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书下来后赔偿金应该如何获取

最新修订 | 202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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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工伤认定书下来后赔偿金应该如何获取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工伤认定书下来后赔偿金应该如何获取

工伤认定书下来后,工伤职工应当在伤情相对稳定后,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鉴定结果出具后,可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赔偿,赔偿按伤残等级支付。

法律依据: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七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第八条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二)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工伤认定书应归工伤职工本人和其所属的用人单位所有。法律上规定,工伤认定书下来之后一份给所在的用人单位,一份给工伤职工本人保存。工伤认定书下来是一式两份的。为了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领取工伤决定书的时,工伤职工本人必须场或者有工伤职工本人授权的,用人单位才能领取工伤认定书。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第一、二款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第一、二款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详细大家已经对工伤认定书下来后赔偿金应该如何获取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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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书下来后赔偿金应该如何获取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工伤认定书下来后赔偿金应该如何获取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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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工伤认定书下来后赔偿金怎样获取?
[律师回复] 对于工伤认定书下来后赔偿金怎样获取?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工伤认定书下来后该做什么工伤认定书下来后,进行工伤鉴定,持鉴定结果,享受工伤待遇,得到工伤赔偿。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第二十五条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二、赔偿金怎样获取
1、工伤认定书下来以后进行工伤鉴定,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了。单位投了工伤保险的,就直接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依据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待遇。没有投保的(特指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保),则依据标准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2、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不了的,则可以依据劳动仲裁法规提起仲裁程序。
3、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提讼解决。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二审提起上诉。
4、仲裁或者判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支付赔偿费的,则可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向执行局提起执行申请,由执行。以上就是对工伤认定书下来后怎么办的回答,希望对你有帮助
三、赔偿金由谁支付
(一)、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如果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当职工遭到工伤,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或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的,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以下项目:
(1)、工伤医疗费;
(2)、辅助器具配置费;
(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4)、伤残津贴;
(5)、生活护理费;
(6)、丧葬补助金;
(7)、供养亲属抚恤金;
(8)、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9)、康复性治疗费用;
(10)、工伤住院治疗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的交通费、食宿费等等;(1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2)劳动能力鉴定费;
(二)、由用人单位支付的项目除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外,用人单位还需要支付工伤的职工一定的补偿金:
(1)、工伤住院伙食补助、外地就医交通费及食宿费:住院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期间的住院伙食补助费,由职工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经批准转诊转院去外地就医所需的交通费、食宿费由职工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2)、停工留薪期工资: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由用人单位派人护理,所需陪护费用由用人单位按协议支付。
(3)、伤残津贴:伤残等级为五级和六级且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本人工资的70%和60%的伤残津贴。
(4)、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等级为五至十级且与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以解除劳动关系时该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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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书拿下来后应该怎么做
工伤认定书下来以后就可以进行伤残鉴定了,伤残鉴定又称为劳动者能力鉴定。就是看伤员恢复劳动的能力(但是有一条要注意,用人单位申请复议的情况下,伤残鉴定会被暂时中止)伤残鉴定需要的是因工伤第一次就诊医院的相关记录、病历以及恢复情况。第一次的就诊记录越是详细越好从住院就诊到申请鉴定越早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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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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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书下来后应该做些什么?
工伤认定书下来后应该积极的去申请工伤赔偿,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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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认罪书是指犯罪嫌疑人签了认罪书还是认罪书?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犯罪嫌疑人,又称嫌疑犯、嫌犯、疑犯,是指对因涉嫌犯罪而受到刑事追诉的人,在正式向对其提起公诉以前的称谓。犯罪嫌疑人和罪犯不同,依无罪推定的原则,除非经审判证明有罪确定,犯罪嫌疑人是无罪的。
1.作案时间。作案时间是指作案人实施犯罪活动从开始到结束的持续时间。任何人作案都离不开一定的时间,如果不具备作案时间,就可以排除其直接实施犯罪的嫌疑。因此,作案时间是确定嫌疑人的一个基本条件。
2.作案空间。作案空间是指作案人进行犯罪活动所涉及的地点和场所。任何案件都有一定的空间,离开空间的案件是不存在的。在发案时间内,是否进入与案件有关的空间,是确定嫌疑人的一个重要条件。
3.因果关系。因果关系是指作案人与案件之间的内在联系。案件的发生往往有一定的因果关系,只不过有的因果关系比较明显,有的因果关系不太明显。因此,因果关系也是确定嫌疑人的一个重要条件。
4.作案工具。作案工具是指作案人进行犯罪活动时所使用的器具、物品。作案人进行犯罪活动时,往往要使用一定的工具,这些工具大多具有一定的行业性或地区性,有的能反映出作案人的职业、专门知识、技能。因此,作案工具也是确定嫌疑人的一个重要条件。
5.赃物。赃物是指作案人通过实施犯罪活动所获取的物品。某人持有赃物,往往与案件有关联。因此,有些案件,尤其是侵财型案件,应把赃物作为确定嫌疑人的一个条件。
