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级工伤第一笔赔偿金可能为几万元,具体的赔偿金数额结合以下规定确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工伤等级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1、工伤等级鉴定需要的材料包括《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此外还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及《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2)发生工伤后首次就诊病历、与该次工伤相关的住院资料及其后所有门诊病历;
(3)首次及其后复查的各项影像学检查(如X光、CT、MRI等)报告单;
(4)受伤部位存在疤痕、缺损、畸形的,须提供受伤部位的彩色照片。
2、工伤伤残鉴定程序
(1)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
(2)鉴定者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如:病历、出院证明、CT片、化验单、心电图等相关诊断材料及《职工伤病残劳动鉴定审批表》于每周一、二、三、五来做鉴定。
(3)鉴定办对鉴定者携带的材料由专家确认后,交纳200元鉴定费。如材料不全,由我办出据委托诊断后,再来鉴定。
(4)鉴定办于每周四定期召开鉴定会,做出等级或结论,并予以公布。
(5)自鉴定材料收下登记之日起15日后,由单位劳资人员前来领取鉴定结果及所收全部材料。
三、对没有定残的鉴定结论不服怎么办?
1、对没有定残的鉴定结论不服,可以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2、各级伤残的鉴定标准
(2)二级伤残:社交困难不能独立工作需要随时有人照看;
(3)三级伤残:社交困难生活不能完全独立需要有人照看;
(4)四级伤残社交受限活动、工作范围受限制;
(5)五级伤残交往、工作、生活能力等部分受限;
(6)六级伤残活动能力降低生活中有些受限制;
(7)七级伤残暂时活动不受限制,但长期活动必定受到一定限制工作时间大量减少;
(8)八级伤残工作连续性不强社交受限制、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9)九级伤残;工作能力下降生活大部分被限制
(10)十级伤残;生活部分受限工作能力有所下降。
职员的伤情如果被认定为十级的伤残,那么无疑是可以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此类补助金在数额上等于职员七个月的工资。对十级工伤第一笔赔偿多少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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