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买卖新商品房还是进行二手房的交易,这个过程中必然会涉及到过户手续的办理,那自然也就免不了要缴纳相应的税费。其中一项税费就是契税,不同的房产类型对契税的标准不同。但这个买卖二手房产契税是卖方缴纳么?可能很多人并不清楚,下面就让律图小编来为你解答疑惑吧。
一、买卖二手房产契税是卖方缴纳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九条,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日,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日。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一般而言契税由买方交,如果房产证由开发商代办,就买房交给开发商,由开发商再转交给产权产籍管理核心。如果自己办理房产证,则由买房自己将契税直接交纳给产权产籍管理核心。
二、二手房卖方要缴纳什么税
根据我国关于房屋税收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转让二手房需要交纳的税费有以下几种:
1、营业税: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个人转让住房应按“销售不动产”税目征收营业税,税率为5%。又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2号)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应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住宅小区建筑面积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含)以下、实际成交价格在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价格的1.2倍以下。不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为非普通住房。
自2008年1起,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3、个人所得税
转让二手房,要交纳个人所得税。以其转让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转让收入为实际成交价格。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8号)规定,对转让住房收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可凭原购房合同、发票等有效凭证,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允许从其转让收入中减除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所谓合理费用,指的是纳税人按照规定实际支付的住房装修费用、住房贷款利息、手续费、公证费等费用。
纳税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可按3%的比例核定征税。个人转让自用五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经地方税务机关核实,其所得暂免征个人所得税。
4、附加税费
转让二手房时,卖房人应以应纳营业税额为计税(费)依据,适用税(费)率如下:
(1)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市区7%,县城、镇5%,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计征;
(2)教育费附加按3%的征收率计征;
(3)地方教育附加按2%的征收率计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随同营业税一并征免。
结合上文内容,我们知道在一般情况下买卖二手房的,此时的契税应该是由买方来承担,但实践中如果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的话,其实也是可能出现卖方承担契税的情况。另外,在买卖二手房的过程中,卖方需要承担的税费小编也一并作出了介绍。要是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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