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如何买卖

最新修订 | 2024-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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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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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实际的生活中,我们的工作、学习过程中都可能会遇到很多的法律问题,因此就需要学习更多的法律知识了。如果您现在正在面临着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如何买卖的法律问题,需要通过法律的武器来帮助您的话,可以了解本篇文章中的法律知识来解决。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如何买卖

1.将名称修改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将引言修改为:

“为正确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的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3.将第一条修改为:

“依法登记取得或者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九条至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取得建筑物专有部分所有权的人,应当认定为民法典第二编第六章所称的业主。

基于与建设单位之间的商品房买卖民事法律行为,已经合法占有建筑物专有部分,但尚未依法办理所有权登记的人,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二编第六章所称的业主。

”4.将第二条修改为:

“建筑区划内符合下列条件的房屋,以及车位、摊位等特定空间,应当认定为民法典第二编第六章所称的专有部分:

(一)具有构造上的独立性,能够明确区分;

(二)具有利用上的独立性,可以排他使用;

(三)能够登记成为特定业主所有权的客体。

规划上专属于特定房屋,且建设单位销售时已经根据规划列入该特定房屋买卖合同中的露台等,应当认定为前款所称的专有部分的组成部分。

本条第一款所称房屋,包括整栋建筑物。

”5.将第三条修改为:

“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共有部分外,建筑区划内的以下部分,也应当认定为民法典第二编第六章所称的共有部分:

(一)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通道、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属设施、设备,避难层、设备层或者设备间等结构部分;

(二)其他不属于业主专有部分,也不属于市政公用部分或者其他权利人所有的场所及设施等。

建筑区划内的土地,依法由业主共同享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但属于业主专有的整栋建筑物的规划占地或者城镇公共道路、绿地占地除外。

”6.将第五条修改为:

“建设单位按照配置比例将车位、车库,以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处分给业主的,应当认定其行为符合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六条有关‘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的规定。

前款所称配置比例是指规划确定的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与房屋套数的比例。

”7.将第六条修改为:

“建筑区划内在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之外,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增设的车位,应当认定为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第二款所称的车位。

”8.将第七条修改为:

“处分共有部分,以及业主大会依法决定或者管理规约依法确定应由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应当认定为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九)项规定的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9.将第八条修改为: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第二款和第二百八十三条规定的专有部分面积可以按照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面积计算;

尚未进行物权登记的,暂按测绘机构的实测面积计算;

尚未进行实测的,暂按房屋买卖合同记载的面积计算。

”10.将第九条修改为: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业主人数可以按照专有部分的数量计算,一个专有部分按一人计算。

但建设单位尚未出售和虽已出售但尚未交付的部分,以及同一买受人拥有一个以上专有部分的,按一人计算。

”11.将第十条修改为:

“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未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九条的规定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请求排除妨害、消除危险、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业主以多数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其行为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12.将第十一条修改为:

“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本栋建筑物内的其他业主,应当认定为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九条所称‘有利害关系的业主’。

建筑区划内,本栋建筑物之外的业主,主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应证明其房屋价值、生活质量受到或者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13.将第十二条修改为:

“业主以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其合法权益或者违反了法律规定的程序为由,依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决定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决定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14.将第十四条修改为:

“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擅自占用、处分业主共有部分、改变其使用功能或者进行经营性活动,权利人请求排除妨害、恢复原状、确认处分行为无效或者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属于前款所称擅自进行经营性活动的情形,权利人请求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将扣除合理成本之后的收益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或者业主共同决定的其他用途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行为人对成本的支出及其合理性承担举证责任

”15.将第十五条修改为:

“业主或者其他行为人违反法律、法规、国家相关强制性标准、管理规约,或者违反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作出的决定,实施下列行为的,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条第二款所称的其他‘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一)损害房屋承重结构,损害或者违章使用电力、燃气、消防设施,在建筑物内放置危险、放射性物品等危及建筑物安全或者妨碍建筑物正常使用;

