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超建是否可能被拆除?
1、房屋超建不一定可以拆除,是否拆除,由乡、镇人民政府依法确定。
《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2、超建房属于违章建筑,以下违章建筑不会被拆除:
(1)若违法建筑对现有规划实施的影响程度并不严重,可以采取补救措施改正,则无须拆除。
所谓严重影响规划实施的情况,一般是指占用规划道路红线、规划绿地或广场、市场、车站等公用设施用地,或影响四邻、消防、交通等情形。
这一做法的实质,是比例原则的运用,即以达到行政执法目的和目标为限,采取对相对人利益损害最小的方式进行拆违。
(2)虽然对现有规划实施的影响程度严重,但却不能拆除。
即拆除违法建设可能影响相邻建筑安全、损害无过错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或者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情形。
(3)因当地政策落实不到位等原因导致无批建手续或翻建手续,但属于村民唯一住宅的情形。
由于农村发展程度及行政管理、村庄规划制定推行等方面的实际情况,宅基地房屋普遍存在手续不全甚至没有手续的情况。
二、开发商超建的房子能买吗?
1、开发商超建的房子能买,但建议做好不要买。
因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的,而且此类房子很难取得房产证,风险极大。因开发商超规划建房,是没有商品房预售证的,是不能办理房产证的。所以,开发商未经许可预售房屋,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2、如果购房的时候,开发商殡没有告知房屋属于超建房,那么购房者可以退房。
如开发商在签订合同时,隐瞒了有关部门许可预售的房屋不包括涉案房屋这一事实,按照相关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超建房属于违章建筑,但并非所以的违章建筑都一定会被拆除。如果相关国家部门作出了拆除超建房的决定,那么房屋的所有权人是不能获得补偿的。除了不能获得补偿外,修建方还有可能需要支付罚款。故此不管是个人,还是单位,都最好不要修建此类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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