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需要缴纳一定的税费,该税费里既包括了个人所得税、契税、印花税,也包括了增值税和印花税等多种税费。
一般来说,在二手房的买卖当中,个人所得税由卖方给付。
其税费给付标准是按照当时所转卖的房屋获得的收入,在扣除财产原值和办理手续过程中的一些合理费用之后,剩下的余额再乘以百分之二十,便是卖方需要缴纳出去的个人所得税。
契税这项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通常是在纳税人和卖方签订土地或者是房屋归属权转移相关的合同的当天,又或者是在取得具有土地或者房屋权益转移合同一样的性质的相关凭证当天。
如果说在房屋买卖过程中,房产证的办理是由开发方帮忙代办的话,买方可以直接将税费交给开发商就行了,然后再由开发商转交到负责产权产籍管理工作的有关部门。
如果是买方是自己去办理房产证的话,可以由买方自行交给产权产籍管理工作的相关部门。
但是在这五种情况下,房屋出售者是可以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第一种情况是,这套房距离当初购买已经超过五年的时间,这个五年的时间,一般是以房产证上登记的日期为准,同时还需要满足房屋所有者在房产登记的省份只有唯一的一套房子时,出售时可以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二种情况是继承过来的房产,如果原来的房屋所有人已经去世,而他的法定继承人或者说是遗嘱上面写好的继承人、受赠与人,可以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而直接拥有该房产。
第三种情况是房屋所有人将自己的房产无偿地赠送给自己的配偶、父母或者孙子(女)、兄弟等直系亲属的,可以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四种情况是房屋所有人将房子无偿地赠送对对自己负有赡养或者抚养的义务人,义务人在接受房产时可以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需要向有关公证机构提供可以证明其抚养或赡养关系的公证书或者是证明书。
第五种情况是夫妻双方离婚时分割的财产,根据相关规定,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因为办理离婚的手续而进行房屋产权过户的情况下,是可以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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