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护专项集体合同条款内容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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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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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劳动保护专项集体合同条款内容是什么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劳动保护专项集体合同条款内容是什么

一、劳动保护专项集体合同条款内容是什么

集体合同劳动保护专项条款的内容:

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工资调整机制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一条【集体合同的订立和内容】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

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第五十二条【专项集体合同】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可以订立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工资调整机制等专项集体合同。

二、集体合同的审查程序是什么

1、制定集体合同草案:

集体合同应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与企业签订。

一般情况下,各个企业应当成立集体合同起草委员会或者起草小组,主持起草集体合同。

2、审议:

将集体合同草案文本提交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时。

由企业经营者和工会主席分别就协议草案的产生过程、依据及涉及的主要内容作说明,然后由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对协议草案文本进行讨论,作出审议决定。

3、签字:

集体合同草案经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或盖章。

4、登记备案:

集体台同签订后,应将集体合同的文本及其各部分附件一式三份提请县级以上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

劳动行政部门有审查集体合同内容是否合法的责任,如果发现集体合同中的项目与条款有违法、失实等情况,可不予登记或暂缓登记,发回企业对集体合同进行修正。

(5)公布:

集体台同一经生效。

企业应及时向全体职工公布。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企业职工一方和用人单位签订集体合同时,集体合同的内容比较多,包括劳动保护专项条款,内容包括:

