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已填写好的劳动合同书的内容有什么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已填写好的劳动合同书的内容有什么?
甲方:某某
乙方:某某
1、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某年某月某日生效,合同期限为一年,其中试用期为三个月。
2、工作内容: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需要,担任岗位工作。
(2)乙方自费办证,持证上岗,按照甲方要求,按时完成甲方交给的工作数量,达到甲方要求。
(3)负责工程成本核算及甲方随机安排一些工作。
劳动保护由甲方提供,费用从乙方工资中扣除,根据工程施工连续性的特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提供必要的住所,水电。
4、劳动报酬:
月工资2000元/月,工资包括各种劳动保护用品、劳动保险等费用。
5、劳动纪律:
(1)乙方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财务制度,爱护甲方财物,听从项目经理的领导。
(2)严格遵守财务岗位责任制,详见附件。
6、罚则:
(1)由于乙方工作失误,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按损失多少照价赔偿。
(2)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单独解除本合同:
第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第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第三,身体患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第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劳动争议处理:
8、其他:
(1)财务岗位责任制和甲方其他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附件。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某某
乙方代表:某某
某年某月某日
二、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的规定有哪些?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二十二条及第二十三条规定,劳动合同除了必备的主体、期限、报酬等条款外,双方还可以约定试用期、服务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竞业限制、违约金等条款。
可以纳入劳动合同法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条件考量范围的条款至少应满足两个条件:
一是该条款涉及劳动合同双方权利义务调整;二是该合同条款属于合同双方可以协商约定的范围,即不属于法律或法规对劳动合同条款进行强制干预、无协商余地的情形。就劳动合同必备条款而言,合同双方的名称、住所、地址等信息属于客观事实,不涉及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故不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中约定的劳动合同条件考量范围。而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事项涉及双方权利义务,亦可以由双方协商约定,故应属于可以纳入续订劳动合同时比对劳动条件事项范围。此外,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在劳动合同中所约定的服务期、竞业限制条款、违约金等条款,亦涉及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因此亦属于可以纳入续订劳动合同时的新旧合同条件比对范围。
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的规定有当劳动合同中的部分条款涉及到调整双方权利和义务,或者某些合同条款能够通过双方协议进行改动,则可以进行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当中的约定条件。具体有有相关的劳动报酬、福利待遇以及服务期和培训。
对于已填写好的劳动合同书的内容有什么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对此还有其他疑问的话,可以搜索查看本网站其他相关知识,或者咨询律师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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