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辞退孕妇补偿标准2024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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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甘肃辞退孕妇补偿标准是什么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甘肃辞退孕妇补偿标准2024是什么

一、甘肃辞退孕妇补偿标准是什么

首先,公司并不能仅以员工怀孕为由,便要求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其次,此时该类辞退用人单位构成违法解除,劳动者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向单位主张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按照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相当于二个月工资数额的经济赔偿金。

1、若怀孕女职工存在法定过错,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之情形,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2、若怀孕女职工不存在法定过错,则属于违法解除,应当支付赔偿金:二倍的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

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里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87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孕妇辞职有没有经济补偿

我国劳动法规定了对怀孕女职工的特殊保护。该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活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不能单方解除与怀孕女工的劳动合同。

但是,如果是怀孕女职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那么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没有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义务。

公司要辞退孕妇的,首先若是因为孕妇自身有重大过错,即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情形,那么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不需要承担经济补偿金。但要是公司违法辞退孕妇,则此时需要按照经济补偿金的2倍来对孕妇作出赔偿,这也就是公司在为自己的违法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甘肃辞退孕妇补偿标准是什么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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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孕妇本身有符合《劳动合同法》39条的情形下,公司将其辞退的,此时公司没有责任,解除了劳动合同之后也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2、若是公司违法解除与孕妇的劳动合同,将其辞退的话,则此时应当支付赔偿金,一般赔偿金就是经济补偿金的2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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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怀孕女职工不存在法定过错,则属于违法解除,应当支付赔偿金:二倍的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6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1、如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须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
第36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42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第87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单位在产上假之前辞退怀孕职工,应支付产假工资:产假128天×津贴或工资= 元;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5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第7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第8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4条规定: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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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2023解聘孕妇赔偿计算方法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辞退孕妇需要赔偿双倍的经济补偿金,同时需要根据员工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年限来计算工龄,也就是需要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每工作满一年需要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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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姐姐现在查出怀孕了,本想等情况稳定后再辞职的,却还没张口就被单位给辞退了,孕妇孕期被辞退的赔偿有什么呢?
[律师回复]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由此,按照《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和《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妇女在怀孕期、哺乳期间,单位不能解除其劳动关系,妇女在怀孕期、生育期和哺乳期等“三期”未满前,劳动合同期限应顺延。此间的工资、福利等待遇不应改变。
可见,国家对于作为弱势群体的女职工的法律保护是十分符合实际情况的,因为怀孕女职工一旦遭到违法解雇,一直到哺乳期结束将难以找到工作,生活来源难以保障,因此国家禁止用人单位在职工怀孕期间解除劳动关系。而用人单位一旦非法辞退怀孕职工,所付出的代价也是很大的。
国家对孕期女职工的权益保护做出了明确的保护,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做出非法辞退,孕期职工有权申请以下赔偿:
1.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相当于2倍的经济补偿金
计算方式:工作年限×离职前12月的平均工资×2倍(详见《劳动合同法》第4
2、4
7、87条)
2.怀孕、产期、哺乳期“三期”工资
3.工资和加班工资(如有拖欠)应一并发放。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6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1、如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须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
第36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42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第87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单位在产上假之前辞退怀孕职工,应支付产假工资:产假128天×津贴或工资= 元;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5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第7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第8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4条规定: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33条晚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晚婚假七天。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晚育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晚育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三天。晚婚假期间享受婚假同等待遇,晚育假、晚育护理假期间享受产假同等待遇。
3、补缴相应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法》第10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费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女职工因生育而享受产假待遇期间,其社会保险费仍然是要足额缴纳的。根据《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2004年8月30日修改 的有关规定,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女职工,在休产假时可以享受由社会保险机构支付的生育生活津贴和生育医疗费补贴,而在此期间,单位只承担生育生活津贴不足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的差额部分,并以生育生活津贴的形式发放,而不再另行支付产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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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退孕妇劳动合同法孕妇赔偿