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工资调整机制等。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劳动保护专项集体合同条款内容是什么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律图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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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内容
[律师回复] 下列工程应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 1)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缉护光咎叱侥癸鞋含猫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 2)土方开挖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 3)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1)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2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3)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 4)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2)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3)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 ( 5)脚手架工程1)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2)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3)悬挑式脚手架工程。4)吊篮脚手架工程。5)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 6)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6)拆除、爆破工程1)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2)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 7)其他1)建筑幕墙安装工程。2)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3)人工挖扩孔桩工程。4)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业工程。5)预应力工程。6)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吊装工程专项方案的内容有哪些?
[律师回复] 3.《施工方案报审表》一式两份(项目经理签字一般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令第393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工程分包时,加盖施工单位公章),同时盖总包单位及分包单位公章);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2,盖施工单位公章: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属于以下两种情况之一的。各省市建管部门予以进一步规范如; ②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南京市建筑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管理实施意见》宁建工字[2009]104号和东莞市建设局“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方案专家论证审查”办事指南,总包单位及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均须签名),附图可放大为A3幅面。实行施工总承包的: ①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4.专项施工方案原件一式七份(A4规格: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同时盖总包单位及分包单位公章、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1.《专项方案专家论证审查委托书(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盖承包单位公章,工程分包时,编制人及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盖(总监)注册监理工程师章和监理单位公章),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第九条,专项施工方案需进行专家论证审查;5.与该工程相关的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相关的建筑及结构图等)复印件一式六份、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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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律师回复] 下列工程应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 1)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缉护光咎叱侥癸鞋含猫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 2)土方开挖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 3)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1)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2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3)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 4)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2)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3)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 ( 5)脚手架工程1)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2)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3)悬挑式脚手架工程。4)吊篮脚手架工程。5)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 6)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6)拆除、爆破工程1)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2)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 7)其他1)建筑幕墙安装工程。2)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3)人工挖扩孔桩工程。4)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业工程。5)预应力工程。6)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市政景观工程专项验收计划包括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砂浆设计配合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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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工序报验单、测量复核记录1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竣工验收资料综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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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材料见证取样试验报告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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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集体合同怎么写?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一)订立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关于劳动安全卫生,《劳动法》、《安全生产法》都有明确的规定。《劳动合同法》规定可就劳动安全卫生签订专项集体合同,是通过工会和企业的集体协商,将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标准进一步细化,使安全卫生制度进一步落实。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应包括:企业内各项安全卫生制度建立;劳动者如何及时得到安全卫生培训和安全防护保障;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如何得到培训并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等。
(二)订立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女职工权益保护,是《劳动法》对女职工设立的特殊劳动保护制度。对女职工的禁忌劳动、女职工三期保护,法律均有明确规定。对女职工权益保护通过专项集体合同予以保护,是用人单位落实国家法律规定、切实保护女职工合法权益的法律形式。
(三)订立工资调整机制专项集体合同。订立工资专项协议时,当事人双方对相关的情况要了解,如当地政府发布的工资增长指导意见;有关部门公布的物价指数;企业上年的效益;同类企业工资水平等。这样,才能找到达成一致的最佳方案。按照法律规定,订立工资调整机制专项集体合同的内容包括:
(1)用人单位工资水平、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形式;
(2)工资支付办法;
(3)加班、加点工资及津贴、补贴标准和奖金分配办法;
(4)工资调整办法;
(5)试用期及病、事假等期问的工资待遇;
(6)特殊情况下职工工资(生活费)支付办法;