(二)违反规定破坏、改变建筑物外墙面的形状、颜色等损害建筑物外观;

(三)违反规定进行房屋装饰装修;

(四)违章加建、改建,侵占、挖掘公共通道、道路、场地或者其他共有部分。

”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可以更好的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从而能让业主清楚特定房屋的规定、以及其他与业主切身利益相关的规定,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从而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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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如何买卖?
1、你要先了解清楚你房子现在的情况,问清楚还能不能进行更名,2、没有贷款,那么接下来你们就可以按合同上的规定先付定金/首付3、如果有贷款,需让买方联系自己办理贷款4、如果开发商那边说不能更名了,只有等房产证下来,办理过户手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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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如何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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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1、审查中介的资质
选择有营业执照的房产中介公司比较可靠,没有营业执照是不允许办理房产中介公司业务的,所以没有任何保障,可能收了钱人就跑了。
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在其经营场所比较醒目的位置公示下列内容:营业执照和备案证明文件、服务项目、业务流程、收费项目、交易资金监管方式、信用档案查询方式、投诉电话及价格举报电话、政府主管部门或者行业组织制定的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房屋买卖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2、签订书面合同
中介公司不是你的代理人,中介公司是为买卖双方服务的,所以不要轻信中介公司服务人员的口头承诺。
3、签订两方协议
最好与中介公司直接签订两方协议,不签订买方、卖方和中介公司的三方协议,因为三方协议中,往往是中介把责任都推给了买卖双方,自己只收取中介费不承担责任。
4、必要时签订补充协议
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买卖双方花在签订合同的时间都很仓促,不仔细看条款,中介只告诉你在哪签名,买卖双方根本不知道合同中有关中介的义务和责任是如何约定的。
建议应在特别约定中对有关事项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留存,特别是针对中介的虚假承诺,否则一旦发生争议,买方或卖方将难以举证而承担不利风险。
5、要求中介公司进行房源真实性核验
在居间合同里约定:因房源真实性有误导致买方损失的,就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的额度是多少,比如房产交易中信息披露的透明度问题至关重要,房屋坐落、房屋性质(是否两限房、经济适用房、央产房等)面积、周边配套、房龄、朝向等问题,有无共有权人、是否被抵押、是否为学位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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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中介公司安排与房屋权利人见面,当面核对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与身份证、户口本是否一致,如果房屋产权人不出面,购房者应要求其出具委托授权书,并约定中介有复印和保留这些文件的义务,否则中介公司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7、把中介公司提供的文件,作为合同的附件
比如中介公司提供房屋的户型图,房产证复印件,以及其他证明资料可以作为居间合同的附件。
8、保留中介公司经办人信息
可以要求跟中介公司索要经办人的胸卡复印件,工作卡的复印件,或索要经办人名片。因为经办人可能不是买卖合同中载明的经纪人,在发生争议以后中介公司可能会不承认经办人是公司的员工。
9、明确中介公司的服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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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论是更名和撤销合同备案,都需要得到开发商的同意和。但撤销合同之前需要先到房管局申请,之后才可以办理。如果有出售条件,是可以办理转按揭手续,首先是要取得银行的同意,可以先向贷款的银行提出申请。
3.银行一般情况下,不办理转按揭手续。一般是是房主自筹资金还清贷款,取出产证;也有的是客户以定金形式支付部分现金给卖方,以帮其取回房产证,这取决于客户对卖方及所委托的中介公司的信任程度,而这种方式对买方来说存在风险,一般不会被接受。
4.虽然管理部门规定二手房交易可以办理转按揭手续。但在实际操作中,不同银行有不同规定,具体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银行方面,据目前所知,只有建设银行可以办理按揭转让。同时需要您委托中介代理公司向银行方面申请转按揭事宜,二手房转按揭业务银行不接待个人办理申请,需要您委托中介代理公司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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