照顾,适当多分配一些遗产。对于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继承人经过协商一致,可以平均分配遗产,也可以不平均分配遗产,这一点在房产的继承上尤为重要。
继承人的继承权可以因继承人的下列行为而丧失: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人的
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房产的继承和分割与其他财产不同,房产虽然可以分割但这种分割是有限的,如不能把一间房屋分成许多份。在这种情况下,可以由继承人共同继承,作为共有的房产。如一定要分割时,可以采用作价分割的方法。房地产继承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法定继承,即死者生前没有交待或立下遗嘱,因此继承的顺序以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另一种是遗嘱继承,即死者在生前留有明确的意愿和指示,指示把自己的遗产死后留给什么人继承。
父亲赠送房屋给儿子要缴税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正常过户给子女,肯定是要交税,看子女是否有资格购房,首套的话,90平米以下,契税1,非首套的话契税3要是做赠与的话,要有公证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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