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是怎样的?

最新修订 | 2024-02-21
浏览10w+
曹静律师
曹静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693人
专家导读 根据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被拆迁方可能会获得几千元的搬迁费、几万元的安置费。标准之中规定了具体补偿数额的,按照标准执行即可。对于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形,在不违反标准的情形下,可以采取协商的方式确定补偿金。
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是怎样的?

一、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是怎样的?

1、被拆迁方可能会获得几千元的搬迁费、几万元的安置费。具体房屋拆迁过渡费的标准是:

(1)征收部门根据被征收家户的人口数,按照每人每月支付过渡安置费;

(2)征收部门根据被征收房屋的面积,按照每平方米支付过渡安置费。

2、房屋拆迁过渡费的标准:

(1)住宅房屋:从逾期之日起,逾期不足6个月(含第6个月)的,按月增加0.5倍临时安置补助费;逾期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按月增加1倍临时安置补助费;逾期1年以上的,按月增加2倍临时安置补助费。增加的标准在原签订协议中的标准上增加。

(2)生产、经营用房超过过渡期限的,其临时安置补助费按拆迁协议确定的标准或评估机构确定的标准照发。

(3)生产、经营用房超过过渡期限的,一年以上的(含一年)每年加发一次停产停业经济损失补助费,也可按月发放。

二、拆迁房子没户口有安置费吗?

1、拆迁房子没户口没有安置费。

拆迁农村房屋时没有户口的,一般可以给予房屋补偿款,但是没有安置补偿款。一般拆迁安置对象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和公房的共居人,

2、屋拆迁没本地户口是否能得到补偿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房屋征收补偿与被征收人的户口没有关系,只要被征收的房屋是被征收人的合法财产,具有房屋产权证,被征收人就可以因房屋征收获得补偿,而且是和本地人一样的公平补偿。

三、安置费的补偿数额怎么计算?

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加上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加上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加上非住宅房屋因停产或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1、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

(1)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2)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

(3)其中,年产值的计算,与土地补偿费年产值的计算方法相同。被征用单位耕地的安置补助费,因人均耕地的数量和平均年产值多少而不等,人均耕地少,平均单位年产值高,支付的安置补助费就高,反之则低。

2、征用其他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

(1)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规定。对征用有收益的非耕地的安置补助费,各地一般按该土地年产值乘以略低于邻近耕地的安置补助费倍数计算;对征用房屋和其他建筑物的地基以及无收益的非耕地,不支付安置补助费。

(2)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制定安置补助费标准时,结合当地的情况,对耕地和非耕地(如园地、鱼塘、藕塘、林地、牧地、草原等)的安置补助费作统一规定。在确定安置补助费时,被征地单位要有准确的应该享受安置补助费的人口数字。

