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降工资违反劳动法吗

最新修订 | 2024-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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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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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无故降薪是违反劳动法的行为。根据《劳动法》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公司经营不善确实要进行降薪的,需要与员工协商达成一致,且要采用书面形式。
突然降工资违反劳动法吗

一、突然降工资违反劳动法

无故降薪是违反劳动法的行为。

公司经营不善确实要进行降薪的,需要与员工协商达成一致,且要采用书面形式。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5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被无故降薪的,劳动者可以以“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理由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劳动单位根据工作年限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不予支付,劳动者可以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

二、被迫辞职,有经济补偿吗?

正常情况下,员工提出辞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但是在一些特定的情形下,即使员工主动辞职,单位也要支付经济补偿,这种辞职通俗的说法叫“被迫辞职”,法律上的规定是指因为用人单位存在一些违法行为,侵害劳动者的权益的,劳动者可以据此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共规定有六种情形,劳动者可以“被迫辞职”,这六种情形分别是:

1、单位不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环境存在安全隐患。主要是指劳动环境不好或者存在重大隐患,易发生工伤事故,对劳动者的人身安全是重大威胁。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用人单位有义务及时支付包括加班费在内的全部工资,未及时足额支付,是对劳动者权益的重大侵害。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的。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缴纳或不依法缴纳社保,均是违法行为。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法,侵害劳动者权益的。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有管理权,但也不能任意的进行经济处罚。例如,请假一天,扣三天工资;迟到一次罚款1000元,单位无经济处罚权。

5、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主要是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的权利的;违反法律、行政法强制性规定的。如果有这三种情形的劳动者可以随时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

6、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这一项是个兜底的法律条款,将来的其它的法律、法规如果有规定劳动者可以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的,可以直接适用这一项。

用人单位如果有上述六种违法行为之一的,劳动者可以据此为由被迫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并且无须提前三天或三十天通知,只要通知到用人单位就可以。

如果公司采取降薪的方式来恶意逼迫员工辞职的,那么员工在辞职时,可以要求获得经济补偿金。要是公司采取合理的方式对员工进行降薪处理,而员工不接受而辞职的,一般不能获得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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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老板突然降工资合法吗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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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职降薪违反劳动法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降职降薪违反劳动法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1、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必须具备明确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劳动报酬等事项,而对于劳动合同约定事项的变更,需企业与员工协商一致。
2、企业单方面变更工作岗位,且降低劳动报酬的,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视同变相解除劳动合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需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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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突然降薪该如何处理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公司突然降薪该如何处理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您好,您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约定了“变岗变薪”制度劳动报酬是劳动合同中的重要条款,若有更改应当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如果公司无正当理由突然降薪,您可去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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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突然降工资怎么办
公司突然实施降薪策略应该如何应对若贵司擅自降低员工薪资,而劳动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在限定期限内予以补发未发放之薪酬时,贵司有责任按照应付未付款项之百分之五十到百分之一百之间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追加赔偿款;若是因上述情况导致劳动者单方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贵司必须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以示公正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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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1、用人单位单方给劳动者降工资的做法是违法的。
2、《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实际上,调整工资水平,必须建立在与劳动者协商并取得劳动者书面同意的基础上,否则,单方将定工资水平属于违反劳动法规定的行为。用人单位为了日后一劳永逸,在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甲方有权根据公司的实际需要以及乙方的工作表现随时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劳动报酬,乙方不得拒绝”,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随意降低劳动者的工资待遇。此种行为实质上也是不可取的。首先,依据《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劳动报酬属于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第29条又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用人单位单方调整劳动者的工资待遇,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范畴。第35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劳动合同必须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所以,无论是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用人单位降薪的权利,还是以调岗为由,均不能未经劳动者同意即单方决定降薪,否则劳动者是有权利申请劳动仲裁追讨克扣的工资的。
二、相关的法律法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从该规定可看出,这是指个别调整,即企业与劳动者采用签订个别劳动合同方式确定。在这种情形下调整工资,是一种双向的法律行为,是双方平等的协商关系。企业可以提出调整工资的要约,劳动者也可以自主地确定是否接受。如果劳动者接受,则双方达成变更协议,用人单位降低劳动者工资待遇不违法,双方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不接受,可以拒绝签订合同,此时用人单位再降低劳动者工资待遇,显然违反法律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企业调整工资的另一种情况即是企业根据效益情况对工资进行普遍调整,这也应当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调高工资,这是企业一种增加义务的单方承诺,一般情况下不会发生纠纷,应当是合法的另一种则是降低工资,这是企业一种削减义务的单方要约。企业降低工资的行为还必须符合劳动法规的规定,如果企业没有履行协商程序,没有出台调整工资方案,也没有以通知的方式告知员工,更没有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备案,该项工资调整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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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突然降职降薪合法吗
一般来讲,企业随便给员工降职降薪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但具体情况得具体分析,主要还是得看企业有没有合理的理由,还有是不是按照合规的程序来操作。要是企业没有和你商量,也拿不出充分的证据证明你干不了现在的工作,或者存在其他符合降职降薪条件的合法情况,那这么做肯定会损害你作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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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突然降薪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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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工资违反劳动法多长时间需提出异议
[律师回复] 对于降工资违反劳动法多长时间需提出异议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用人单位恶意降工资,劳动者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为有效期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准备的材料及程序:  
一、受理事项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应提交的材料  
(一)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一式两份,内容包括: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住址、联系电话。  
2、用人单位的名称、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3、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5、致送单位名称。  
(二)递交《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的同时,向劳动仲裁委员会递交下列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劳动关系相关证明;其它证明材料。  
3、申请人系用人单位的,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有委托代理人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系律师的提交律师事务所公函;代理人系公民的,提交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受理和仲裁程序  
(一)递交劳动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  
(二)申请书符合要求的,仲裁委员会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自做出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说明理由,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提讼。  
(三)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四)劳动争议仲裁公开进行,但当事人协议不公开进行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仲裁庭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  
(五)当事人接到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回申请处理,对被申请人可以缺席裁决。  
(六)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并将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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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违反劳动合同的工资约定降薪怎么办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企业违反劳动合同的工资约定降薪怎么办问题解答如下,
一,不可以,公司需要和当事人协商一致,才能变更合同(降薪处理),否则不能随意调整职工的岗位及薪资待遇。  
1,如果公司单方面降级处理,当事人可以和公司沟通协商解决;  
2,协商不一致的,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  
3,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可以解决;  
4,如果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辞退等),可以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  
二,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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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租者突然不租了,违约金谁付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其实,不管是谁的责任,最后由谁支付违约金得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处理如下:
1、如果租赁合同中有相关违约金的约定,那么约定违约金该谁付就谁付。按照合同约定处理,有事先说好的就按说好的办,这一点是无需质疑的。
2、如果合同中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那么可以协商谁违约谁承担违约金。就合租者的问题,如果是因为其中一两个合租人不想继续租了,导致其他合租人无法继续负担房租,那么可以就这个情况跟合租者协商要对方为此承担全部或是较重的违约金。
3、如果协商不成的,可按照违约金一人一半或租客少付合租者多付的方式支付违约金。
另外,租房合同中的违约金怎么定,实践中的做法如下:
1、违约金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数额的限制,一般是根据双方预测的因一方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大小来确定的。
2、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到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到请求减少违约金。
法律法规: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三条 【损害赔偿的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一百一十四条 【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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