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集体土地江西省农村旧房拆除有补助吗

最新修订 | 2024-08-01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征收集体土地江西省农村旧房拆除没有补助有补偿,无论是旧房还是新房本质上都属于村民的合法财产,各地人民政府作出了征地决定以后没有权力无偿拆迁村民的个人房产。但拆迁补偿金的计算方法不是法定的,是地方政府部门规定的。
征收集体土地江西省农村旧房拆除有补助吗

一、征收集体土地江西省农村旧房拆除有补助吗?

征地拆迁没有补助,有征地补偿补助金补偿金的法律性质是不一样的,但补偿标准是各地政府部门自行规定的。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二、征收集体土地自建房拆迁补偿有哪些?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针对农村的低保户、五保户各地方政府部门有危房改造补助政策,危房改造补助金和征地拆迁补偿金的法律性质没有任何可比性。虽然征收集体土地江西省农村旧房拆除没有补助,但是征地主管部门必须先支付补偿金,农村的房屋拆迁也应该遵守先补偿后搬迁的基本原则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7k字,预估阅读时间9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422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征收集体土地江西省农村旧房拆除有补助吗
一键咨询
  • 177****060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044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483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560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144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515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440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33****523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141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576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802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374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422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665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427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沭阳178****6986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苏州152****7502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扬州152****4307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江西旧房拆迁补偿标准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江西旧房拆迁补偿标准相关的法律规定。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江西省工伤住院伙食补助标准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住院伙食的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1.1“当地国家机关”,这一点要注意是受害人当地;
1.2其次是一般工作人员,不能把此任意扩大;
1.3“可以参照”,并非必须参照,这就要求人民在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充分发挥自由裁量权来确定伙食补助费,如果有比“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更合理的标准确定,如在某些时候由于特殊的自然灾害导致伙食费用的高涨,此时再依据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确定显然有失公允,应当依据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确定。
1.4《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50元。
当然,在各地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确定伙食补助费时,可以参照财政部门关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确定。
例如:2008年1月1日实施的《山东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际标准内凭据报销的办法,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省内30元、省外50元。出差人员回单位报销时,须凭出差期间开具的合法餐饮票据,在标准被报销伙食费”。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江西省婚假多少天
婚姻假期通常在1-3个工作日。多数省级行政区如广东、湖北、四川遵循国家法规,仅给三天婚假。但山西、甘肃保留长达30天的婚假。具体时长依据各省或直辖市条例,因地区差异而有所不同。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劳动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
10w+浏览
劳动纠纷
江西省工伤住院伙食补助费标准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住院伙食的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1.1“当地国家机关”,这一点要注意是受害人当地;
1.2其次是一般工作人员,不能把此任意扩大;
1.3“可以参照”,并非必须参照,这就要求人民在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充分发挥自由裁量权来确定伙食补助费,如果有比“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更合理的标准确定,如在某些时候由于特殊的自然灾害导致伙食费用的高涨,此时再依据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确定显然有失公允,应当依据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确定。
1.4《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50元。
当然,在各地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确定伙食补助费时,可以参照财政部门关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确定。
例如:2008年1月1日实施的《山东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际标准内凭据报销的办法,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省内30元、省外50元。出差人员回单位报销时,须凭出差期间开具的合法餐饮票据,在标准被报销伙食费”。
江西省工伤住院伙食补助费标准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住院伙食的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1.1“当地国家机关”,这一点要注意是受害人当地;
1.2其次是一般工作人员,不能把此任意扩大;
1.3“可以参照”,并非必须参照,这就要求人民在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充分发挥自由裁量权来确定伙食补助费,如果有比“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更合理的标准确定,如在某些时候由于特殊的自然灾害导致伙食费用的高涨,此时再依据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确定显然有失公允,应当依据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确定。
1.4《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50元。
当然,在各地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确定伙食补助费时,可以参照财政部门关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确定。
例如:2008年1月1日实施的《山东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际标准内凭据报销的办法,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省内30元、省外50元。出差人员回单位报销时,须凭出差期间开具的合法餐饮票据,在标准被报销伙食费”。
江西省工伤住院伙食补助费标准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住院伙食的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1.1“当地国家机关”,这一点要注意是受害人当地;
1.2其次是一般工作人员,不能把此任意扩大;
1.3“可以参照”,并非必须参照,这就要求人民在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充分发挥自由裁量权来确定伙食补助费,如果有比“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更合理的标准确定,如在某些时候由于特殊的自然灾害导致伙食费用的高涨,此时再依据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确定显然有失公允,应当依据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确定。
1.4《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50元。
当然,在各地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确定伙食补助费时,可以参照财政部门关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确定。
例如:2008年1月1日实施的《山东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际标准内凭据报销的办法,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省内30元、省外50元。出差人员回单位报销时,须凭出差期间开具的合法餐饮票据,在标准被报销伙食费”。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42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江西省婚假多少天
婚姻假期通常在1-3个工作日。多数省级行政区如广东、湖北、四川遵循国家法规,仅给三天婚假。但山西、甘肃保留长达30天的婚假。具体时长依据各省或直辖市条例,因地区差异而有所不同。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劳动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
10w+浏览
劳动纠纷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江西省司法鉴定办法
经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现将《江西省发展改革委 江西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鉴定收费管理意见(试行)》、《江西省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基准价》印发给你们,并自下发之日起试行,试行期两年。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非法集资事件频频发生,我身边有一个人非法集资,我要举报吗,举报有奖励吗,我想了解一下江西省非法集资举报的奖励方法
[律师回复] 第三章 奖励程序及标准
  第九条 举报奖励工作部门接到举报后,不得推诿、拒绝举报,属于本单位权限内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开展查处工作,不属于本单位权限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举报线索移交相关部门处理。相关部门接到移交线索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开展查处工作。案件查处部门受理举报并立案查处的,应当及时通报同级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十条 非法集资行为查处部门应当在对非法集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或收到法院生效判决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提出奖励意见,报同级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十一条 各级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可以采取“一案一议”或集中处理的方式对举报线索进行审核并发放奖励。采取集中处理的每半年不少于一次,特别重要的线索应及时予以认定并发放奖励。
  第十二条 举报人应当在接到奖励领取通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由本人或者委托他人凭奖励通知及有效身份证件到案件查处机关同级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取奖金。举报人无正当理由逾期未领取奖金的,视为放弃奖励。
  第十三条 举报奖励资金由各级财政统筹安排,及时足额拨付。
  第十四条 举报奖励级别及额度根据被举报行为的违法程度及举报人对查处工作的帮助程度分以下三个等级:
  
