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对拆迁补偿不满意的,可以申请行政裁决,不服的还可诉讼。对方不可以强行拆除,拆迁单位必须申请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二、提起行政诉讼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1)起诉阶段
在该阶段,原告要写起诉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要注意以下几点:
①原告必须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②要有明确的被告;
③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明确的事实根据;
④属于受诉法院的管辖。
(2)受理阶段
在该阶段,法院要对起诉进行审查,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的案件决定受理,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
(3)审理前的准备阶段
在该阶段,主要是各种诉讼文书的提交和发送,有以下几个环节:
①法院要组成合议庭,要向被告发送起诉状副本;
②被告向法院提交答辩状和有关材料,法院再向原告发送答辩状副本;
③法院为诉讼进行其他准备工作。
(4)开庭审理阶段
在这个阶段,重点是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法庭的审理形式有开庭审理和书面审理(不需要当事人到场)。
(5)判决阶段
经过审理,法庭查明了事实,依法作出判决。注意,行政诉讼一般不以调解结案,但行政赔偿诉讼和附带民事诉讼可以调解。判决有以下形式:维持判决、撤销判决、履行判决、变更判决。判决后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在法定的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从而引起二审。
(6)执行阶段
判决后,当事人在法定的期限内不上诉的,判决生效,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拆迁不公平的行为是会让被拆迁方的利益受到损失,只要有不满意的后果,那么就可以申请裁决,如果对裁决不服的就可以向法院起诉,但在起诉前也需要多方面的收集证据,只有证据齐全自己才会有胜诉的机率,从而可以更好的保障到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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