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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较小的物业。
3.物业服务管理的内容。
物业管理的内容主要是对物的管理、维护和对人的管理、服务。
主要包括:
(1)常规性的公共管理、服务。
这是物业服务管理的基本业务内容。
其主要包括:
房屋建筑主体的管理;
物业公共设施、设备的管理;
公共环境卫生的管理;
绿化管理;
保安管理;
消防管理;
车辆道路管理;
公共代办性质的服务;
物业管理维修基金的管理;
做好管理费用的核收和使用管理;
协助政府进行社会管理。
(2)针对性的专项服务。
这些服务项目一般不在统一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的范围之内,属于委托性的特约服务,为满足业主、使用人的个别需求,受其委托而提供,需由业主单独提出服务要求并支付服务费用。
包括:
日常生活类服务,如收洗衣服,代购物品,接送小孩上学等;
商业服务类,如商业网点的开发与管理,餐饮及各项经营活动的开展;
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类,如在高级住宅区提供游泳等健身活动场所;
金融服务类;
代理与中介服务,包括代办物业的租赁等。
随着近年来我国的社会经济水平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业主入住小区,此时在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之间,是一定要签订相关的物业服务合同的,此时合同中也是需要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的,物业公司是有义务提供相应的物业服务的,并且也是有一定的权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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