(一)一级举报及奖励:提供非法集资活动的详细事实、线索及关键证据,协助查处工作,举报内容与违法犯罪事实相符,举报的非法集资行为被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决的,按照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罚没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举报人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最低不低于2000元。
  
(二)二级举报及奖励:提供非法集资活动的事实、线索,未提供直接证据,不直接协助查处工作,且举报内容涉嫌犯罪,按照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罚没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举报人奖励,最高不超过5万元,最低不低于1000元。
  
(三)三级举报及奖励:提供非法集资活动的事实、线索,举报的非法集资行为被有关行业主监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按涉案罚没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举报人奖励,最高不超过5万元,最低不低于100元。
  对全国或全省有较大影响的大要案的举报,经报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奖励数额按照罚没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可不受本条第一款限制。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42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江西省拆迁补偿标准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江西省拆迁补偿标准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我有个朋友是江西的,他最近出了工伤,我去看他时,他要我帮他了解一下工伤的待遇,请问江西省工伤保险待遇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一、工伤保险待遇主要的补偿标准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到24个月本人工资,根据劳动者的劳动能力障碍等级确定)、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根据受伤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和劳动者的劳动能力障碍等级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据受伤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和劳动者的劳动能力障碍等级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停工留薪期工资(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确定)、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二、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劳动者工伤待遇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俗称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等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并且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一般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收到裁决书15天内可以起诉到法院。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及受伤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征地拆迁 > 房屋拆迁 > 征收集体土地江西省农村旧房拆除有补助吗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