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屋拆迁纠纷如何处理?
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进行解决,裁决后当事人仍不满意,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2、裁决申请可以由拆迁人、被拆迁人、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任何一方提出。
但必须是与某拆迁事项有直接厉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当事人委托他人申请裁决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无行为能力人由其监护人代位申请裁决的,应出具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明。裁决申请应当在拆迁期限内提出。
3、裁决申请书应当写明以下内容:
(1)房屋拆迁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住址
(2)申请裁决的事实和理由
二、房屋只能由政府统一拆迁吗?
房屋并不是只能由政府统一拆迁,房屋的拆迁形式有以下三种:
1、人民政府组织统一拆迁。
即由人民政府或其专门委托的单位统一进行拆除、补偿、安置等工作。它是国家提倡和鼓励采用的拆迁方式
有条件的城市和城市中实行综合开发的地区,应当实施统一拆迁。
2、自行拆迁。
拆迁人自己对被拆迁人进行拆迁安置和补偿。主要拆迁业务人员必须在拆迁主管机关进行培训,取得拆迁资格证书后才能上岗。
3、委托拆迁。
拆迁人将房屋拆迁的补偿和安置工作委托他人进行。被委托人应当是取得房屋拆迁资格证书的单位。
不管拆迁的是老屋,还是新修建的房屋,在拆迁过程之中,都有可能会引发拆迁纠纷。纠纷发生之后,纠纷当事人最好是及时收集相关对自己有利的证据,然后选择合适的方式处理拆迁纠纷。对于无法收集相关证据,或者虽然已经收集了证据,但是并不知道采取什么方式处理拆迁纠纷的,可以咨询专业律师。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老屋拆迁纠纷如何处理?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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