辞退孕妇的话根据《劳动合同法》需要额外向孕妇赔偿一倍的离职补偿金。离职补偿金的数额参照该孕妇在上一年度的平均月收入乘以工作年限来计算。因为怀孕期间、哺乳期间的妇女单位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合同到期的也要顺延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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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是在甘肃,这边需要搞建设,政府需要征收我们的地。然后我们不清楚甘肃这边的征地补偿是怎样的一个数,所以想咨询甘肃征地补偿费有哪些?
[律师回复] 现将更新后的《甘肃省征地补偿区片综合地价》和《甘肃省征地补偿统一年产值标准》予以印发,自即日起遵照执行,2012年颁布的补偿标准同时废止。省政府将根据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进行修订。
  新的征地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构成,不包括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统一年产值标准适用于测算区域内征收农用地中的水浇地、旱地、牧区草地,征收林地按《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规定的标准补偿,征收非牧区农用地中草地的按邻近耕地标准的0.4倍补偿,征收其他农用地和建设用地的按邻近耕地标准补偿,征收未利用地的按邻近耕地统一年产值的2倍补偿。经依法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按统一年产值的30倍补偿。区片综合地价适用于测算区域内的集体土地。占用国有农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取得)的补偿,参照区域内征收集体土地的补偿标准执行;占用国有未利用地的不予补偿。
  土地征收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调整更新征地补偿标准对于保障重大项目建设、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握好新的征地补偿标准施行后建设费用增加、被征地农民受益变化,统筹考虑、周密安排,确保新旧补偿标准衔接有序、平稳过渡。要细致细心细微地部署征地补偿事宜,将已经显现的、可能出现的、难以把控的问题梳理细化出来,制订工作预案,强化工作责任,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严肃纪律,规范土地审批管理,不允许在新的征地补偿标准实施前突击批地,不允许采取变通的方式降低补偿安置标准、延迟支付补偿安置费用。要加强监督检查,依法足额兑现征地补偿费用,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截留、挪用和挤占征地补偿费用,严肃查处土地征收中侵害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违纪违法问题。要加强政策宣传,提高依法征地、依法补偿安置的自觉性,充分保障广大群众特别是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甘肃征地补偿费可以根据以上的内容进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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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能辞退孕妇吗 单位是否可以辞退孕妇
公司不能辞退怀孕的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不过,这并不能代表在怀孕期间,公司就绝对不能辞退女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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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是个孕妇,单位一直都想要找理由辞退我,就说怀孕不适合这个工作,就被辞了,孕妇呗辞退有什么赔偿标准呢?
[律师回复] 你单位将你辞退属于违法。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动合同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到期,单位不得终止合同,而是应当续延原合同至一年哺乳期结束为止。单位单方面辞退处于孕期的你是违法的,你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不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的,单位应当按照你在该单位的工龄支付你赔偿金,按照你满三年不满三年半的工龄支付你3.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即7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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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婆现在怀孕了4个月了,是孕妇了,在单位很多人都比较让她点,不敢让她干重活的,还被辞退了,孕妇被辞退最高赔偿多少呢?
[律师回复] 2018孕妇被辞退赔偿标准,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quot;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quot;由此,按照《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和《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妇女在怀孕期、哺乳期间,单位不能解除其劳动关系,妇女在怀孕期、生育期和哺乳期等quot;三期quot;未满前,劳动合同期限应顺延。此间的工资、福利等待遇不应改变。
  可见,国家对于作为弱势群体的女职工的法律保护是十分符合实际情况的,因为怀孕女职工一旦遭到违法解雇,一直到哺乳期结束将难以找到工作,生活来源难以保障,因此国家禁止用人单位在职工怀孕期间解除劳动关系。而用人单位一旦非法辞退怀孕职工,所付出的代价也是很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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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算方式:工作年限×离职前12月的平均工资×2倍(详见《劳动合同法》第42、47、87条)
  怀孕、产期、哺乳期quot;三期quot;工资
  工资和加班工资(如有拖欠)应一并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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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须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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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职工因生育而享受产假待遇期间,其社会保险费仍然是要足额缴纳的。根据《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2004年8月30日修改 的有关规定,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女职工,在休产假时可以享受由社会保险机构支付的生育生活津贴和生育医疗费补贴,而在此期间,单位只承担生育生活津贴不足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的差额部分,并以生育生活津贴的形式发放,而不再另行支付产假工资。
媳妇甘肃的想把户口迁陕西,媳妇那边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律师回复] 结婚户口迁移手续流程夫妻户口不同省 1、持结婚证和女方户口簿,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并且开具“户籍证明”。 2、持男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报县公安局审批,(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 3、审批后,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户籍派出所开“户口迁移证” 4、持男方户口簿,女方户口迁移证,到男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5、女方落户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 申请人应按规定交纳《准迁证》及《迁移证》工本费,每证4元。 结婚户口迁移流程 1.需要迁出方,在本地开具户籍证明信,由当地的户籍所出具,如果是农村户口的话,要在当地开启农村户口证明,如果不开具的话就默认为城市居民。 2.要带你们双方的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到迁出方开具迁出证明信。 3.将迁出方的证明信,交予迁入方的户籍管理所,保持电话正常有人接听,过半个月左右你户籍所属的公安分局户籍科会给你打电话通知你去取准迁证。这准迁证有两联。(切记!这准迁证有效期只有40天,别过期。) 4.带上这张准迁证和你们两的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到迁出方派出所领迁移证。他会撕走准迁证的其中一联,同时给迁出方销户,所以切记在准迁证有效期内回去上户,否则就成黑户了。 5.带上剩下一联的准迁证、迁移证、和你们家的户口本、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到你自己户籍所属派出所上户就可以了。 6.需要重新照相办理身份证。 结婚户口迁移证件 结婚户口迁移证件证件材料 1.个人申请(女方迁户口的个人申请书。) 2.户籍证明(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户籍证明,收费5元,最好准备2份,出生证会用到)。 3.村委接收证(备注:需要两份,一份是男方村委或街道办开具的接收证明,一份是男方村委开具的户口变动证明)男方村委开具的户口变动证明是在办理出准迁证后办理,要分两步的。当前只需要前一份。 4.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5.育龄妇女纳入管理证明(到男方所在区域街道办、镇街计生办开具证明已纳入管理)。 结婚户口迁移证件男方所需证件 1.村委接收证明(男方村委或街道办开具的接受证明)需要两份,一份是男方村委或街道办开具的接受证明,一份是男方村委开具的户口变动证明)备注男方村委开具的户口变动证明是在办理出准迁证后办理,要分两步的。 2.双方结婚证复印件(最好复印4份,办理子女出生证明要用到。) 3.到男方的街道或XX镇计生办开具育龄妇女纳入管理证明(不明白可以问妇女主任或打电话询问)。 4.户口本及身份证。相关阅读:结婚后迁户口办理指南教你如何快速办理迁户口手续 结婚户口迁移证件女方所需证件 1.写婚迁个人申请书(详见婚迁申请书)。 2.户籍证明(女方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证明,一份5元,要两份,孩子出生证明用一份。) 3.村委开具的户口变动证明(先开出,在办理准迁证后到女方户籍处会用到)。 4.身份证、户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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