(7)其他劳动报酬分配办法。该问题涉及到的相关文件:《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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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护专项集体合同条款内容是哪些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劳动保护专项集体合同条款内容是哪些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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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集体合同如何签订的?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一)订立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关于劳动安全卫生,《劳动法》、《安全生产法》都有明确的规定。《劳动合同法》规定可就劳动安全卫生签订专项集体合同,是通过工会和企业的集体协商,将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标准进一步细化,使安全卫生制度进一步落实。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应包括:企业内各项安全卫生制度建立;劳动者如何及时得到安全卫生培训和安全防护保障;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如何得到培训并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等。
(二)订立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女职工权益保护,是《劳动法》对女职工设立的特殊劳动保护制度。对女职工的禁忌劳动、女职工三期保护,法律均有明确规定。对女职工权益保护通过专项集体合同予以保护,是用人单位落实国家法律规定、切实保护女职工合法权益的法律形式。
(三)订立工资调整机制专项集体合同。订立工资专项协议时,当事人双方对相关的情况要了解,如当地政府发布的工资增长指导意见;有关部门公布的物价指数;企业上年的效益;同类企业工资水平等。这样,才能找到达成一致的最佳方案。按照法律规定,订立工资调整机制专项集体合同的内容包括:
(1)用人单位工资水平、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形式;
(2)工资支付办法;
(3)加班、加点工资及津贴、补贴标准和奖金分配办法;
(4)工资调整办法;
(5)试用期及病、事假等期问的工资待遇;
(6)特殊情况下职工工资(生活费)支付办法;
(7)其他劳动报酬分配办法。该问题涉及到的相关文件:《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规定7项内容的内容有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劳动法》第19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的法定形式是书面形式,其必备条款有7项:1)劳动合同期限法律规定合同期限分为三种:有固定期限,如1年期限、3年期限等等均属这一种;无固定期限,合同期限没有具体时间约定,只约定终止合同的条件,无特殊情况,这种期限的合同应存续到劳动者到达退休年令;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例如:劳务公司外派一员工去另外一公司工作,两个公司签订了劳务合同,劳务公司与外派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是以劳务合同的解除或终止而终止,这种合同期限就属于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种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协商选择合同期限时,应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和需要来约定。2)工作内容在这一必备条款中,双方可以约定工作数量、质量,劳动者的工作岗位等内容。在约定工作岗位时可以约定较宽泛的岗位概念,也可以另外签一个短期的岗位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还可以约定在何种条件下可以变更岗位条款等等。掌握这种订立劳动合同的技巧,可以避免工作岗位约定过死,因变更岗位条款协商不一致而发生的争议。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在这方面可以约定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各项劳动安全与卫生的措施,对女工和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措施与制度,以及用人单位为不同岗位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工作的必要条件等等。4)劳动报酬此必备条款可以约定劳动者的标准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的数额及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等。5)劳动纪律此条款应当将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约定进来,可采取将内部规章制度印制成册,作为合同附件的形式加以简要约定。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这一必备条款一般是在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中约定,因这类合同没有终止的时限。但其他期限种类的合同也可以约定。须注意的是,双方当事人不得将法律规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条件约定为终止合同的条件,以避免出现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合同时支付经济补偿金而改为终止合同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一般可约定两种形式的违约责任,一是由于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约定赔偿损失的方式;二是约定违约金,采用这种方式应当注意根据职工一方承受能力来约定具体金额,不要出现显失公平的情形。另外,这里讲的违约,或者称违反劳动合同,不是指一般性的违约,而是指违约程度比较严重,达到致使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程度,如职工违约离职,单位违法解除劳动者合同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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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护专项集体合同条款内容是什么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劳动保护专项集体合同条款内容是什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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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合同与专项集体合同的定义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一)订立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关于劳动安全卫生,《劳动法》、《安全生产法》都有明确的规定。《劳动合同法》规定可就劳动安全卫生签订专项集体合同,是通过工会和企业的集体协商,将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标准进一步细化,使安全卫生制度进一步落实。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应包括:企业内各项安全卫生制度建立;劳动者如何及时得到安全卫生培训和安全防护保障;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如何得到培训并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等。
(二)订立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女职工权益保护,是《劳动法》对女职工设立的特殊劳动保护制度。对女职工的禁忌劳动、女职工三期保护,法律均有明确规定。对女职工权益保护通过专项集体合同予以保护,是用人单位落实国家法律规定、切实保护女职工合法权益的法律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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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资支付办法;
(3)加班、加点工资及津贴、补贴标准和奖金分配办法;
(4)工资调整办法;
(5)试用期及病、事假等期问的工资待遇;
(6)特殊情况下职工工资(生活费)支付办法;
(7)其他劳动报酬分配办法。该问题涉及到的相关文件:《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劳动合同法》
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劳动安全卫生专篇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律师回复] 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劳动安全卫生专篇》的主要内容:
一、设计依据
1、国家、省和相关部门的有关法律、法规;
2、劳动安全卫生标准、规范、规程和其他依据。
二、工程概况
1、本工程设计所承担的任务及范围;
2、工程性质、地理位置及特殊要求;
3、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前的劳动安全卫生概况;
4、主要工艺、原料、半成品、成品、设备及主要职业危险、危害概况。
三、建筑及场地布置
1、根据场地自然条件中的气象、地质、雷电、洪水、地震等情况预测的主要职业危险、危害因素及防范措施;
2、建厂的周围环境条件及其对劳动安全卫生的影响和防范措施;
3、锅炉、氧气站、乙炔站、易燃易爆、有毒物品仓库等的布局及其对劳动安全卫生的影响和防范措施;
4、厂区内通道、运输的劳动安全卫生;
5、建筑物的安全距离、采光、通风、日晒等情况,有害气体与主要风向的关系;
6、救护室,医疗室、浴室、更衣室、休息室、哺乳室、女工卫生室等辅助室的设置情况。
四、生产过程中职业危险、危害因素的分析
1、生产过程中的原料、材料和产生的中间体、副产品、产品等种类、名称和数量;
2、生产过程中的高温、高压、易燃、易爆、辐射(电离、电磁)、振动、噪声等有害作业的生产部位、程度;
3、生产过程中危险因素:较大的设备的种类、型号、数量;
4、可能受到职业危险,危害的人数及受害程度。
五、劳动安全卫生设计中采用的主要防范措施
1、工艺和装置中选用的防火防爆等安全设施和必要的监控、检测、检验设施;
2、根据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的类别、等级、范围选择电气设备、安全距离、防雷、防静电及防止误操作等设施;