若是被拆迁方选择的补偿方式是产权置换,但是拆迁方并不能立即交付安置房,就有可能需要按照房屋拆迁过渡费补偿标准,与被拆迁方协商确定需要支付的过渡费金额。对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9千字,阅读时间约10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62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是怎样的?
一键咨询
  •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826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584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728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038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736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528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150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154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617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561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440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533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164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160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282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怎么获取临时安置补助费?
临时安置补助费是指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过渡期可能发生费用的补助,通常又称为过渡费。补助对象是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由拆迁人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10w+浏览
征地拆迁
你好请问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费有哪些规定
[律师回复] (一)住宅搬迁补助费:每户每次200元,二次搬迁另按此标准支付。
(二)非住宅搬迁补助费:办公用房5元平方米建筑面积;生产、商业、仓储、加工企业8元平方米建筑面积。
(三)实行产权调换的住宅,自行过渡临时安置补助费根据应安置房屋面积(包含易地安置应增加的面积)在18个月以内按下列标准计算:
1、国有土地住宅临时安置补助费:4元月?平方米使用面积;
2、征地转户住宅临时安置补助费:4元月?平方米建筑面积。
(四)自拆自建的临时安置补助费由拆迁人按下列标准一次性发放:户人口3人(含3人)以下的,1500元户;户人口4~5人(含5人)的,2430元户;户人口6人(含6人)以上的,3240元户。
(五)实行产权调换的非住宅,自行过渡临时安置补助费根据有照建筑面积在30个月以内按下列标准计算:
1、商业用房临时安置补助费:10元月平方米建筑面积;
2、办公、仓库、生产用房等其他非住宅临时安置补助费:5元月平方米建筑面积。
(六)临时安置补助费从被拆迁人交房之月起发放至回迁安置通告时止。
(七)实行产权调换的,拆除房地产管理部门出租的直管公有住宅房屋和单位自管公有住宅房屋,临时安置补助费13由拆迁人付给房屋所有权人,23付给房屋承租人;拆除非住宅的,临时安置补助费由房屋所有权人和房屋承租人平均分配。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临时安置补助费怎么计算?
临时安置补助费是会按每户的人口来进行计算,一般发放标准就会按被拆迁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月10元进行支付;每户每月低于六百元的,一般是会按六百元进行发放。遇到临时安置补助费怎么计算不清楚的,可以参考一下本文的内容。
10w+浏览
征地拆迁
临时安置补助费是什么,如何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律师回复]
一、临时安置补助费是什么临时安置补助费是指在拆迁规定的过渡期限内,由被拆除房屋使用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向被拆迁人支付一定的临时安置补助费作为其自行解决住房的补助。在该过渡期限内,拆迁人已向被拆迁人提供了周转房的,不支付该费。由于拆迁人责任使过渡期限延长的,对自行安排住处的被拆迁房屋使用人,从逾期之日起应当适当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对由拆迁人提供周转房的被拆迁房屋使用人,从逾期之日起应当适当付给临时安置补助费。
二、如何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如何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本文教大家注意从三方面去入手:拆迁补偿的基本方式,签订主体,还有协议内容。
1、拆迁补偿的方式拆迁补偿的方式有两种:既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产权调换可以实行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结算差价或不结算差价的就地安置或异地产权调换。一般在接受被拆迁人委托时应提示委托人,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补偿方式。但是选择权要受到以下两种条件的限制:一是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拆迁时被拆迁人只能选择货币补偿;二是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只能实行产权调换,被拆迁人不能选择货币补偿。
2、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主体由于被拆迁房屋有私有房屋与公有房屋之区别,故拆迁私有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而拆迁公有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房屋使用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共同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分别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1)拆迁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有出租房屋且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

2)拆迁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私有居住房屋的。

3)拆迁房管部门依法代管的房屋的。

4)拆迁宗教团体委托房管部门代理经租的房屋的。上述所称的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私有出租居住房屋,包括由房管部门代理经租的私有居住房屋、落实私房政策后由房管部门代为经租的居住房屋,以及1983年12月17日《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实施前已经建立租赁关系,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且租赁关系延续至今的私有出租居住房屋。
3、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内容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要注意协议应包括以下内容:(
1)订立协议的主体。(
2)被拆除房屋的位置、性质、建筑面积。(
3)补偿安置方式。(
4)货币补偿金额。

