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怀孕期间单位不能安排哪些工作

最新修订 | 2024-02-27
浏览10w+
张恒律师
张恒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07人
专家导读 女职工在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1、从事抗癌药物、己烯雌酚生产,接触麻醉剂气体等的作业;2、非密封源放射性物质的操作,核事故与放射事故的应急处置;3、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高处作业;4、冷水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冷水作业;等等。关于“女职工怀孕期间单位不能安排哪些工作”的问题,我们一起通过下文了解吧。
女职工怀孕期间单位不能安排哪些工作

一、女职工怀孕期间单位不能安排哪些工作

女职工在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一)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己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

(二)从事抗癌药物、己烯雌酚生产,接触麻醉剂气体等的作业;

(三)非密封源放射性物质的操作,核事故与放射事故的应急处置;

(四)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高处作业;

(五)冷水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冷水作业;

(六)低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低温作业;

(七)高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的作业;

(八)噪声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的作业;

(九)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十)在密闭空间、高压室作业或者潜水作业,伴有强烈振动的作业,或者需要频繁弯腰、攀高、下蹲的作业。

此外,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

二、女职工在孕期有哪些合法权益?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女职工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不得依照非过失性解除、经济性裁员的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不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虽然规定了不得随意与孕期、产期、哺乳期职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如果违反了该法的第三十九条,单位依然可以合法的解除劳动合同。

三、因怀孕开除员工合法吗?

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此外,劳动法第二十九条也有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如没有发生严重违纪、失职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况,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被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并可主张用人单位赔偿劳动合同解除日至劳动关系恢复之日期间的工资损失。如果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则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经济补偿的两倍支付赔偿金

对于女职工来讲,不仅仅是在怀孕期间会得到更多保障,其实在产期和哺乳期也是如此。其中就要求,单位不得安排三期内的女职工从事某些工作。具体“女职工怀孕期间单位不能安排哪些工作”,上文中已经给出了答案了。如有更多法律问题,可点击页面按钮咨询专业律师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3.7千字,阅读时间约13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66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女职工怀孕期间单位不能安排哪些工作
一键咨询
  •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204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185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063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637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861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854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4****633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862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760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233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531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050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853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235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653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不能安排怀孕女职工从事哪些劳动
根据《劳动法》第61条的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活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关于具体的范围可以参见《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规定》第5条和第6条的规定。
10w+浏览
劳动纠纷
用人单位能安排怀孕的女职工加班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9条的规定,女职工在哺乳期内,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Ⅲ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
由此可知,身处哺乳期,除了劳动强度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以外,公司自然是不能为女职工安排加班的。
至于能否依旧执行倒班的工作模式,还需了解夜班的定义。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问题解答》第7条对此进行了解释。所谓夜班,是指职工在当日22时至次日6时间从事劳动或工作,而“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系指,用人单位一般情况下都应执行该法条的规定,对于女职工比较集中的企业,不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确有困难的,请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可以暂时放宽执行,但要在较短时间内积极创造条件实施本规定的要求。因此,对于哺乳期女职工的工作时间,公司可以安排她实行每日倒班,但是需把握其所在工作班次的具体时间,即不能安排她在晚间22时至次日早晨6时之间工作,其余时间段可参照一般职工执行。
综上,用人单位不能安排哺乳期女职工从事夜班活动或者是安排倒班工作。
正是由于女职工在身体结构和生理特点上都与男职工存在很大差别,才决定了女职工在一定情况下不宜从事特别繁重和较大强度的体力劳动,否则,会引发自身疾病,影响身体健康,甚至会影响下一代健康成长。不管是从法律还是社会责任的角度,用人单位在劳动中对女职工进行特殊保护是各方所需。因此,对于哺乳期的女职工,用人单位既不能安排其加班,也不能在当日22时至次日6时之间为其安排工作,截至哺乳期结束才可以恢复一般职工的一般化管理方式。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从事哪些劳动
女职工在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1、从事抗癌药物、己烯雌酚生产,接触麻醉剂气体等的作业;2、非密封源放射性物质的操作,核事故与放射事故的应急处置;3、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高处作业;4、冷水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冷水作业;等等。关于“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从事哪些劳动”的问题,我们一起通过下文了解吧。
10w+浏览
劳动纠纷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66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哪些劳动
女职工在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1、从事抗癌药物、己烯雌酚生产,接触麻醉剂气体等的作业;2、非密封源放射性物质的操作,核事故与放射事故的应急处置;3、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高处作业;4、冷水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冷水作业;等等。关于“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哪些劳动”的问题,我们一起通过下文了解吧。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女职工怀孕8个月单位领导安排正常工作以外的工作算不算侵权,例如接低保户家孩子上下学,不接孩子上下学就必须写情况说明
[律师回复] 《劳动法》第61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根据《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的规定,怀孕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包括:
(1)作业场所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出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
(2)制药行业中从事抗癌药物及烯雌酚生产的作业
(3)作业场所放射性物质超过《放射防护规定》中规定剂量的作业
(4)人力进行的土方和石方作业
(5)《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6)伴有全身强烈振动的作业,如用钻、锻造等作业,以及拖拉机驾驶等
(7)工作中需要频繁弯腰、攀高、下蹲的作业,如焊接作业
(8)《高处作业分级》标准所规定的高处作业。
劳动部《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问题解答》对夜班等概念进行了解释。“夜班劳动”是指在当日22时至次日6时时间内从事劳动或工作。
另外,《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单位能否辞退怀孕女职工
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除非女工有严重违纪失职行为或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其他原因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单方解除合同。当然,如果女职工提出解除合同或双方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则不受这一限制。
10w+浏览
劳动纠纷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66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单位能否辞退怀孕女职工?
一般情况下,单位不可以辞退怀孕女工。如果职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就必须继续履行,若单位违法辞退怀孕女工,就需要支付该员工的赔偿金,工作满一年赔偿两个月的工资。
10w+浏览
劳动纠纷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劳动保障 > 女职工怀孕期间单位不能安排哪些工作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