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制拆除违法建筑是哪个部门?
强制拆除违法建筑是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的。
(一)对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可以依法组织强拆;
(二)对于作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经人民法院裁定准予组织强拆;
(三)依据《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
“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
(四)对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已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经过司法诉讼,已产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组织强拆。
二、强拆的履行程序是什么?
法律对拆迁程序有着明确的规定,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的相关规定,拆迁应履行下列程序:
首先由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协商;协商不成,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组织调解;调解不成,则由管理部门作出裁决。在裁决限定的搬迁期限过后,被拆迁人仍未自动搬迁的,由拆迁人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强制执行的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组织听证,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后,向政府提出行政强制拆迁申请。
政府部门对申请审查核实后作出准予行政强制拆迁的决定,并责成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实施。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收到决定后,应当提前15日通知被拆迁人,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强制拆迁时,应当组织作好证据保全工作。执行机关要将拆迁过程记入笔录,由各方签名或盖章。如此,合法的拆迁程序才算完结。
三、强制性拆除的规定是什么?
法定强制拆迁程序复杂、耗时较长等客观因素,但拆迁纠纷涉及面大,牵扯了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是全社会的关注焦点,因此房地产开发企业一定要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拆迁和解决纠纷,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成本和风险;也希望更多的业主能拿起法律武器,通过正当的手段和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违法建筑强拆时要看执行主体以及强拆的判决结果是否合法,要按照国家出台的相关法律规定来办理,房屋是一定不能进行强拆的,如果发现这种情况,公民是有权利有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强制拆除违法建筑是哪个部门,是由当地的人民政府来处理的,当然的,县级以上的地方人民政府才享有强制性拆除违法违章建筑物的权利。看完本篇文章内容,如果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问题,会有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