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公司辞退员工补偿标准2024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2-26
浏览10w+
张恒律师
张恒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07人
专家导读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江苏公司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是什么的问题带来帮助。
江苏公司辞退员工补偿标准2024是什么

一、江苏公司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辞退员工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包括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因劳动者能力不足等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实行经济性裁员的,都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而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有以下标准:

(1)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辞退员工的,要承担赔偿责任,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用人单位辞退不用支付补偿金的情形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劳动者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如果遭公司辞退,公司肯定是需要正当的合理理由,如果没有充足的理由,是需要支付劳动者相应赔偿金的。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江苏公司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是什么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疑问的话,可以查看本站的其他普法内容,或者也可以咨询律师为您解答。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3.4千字,阅读时间约12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58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江苏公司辞退员工补偿标准2024是什么
一键咨询
  •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617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146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222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888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302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830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101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621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544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430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547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054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307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426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461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江苏突然辞退员工怎么补偿
公司突然辞退员工,在无正当理由情况下需要给员工补偿,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额外再补偿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经济补偿金根据员工的入职年限计算,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遇到这种情况,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赔偿损失。
10w+浏览
劳动纠纷
我叔叔前几年跟朋友一起合伙成立了一家公司,当时因为去国外,就没怎么管理公司,现在回来管理准备辞退一些员工,所以公司主动辞退员工需要写辞职报告吗?
[律师回复]
1、公司辞退员工,协议离职,员工不需要写辞职报告。
2、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公司和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而如果是员工主动辞职的,公司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经济性裁员
指用人单位为降低劳动成本,改善经营管理,因经济或技术等原因一次裁减20人以上或者不足20人以上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劳动者。经济性裁员具有严格的条件和程序限制,用人单位裁员时必须遵守规定。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劳动合同是单位和员工之间签订的协议,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但是如果出现可以解除合同的事由时,是可以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中处于强势地位,所以一般法律会偏向于保护劳动者的权益。
快速解决“劳动纠纷”问题
当前358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江苏突然辞退员工如何补偿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江苏突然辞退员工如何补偿问题带来帮助。
10w+浏览
劳动纠纷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58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江苏突然辞退员工怎么补偿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江苏突然辞退员工怎么补偿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10w+浏览
劳动纠纷
我是江苏省某一企业单位的员工,妻子需要休产假,所以我又准备陪妻子,那么请问一下江苏男方陪产假规定是如何的呢?请相关人员为我帮助解答一下,谢谢大家!
[律师回复] 金选教育范文
江苏陪产假规定2018
1610 2019-05-15查看源文档
江苏陪产假规定2018
《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未对陪产假做出明确的规 定,具体要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实际规定,基本都见 于各地的计划生育条例中。当然,还存在有的地方有陪产假, 有的地方没有陪产假的情况。
一、广东陪产假规定
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本省户籍 独生子女父母,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享受相应的优待奖励补助,其中优待奖励补助包括产妇除享 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产假;男方享受十日 的看护假。产假、看护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 和全勤评奖。
二、上海陪产假规定
根据《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晚婚的公 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晚婚假七天。符合本条 例规定生育的晚育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晚 育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三天。晚婚假期间享受 婚假同等待遇,晚育假、晚育护理假期间享受产假同等待遇。
三、江苏省陪产假规定
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对晚婚的, 延长婚假十天。夫妻双方晚婚的,双方享受;一方晚婚的, 一方享受。对晚育的,延长女方产假三十天,给予男方护理 假十天。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江苏突然辞退员工怎样补偿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江苏突然辞退员工怎样补偿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10w+浏览
劳动纠纷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58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江苏用人单位辞退员工补偿标准
公司辞退员工赔偿标准如下:第一为经济补偿是按照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且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第二为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依照法律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10w+浏览
劳动纠纷
我在江苏省一家企业单位应聘签订劳动合同上班,现在正在怀孕期间准备休产假了,那么请问一下江苏二胎产假国家规定2019问题是如何的呢?请帮助解答一下。谢谢
[律师回复] 根据《江苏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可以将产假分列为以下几项:基本产假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15天;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42天。所以产假不仅仅是片面的顺产假期。下面一起来看看江苏产假的详细规定吧,以及产假工资计算方式。
江苏产假国家规定多少天,江苏二胎产假最新规定
问题
一:江苏省最新的产假规定是多少天呢?如何进行休假?
答:女职工生育时,从预产期前的15天开始,顺产产假128天,难产的(即剖腹产)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另外,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问题
二:男职工的陪护假期规定是什么?
答: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陪产假(亦称护理假)的期限,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妻子生育期间,男方享有15天护理假(国家法定节假日不计入)。并且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护理假的,享受10天的生育津贴。
问题
三:生二胎是否可以享受生育保险?生育津贴是什么?
答:女职工生育二孩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可按照职工生育保险规定享受相关待遇。目前,江苏省的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生育津贴是职工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获得的工资性补偿。
问题
四: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是否可以同时享受?
答:不可同时享受。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之规定,此处需要分是否缴纳生育保险两种情况进行讨论。

一、用人单位为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产假期间可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计算方式为:(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规定的假期天数。生育津贴低于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补足;高于其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标准的,高出的部分用人单位不得截留。生育津贴不缴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未给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由用人单位照发,这里的工资应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岗位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应是女职工休产假之前的月工资标准。另外,女职工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报销生育医疗费用及疾患生育手术费用。
问题
五:南京市对于生育津贴有什么特殊规定?
答:根据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的《 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贯彻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的规定:职工下列休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
1、妊娠满2个月不满3个月流产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7个月引产的,享受98天的生育津贴;
2、实行输卵管结扎或复通手术的,享受21天的生育津贴;
3、实行输精管结扎手术的,享受7天的生育津贴;输精管复通手术的,享受14天的生育津贴;
4、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享受2天的生育津贴;
5、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护理假的,享受10天的生育津贴。
参考法条: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七条:“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十天。
自1月1日起,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
前两款规定的假期视为出勤,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前两款规定的假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劳动关系 > 江苏公司辞退员工补偿标准2024是什么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