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法律中有劳动合同法关于社保的规定吗?

最新修订 | 2024-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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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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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法律中有劳动合同法关于社保的规定吗?
国家法律中有劳动合同法关于社保的规定吗?

一、国家法律中有劳动合同法关于社保的规定吗?

《劳动合同法》当中关于社会保险的规定是用人单位必须依法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没有依法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劳动者是可以当时就马上解除劳动合同的。并且,因为公司没有交社会保险费给职工个人带来的损失都要由公司承担和弥补的,此时解除劳动合同还可以额外的获得经济补偿。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以不缴纳社保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有关规定,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产生劳动争议,可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二、社保各个险种的作用是什么?

1、养老保险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2、医疗保险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3、工伤保险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补足差额。

4、失业保险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5、生育保险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综上所述,正常情况下通过社会保险的参保范围是能够体现出整体就业情况,只要是依法就业的就不应该没有投保,而事实上绝非像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如此,有些用人单位在社会保险当中是选择性的交费,或者直接选择最低档的交费,更有甚者,劳资双方在长期的劳动关系当中从来都没有交过社会保险,劳动者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及时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不受到侵害。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国家法律中有劳动合同法关于社保的规定吗?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疑问的话,可以查看本站的其他普法内容,或者也可以咨询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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