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福利房可以再买房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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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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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有福利房可以再买房吗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有福利房可以再买房吗

福利房可以再买房,但在额外买房之前应当退还福利房。福利房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住宅价格相对于市场价格比较适中,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购买福利房后再次购买其他住房的,政府应当收回已购福利房产权

法律依据: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已经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又购买其他住房的,原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按规定及合同约定回购。政府回购的经济适用住房,仍应用于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第三十二条

已参加福利分房的家庭在退回所分房屋前不得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不得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按揭买房购房合同

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款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有福利房可以再买房吗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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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住房补贴资金管理,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公积金中心)参照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委托银行承办有关的金融业务。
(2)各实施单位应按规定的归集渠道,在本单位存储住房公积金的银行,以职工本人名
义开设住房补贴专用帐号,每月自发放工资之日起在10日内将职工的住房补贴存入本人帐户,并自存入之日起按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计算利息。
(3)实行住房货币分配的人员,在实施单位工作满2年的,购买住房时可向市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本人名下的住房补贴本息余额用于支付购房款;款额不足的,可按规定申请职工政策性住房抵押贷款。
(4)实行住房贷币分配的人员承租住房时,可凭房屋租赁合同,每半年向市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一次本人名下的住房补贴用于交纳房租。
(5)计发住房补贴期间职务发生变动,从变动职务的次月起按新职务计发住房补贴至累计25年满为止。
(6)计发住房补贴期间在市内调动工作的,原工作单位应从办结本人调离手续的次月起停止计发住房补贴,并将已计发住房补贴的月数、数额等情况(以下称已计况)记入本人人事档案;新工作单位可结合单位实际,根据已计况,继续向本人计发住房补贴。
(7)计发住房补贴期间调离本市(含经批准出国、出境定居)的,原工作单位应从办结本人调离手续的次月起停止计发住房补贴的;已计发的住房补贴本息金额,本人可一次性提取,并由原工作单位将已计况记入本人人事档案。
(8)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辞去公职、擅自离职或被辞退、除名、开除的,原工作单位应从上述行为发生之日起停止计发住房补贴,并将已计况记入本人人事档案。本人如重新参加工作,新工作单位可根据已计况,继续向本人计发住房补贴;如未重新参加工作,已计发的住房补贴本息余额,在达到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时可一次性提取。
(9)职工离退休前未使用过的住房补贴本息余额,离退休时可一次性提取;离退休时如未领足规定年限的住房补贴,原工作单位应继续按月按本人离退休时的职务待遇发放住房补贴至累计25年满为止。
(10)计发住房补贴期间去世的,从去世的次月起停止计发住房补贴;其中在实行住房货币分配前已参加工作的,可视本人工龄情况发放一次性住房补贴,但最多发至累计25年满止。职工去世后,其名下的住房补贴本息余额可由其继承人一次性提取;已办理住房抵押贷款的,由其继承人偿还贷款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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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计提的福利费和福利费一样吗
[律师回复] 一、计提职工福利费并不减少工人的工资,是将用于职工福利的资金计入企业的相关成本费用中,相反增加了职工薪酬。
二、解释
1、几个概念
(1)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其中“短期薪酬”是指企业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短期薪酬具体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短期带薪缺勤、……等。
(2)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向职工提供的生活困难补助、丧葬补助费、抚恤费、职工异地安家费、防暑降温费等职工福利支出。
(3)从以上可知,职工工资和职工福利费属于职工薪酬的两个部分,都是给予职工的报酬。
2、计提职工福利费的账务处理 (1)计提职工福利费时,按职工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有关成本费用账户,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2)向职工支付上述有关福利补助时(生活困难补助、防暑降温费等)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贷: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
3、税法规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从以上分析可知,计提职工福利费增加了企业的有关成本费用,是由企业承担的。与职工个人的工资无关。职工福利费最终还是由职工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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