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物业之间的纠纷怎么解决的?
(一)房屋漏雨、反潮的情况的解决对于房屋质量问题,是物业矛盾最重要的导火索,因为一般前期物业都是由开发公司出资设立的子公司,业主出现房屋质量问题时,都会给物业公司打电话,会有人过来维修,但实际那些人并不是物业公司的。
因为开发公司并不直接建设房屋,而是委托有资质的建设单位具体施工,房屋的质量并不能马上暴露出来,所以在双方合同中一般会约定有质量保证金,国家规定楼顶质保期为5年,所以如果有质量问题,开发公司是不会给施工单位质保金的。
业主出现漏水问题,都会通过物业公司联系施工单位,由施工单位派人来进行维修。
其实物业公司在这个过程中仅仅负有将需要维修的用户名单通知给开发公司,然后由开发公司督促施工单位负责维修。
所以如果房屋在五年之内出现漏雨、返潮等质量问题时,而物业公司已经通知开发商了,就是已经尽到了相应的义务。
如果通知到施工队不给修理,或者修理后仍有瑕疵,正确的做法是,起诉开发商,要求开发商履行维修的义务,因维修费用并不是由开发商来负责,它会以扣质保金为由,督促施工单位去维修。
如果用拒交物业费抗议,而不去起诉开发商,一旦过了五年质保期,施工单位的质保金已经领走,开发商就不会管的。
如果房屋在五年之内没出任何质量问题,而五年后出现了,可以研究启动房屋维修基金进行维修。
(二)邻居私自圈地,违建,物业不管的情况的解决近年来,新闻经常爆料业主违法占用公共区域或者自己加盖违建房,但这种情况下,物业公司负有管理责任,但大多的时候,物业公司只能劝说,并无强制力,管理多了吧,还会导致该业主因不满物业多管闲事,而不交物业费,所以物业公司在处理此类事情时,往往会睁只眼闭只眼。
遇到这种情况,业主可以通过向行政执法投诉,最好在违建房没有盖起来之前就找行政执法,如果一旦业主把违建房盖起来了,要求拆除的程序就比较麻烦,就会导致行政执法不愿意作为。
(三)财物被盗,物业不赔偿的情况的解决很多小区会出现业主的自行车,电动车被盗的情况,但不是只要丢失物业就有责任,这需要区分不同情况,只有物业公司未尽到相应的责任而丢失时,才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所以,当财物丢失时,应该尽快联系物业公司,调取监控录像,并及时报警。
很多时间物业公司的监控坏了未及时修复,或者园区管理不严格,外来人员随意出入,那么物业公司就需要对此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和物业之间发生纠纷需要按照实际的情况进行处理。
如果是邻居私自圈地、违建,物业不管,遇到这种情况,业主可以通过向相关部门投诉。
如果是财物被盗,物业不赔偿的情况,只有物业公司未尽到相应的责任而丢失时,才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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