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摸底是否要动迁了?
1、房屋摸底并不代表一定会要动迁。
调查结果出来,大部分人想要拆迁,那么政府会公布征收公告,评估公司入户评估,这时候也要签字,就是评估公司进入实际进行勘察调查,要给个证明,所以要在评估公司勘察记录上面进行签字。
评估结果出来以后,征收办就要挨家挨户的进行谈话,根据当地政府政策、评估结果,给如下补偿是否满意,不管满意不满意都要签字确认。这个是征收部门证明他们对征收户进行约谈的证明,以防后期征收户说没有跟起约谈等。
2、房屋拆迁的流程:
(1)调查核实。拆迁人收到征地批文后,首先要到派出所、房管站抄录征地范围内的常住人口,以及全部房产情况,按表格逐一登记,并上门大量核实。
(2)逐户走访。拆迁人应成立拆迁小组,对所有的被拆迁人逐户走访,全面进行宣传接触,了解被拆迁人的拆迁安置愿望。
(3)编制拆迁计划。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以及国家、地方有关拆迁的法律规定,及时编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确定拆迁时间、拆迁步骤和拆迁形式。
(4)申请拆迁。拆迁人持有关的国家批文、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向当地拆迁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申查批准并领到拆迁许可证后,方可进行拆迁。
(5)发出拆迁公告。拆迁许可证一经批准发放,拆迁主管机关应将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以公告或其他形式予以公布,同时应作好房屋拆迁的宣传、解释工作。
(6)签订协议。在公告规定的时限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按国家和本地区关于安置、补偿的有关规定在自愿、有偿的基础上签订协议书。协议应明确补偿办法和数额、安置面积和地点、搬迁过渡方式和时限以及违约责任等。协议经双方同意,可送拆迁主管机关备案和公证机关公证。
(7)实施拆迁。被拆迁人搬迁后,拆迁人应及时在批准的拆迁范围和期限内实施拆迁。
二、发生拆迁纠纷村委会能作证吗?
1、发生拆迁纠纷村委会不一定能作证
具体是否可以作证,与村委会是否了解拆迁纠纷有关。除了村委会,周围邻居和当地民众亲眼、所见表述的证词,可以作为证人证言。
2、除了村委会等的证词之外,在拆迁案件中,较为常见的证据如下:
政府发布的公告、张贴的通知、送达的处罚决定书,这些文件都能作为书证提交;拆迁方在强拆现场暴力方式执法的录音录像作为视听资料证明强拆事实。
政府作出房屋的征收决定之前,需要进行风险评估。但并非只要进行了风险评估,后期一定会作出房屋的征收决定。对于政府决定征收房屋的情形,相关获得的房屋征收许可证的单位,可以按照既定的流程实施拆迁行为,根据规定,在实施此类行为之前,需要先支付拆迁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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