6.痕迹物证。痕迹物证是指与犯罪活动有关的各种痕迹和物品。与犯罪活动有关的痕迹和物品,通常能反映出作案人的个人特点以及物品的特征。因此,痕迹物证是确定嫌疑人的条件之一。
7.特殊技能。特殊技能是指作案人进行犯罪活动时具有的不同于普通人的技术、能力。如利用绘图、刻印技术、有价证券、印章、票证,利用爆破技术爆炸等。有些案件,应把特殊技能作为确定嫌疑人的一个条件。
8.体貌特征。体貌特征是指作案人的人身形象和特点。它包括作案人的性别、年龄、身高、口音、发型、面部特征、行走姿式以及穿着式样、颜色等。有些案件,作案人体貌特征给被害人或目击者留下深刻的印象,可将作案人的体貌特征作为确定嫌疑人的一个条件。
9.知情。知情是指作案人在实施犯罪前,了解和知道现场、侵害对象等情况。有些案件,在现场上能反映出作案人对现场的进出口、财物存放、保管、安全防范情况以及被害人的生活规律等十分熟悉,说明作案人知情,可作为确定嫌疑人的一个条件。
10.反常。反常是指作案人作案前后违反常规的表现或状况。一些作案人在作案前后常常表现出语言、行为等方面的反常,或者在案发前后经济状况差别巨大等。有些案件,反常可以作为确定嫌疑人的一个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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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下来了,诉讼费应该交给谁
判决后,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 原告预先支付,若其败诉则不予退还,由被告负担。 被告亦可直接向原告支付或交至法庭。 双方均有责任时,法庭会根据案情判定各自承担的费用。 具体请咨询法律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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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工伤认定书还是交通事故认定书
[律师回复]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交通法规对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以及对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定性、定量评断时所形成的文书材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个工作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包含内容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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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利转贷罪非法获利怎么认定
[律师回复] 对于高利转贷罪非法获利怎么认定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高利转贷罪非法获利如何认定
高利转贷罪,是指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再高利转贷给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目前高利转贷行为在中国的一些地方具有一定的普遍性,这种行为严重地破坏了中国的金融秩序,有很大的危害性。刑法中的“非法获利”,一般是指犯罪分子因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而取得的全部财物,包括金钱和物品。在具体认定违法所得数额时,应当区分不同情况予以认定:
一是司法解释作出明确规定的,应当依据司法解释予以认定。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刑事案件如何认定“违法所得数额”的批复》规定,“违法所得数额”是指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获利的数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违法所得数额”是指获利数额。
二是立法、司法解释没有明确规定的,应当对违法所得作广义上的理解,即不宜限制为获得数额,而是包含经营成本在内的所有违法所得数额。
高利转贷罪,刑法
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是指个人违法所得在5万元以上,单位违法所得在20万元以上的;“数额巨大”,是指个人违法所得在20万元以上,单位违法所得在100万元以上的。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二)》
第二十六条 [高利转贷案(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工伤认定后多久才能获得赔偿?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劳动者在劳动能力鉴定后被认定构成伤残的,如果任何一方对鉴定结论不认可,自收到初次鉴定结论之日15日内,可以向上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如果双方对鉴定结果没有异议,未申请再次鉴定,或者双方收到了再次鉴定的最终鉴定结论。那么用人单位便有义务协助劳动者,核报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赔偿,并在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时,帮助劳动者核报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同时由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如用人单位拒绝履行协助义务和支付义务,劳动者可通过行政投诉和劳动仲裁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工伤待遇权益。
如果用人单位拒绝配合,劳动者可能在伤残等级结论确定后,还要经过劳动仲裁程序,和人你两审终审程序,该期间内受各种而客观因素影响,无法准确预估时间。但建议劳动者切莫心急,去除杂念,能坚定不移的将工伤维权程序走下去。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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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书下来后怎么获取赔偿
在收到工伤认定书后,需要先去做劳动能力鉴定定残。准备好工伤认定书、医疗单据和病历等资料,然后提交给单位或社保部门。如果单位已经缴纳了工伤保险,那么大部分赔偿费用会由基金支付;如果没有缴纳,那么单位就要承担全部责任。如果双方就赔偿问题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提出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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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责任认定书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交通事故责任确定比例: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比例分担责任: (1)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 (2)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 (3)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 (2)机动车一方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 (3)机动车一方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 (4)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10%; (5)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过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5%; (6)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7)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与处于静止状态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交通事故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机动车方在该车应当投保的最低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全部赔偿,对超过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当前规定赔偿。 3,特殊情况洗的责任划分和承担 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未立即停车,为保护现场,或者有条件报案而不及时报案,致使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的,应当按下列规定承担事故责任: (1)一方当事人有上述行为的,承担全部责任; (2)当事人均有上述行为的,共同承担责任;但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3)依法可以撤离现场、自行协商处理的交通事故除外; (4)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应当承担交通事故逃逸的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过错的,由逃逸的当事人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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