5)搬迁期限。

6)违约责任。

7)争议的处理。

8)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还须注意如实行房屋调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内容还应当包括调换房屋的价值金额、面积、地点、层次和房屋交付时间等事项,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支付搬家补助费、设备迁移费。拆迁居住房屋以期房调换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根据建设情况约定过渡期,并遵守过渡期的约定。过渡期内,由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拆迁人还应支付过渡期内的临时安置补助费。搬家补助费、设备迁移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则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房地资源局制定。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62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临时安置补助费新标准是什么
拆迁居住房屋以期房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应当在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中约定临时安置过渡期。
10w+浏览
征地拆迁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关于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的规定是由当地人民政府自行规定,其实,各人民政府规定的临时安置补助的政策也都不一样,有些是产权置换,也有些是实行货币补偿,如果拆迁的时候安置房还没有下来,那政府部门就应该按照同区位的租金标准支付补助费。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厂房搬迁员工如何安置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厂房搬迁员工如何安置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厂房搬迁员工怎么安置
如果员工愿意随着厂房搬迁的,应该给予一定的安置费。如果不愿意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1、搬迁企业原则上应全部安置企业职工。企业应与职工协商变更劳动合同,企业与职工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不成一致,或职工不愿随企业搬迁到新工作场所的,企业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对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2、在企业各项保险未实现市级统筹前,凡列入搬迁改造计划的企业,在原参保地的社会保险帐户可以继续保留,并可在新注册地再开立一个社会保险帐户。以企业搬迁之日为基准日,搬迁前企业在册的在职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其社会保险关系可继续留在原参保地,并继续享受原参保地的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搬迁后企业新招用的人员,可自主选择在企业原参保地参保或在搬迁后所在地参保,并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在全市企业各项社会保险实现市级统筹后,企业搬迁后社会保险关系要按照《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实行属地管理。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
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快速解决“工伤赔偿”问题
当前362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62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征地拆迁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是什么
拆迁居住房屋以期房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应当在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中约定临时安置过渡期。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您好律师,我有一个朋友老家的房子要搬迁,我想问一下那个关于房屋征收补偿临时安置搬迁费标准的问题
[律师回复] 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元组成的补偿金额。以下介绍三种法定评估依据:[1]
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商品房交易均价:是指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
重置价:是指由估价机构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正常价格。
上述三种价格都是拆迁补偿的法定依据,但用途各有不同,在不同情形下分别适用。[2]
产权置换
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
产权置换分为两种形式:
异地安置:是指由于开发商项目不涉及住宅或由于该地块容积率原因,不能进行回迁安置,只能选择在其他地块上新建安置房,再通过产权的增减尽量以等价价值做到产权置换。
回迁安置:是指开发商拆迁重建项目能够完成回迁安置,通过产权置换比例完成回迁安置。
附:目前我国各大城市在拆迁补偿上都有设定人均最低面积,如上海人均最低面积为22㎡,所以拆迁安置。[2]
结合型补偿
顾名思义,这种补偿方式就是指既给货币补偿又给产权置换。
由于我国城市化进程与其他诸多客观因素,导致房价和地价的虚高,因此造成了诸多不能够单单用货币补偿或者产权置换解决的问题,所以就出现了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以上就是关于房屋征收补偿临时安置搬迁费标准方面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到你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当前362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厂房搬迁员工该怎样安置
[律师回复] 对于厂房搬迁员工该怎样安置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厂房搬迁员工怎么安置
如果员工愿意随着厂房搬迁的,应该给予一定的安置费。如果不愿意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1、搬迁企业原则上应全部安置企业职工。企业应与职工协商变更劳动合同,企业与职工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不成一致,或职工不愿随企业搬迁到新工作场所的,企业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对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2、在企业各项保险未实现市级统筹前,凡列入搬迁改造计划的企业,在原参保地的社会保险帐户可以继续保留,并可在新注册地再开立一个社会保险帐户。以企业搬迁之日为基准日,搬迁前企业在册的在职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其社会保险关系可继续留在原参保地,并继续享受原参保地的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搬迁后企业新招用的人员,可自主选择在企业原参保地参保或在搬迁后所在地参保,并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在全市企业各项社会保险实现市级统筹后,企业搬迁后社会保险关系要按照《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实行属地管理。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
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厂房搬迁员工要怎样安置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厂房搬迁员工怎么安置
如果员工愿意随着厂房搬迁的,应该给予一定的安置费。如果不愿意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1、搬迁企业原则上应全部安置企业职工。企业应与职工协商变更劳动合同,企业与职工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不成一致,或职工不愿随企业搬迁到新工作场所的,企业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对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2、在企业各项保险未实现市级统筹前,凡列入搬迁改造计划的企业,在原参保地的社会保险帐户可以继续保留,并可在新注册地再开立一个社会保险帐户。以企业搬迁之日为基准日,搬迁前企业在册的在职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其社会保险关系可继续留在原参保地,并继续享受原参保地的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搬迁后企业新招用的人员,可自主选择在企业原参保地参保或在搬迁后所在地参保,并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在全市企业各项社会保险实现市级统筹后,企业搬迁后社会保险关系要按照《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实行属地管理。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
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厂房搬迁员工怎么样安置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厂房搬迁员工怎么样安置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厂房搬迁员工怎么安置
如果员工愿意随着厂房搬迁的,应该给予一定的安置费。如果不愿意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1、搬迁企业原则上应全部安置企业职工。企业应与职工协商变更劳动合同,企业与职工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不成一致,或职工不愿随企业搬迁到新工作场所的,企业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对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2、在企业各项保险未实现市级统筹前,凡列入搬迁改造计划的企业,在原参保地的社会保险帐户可以继续保留,并可在新注册地再开立一个社会保险帐户。以企业搬迁之日为基准日,搬迁前企业在册的在职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其社会保险关系可继续留在原参保地,并继续享受原参保地的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搬迁后企业新招用的人员,可自主选择在企业原参保地参保或在搬迁后所在地参保,并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在全市企业各项社会保险实现市级统筹后,企业搬迁后社会保险关系要按照《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实行属地管理。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
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征地拆迁 > 拆迁安置 > 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是怎样的?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