3、生产过程中的自动控制系统和紧急停机、事故处理等设施;
4、危险性较大的生产过程中,发生事故和急性中毒的抢救、疏散方式和应急措施;
5、生产过程中各工序产生尘毒的设备(或部位),尘毒的种类、名称、危害程度;
6、高温、高湿、低温、噪声、振动等工作环境所采取的防范措施,防护设备性能及检测检验设施。
六、劳动安全卫生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
1、劳动安全卫生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
2、维修、保养、日常检测检验人员;
3、劳动安全卫生教育设施及人员。
七、专用投资概算
1、主要生产环节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防范设施费用:
2、检测装备和设施费用;
3、安全教育装备和设施费用;
4、事故应急措施费用。
八、建设工程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的主要结论
九、预期效果及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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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护专项集体合同条款内容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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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的签订要求
[律师回复] 最好以工会名义与企业签订。给你一个范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武汉市《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更好地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构建新时期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企业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企业与工会经充分协商,按照自愿平等的原则,就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共同签订本企业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  
第一条:企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待遇、辞退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条:企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空、低温、冷水作业等国家规定的
第劳动强度的劳动。  
第三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  
第四条: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
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五条: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不能胜任原工作岗位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工作量或者安排其他工作。对怀孕反映特别严重,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女职工,经医务部门证明应照顾休息的,其休息期间享受病假工资待遇。  
第六条: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每天工作时间内应给予休息一个小时。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工作时间内进行的产前检查,应算作工作时间。  
第七条:企业为女职工购买特种疾病保险。  
第八条:女职工产假分别按下列情况执行:  
①单胎顺产者,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对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增加产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晚育女职工,增加产假十五天。  
②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③妊娠三个月内自然流产或者宫外孕者,给予产假三十天;妊娠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自然流产者,给予产假四十五天。  
④女职工怀孕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第十条: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单位在每班工作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每班工作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工作时间。  
第十一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工作。  第十二条:企业对女职工每一年进行一次妇科、乳腺病检查,所需经费由单位行政出资。  第十三条:女职工生育、人工流产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武汉市女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的标准支付。  第十四条:女职工在产假期间视为出勤,工资照发。在单位调整或增加工资时,女职工按规定享受的产假、哺乳假,应按出勤对待,不影响参加调整或增加工资。  第十五条:女职工生育后满法定假期即上班的,原则上安排原岗位工作。  第十六条:女职工因上环、取环、带环怀孕做人工流产后,可享受计生假,享受正常出勤待遇。  第十七条:经批准生育二胎的女职工,享受产假90天。  第十八条:晚育的女职工在生育期间,其配偶享有十天的护理假,护理假视为出勤。  第十九条:按月发给女职工卫生用品(折发人民币10元)。  
第二十条:在提职、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称、工资分配和享受其他福利方面,女职工与男职工享有平等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企业行政每年提取一定的经费作为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自签订生效之日起有效期为一年。  甲方(行政)代表:乙方(工会)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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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代理都有什么内容?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对节省申请专利环节、向外国申请专利等问题时就需要专利代理,而我国专利法对专利代理的相关内容作了如下规定: 一、专利代理需要的文件和相关材料 1、提供关于进行代理的专利的必要信息 必要信息主要包括专利申请的发明名称,发明人姓名、地址、国籍,申请人姓名或名称、地址、国籍。还需要注明该发明专利是否要求提前公开,是否要求在提交申请的同时请求实质审查的关键信息。 2、技术交底书 技术交底书包含发明名称、该发明涉及的技术领域、目前该技术领域的情况、发明这项专利的目的和可实现的技术方案、该技术的实施效果,必要时可提供附图对发明进行说明。 二、专利代理需要注意的事项和相关说明 1、代理说明 ①对于方法或无固定形状的物质,只能申请发明专利,而不能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实用新型是一种新的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的实用技术方案,发明专利是创作出解决某实际需要的方法和技术。 ②根据技术交底书的内容,代理人撰写申请文件应该包括:专利说明书、权利要求书、摘要和附图。在一般情况下,代理人需要在提交专利局前先给申请人审阅检查申请文件的内容是否正确无误。 2、程序性说明 ①发明专利想要请求实质审查,其期限是自申请日起算三年之内的任何时间,同时请求实质审查要支付实质审查费。 ②申请人接到授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以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通知的要求办理登记手续并缴纳规定的费用。未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的或者逾期办理的,视为放弃取得专利的权利。 ③在授予专利权后,专利权人每年需要缴纳专利年费;逾期后一般有六个月的滞纳期,在此期间内仍可缴纳年费,但要缴滞纳金。但在专利年费滞纳期满仍未缴纳或者未缴足本年度年费和滞纳金的,专利权自上一年度期满之日起终止。
专利代理都有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对节省申请专利环节、向外国申请专利等问题时就需要专利代理,而我国专利法对专利代理的相关内容作了如下规定: 一、专利代理需要的文件和相关材料 1、提供关于进行代理的专利的必要信息 必要信息主要包括专利申请的发明名称,发明人姓名、地址、国籍,申请人姓名或名称、地址、国籍。还需要注明该发明专利是否要求提前公开,是否要求在提交申请的同时请求实质审查的关键信息。 2、技术交底书 技术交底书包含发明名称、该发明涉及的技术领域、目前该技术领域的情况、发明这项专利的目的和可实现的技术方案、该技术的实施效果,必要时可提供附图对发明进行说明。 二、专利代理需要注意的事项和相关说明 1、代理说明 ①对于方法或无固定形状的物质,只能申请发明专利,而不能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实用新型是一种新的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的实用技术方案,发明专利是创作出解决某实际需要的方法和技术。 ②根据技术交底书的内容,代理人撰写申请文件应该包括:专利说明书、权利要求书、摘要和附图。在一般情况下,代理人需要在提交专利局前先给申请人审阅检查申请文件的内容是否正确无误。 2、程序性说明 ①发明专利想要请求实质审查,其期限是自申请日起算三年之内的任何时间,同时请求实质审查要支付实质审查费。 ②申请人接到授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以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通知的要求办理登记手续并缴纳规定的费用。未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的或者逾期办理的,视为放弃取得专利的权利。 ③在授予专利权后,专利权人每年需要缴纳专利年费;逾期后一般有六个月的滞纳期,在此期间内仍可缴纳年费,但要缴滞纳金。但在专利年费滞纳期满仍未缴纳或者未缴足本年度年费和滞纳金的,专利权自上一年度期满之日起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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