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诉欠钱不还最晚多久结案
1、若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结案时间为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可以延长六个月。
普通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审理和裁判第一审民事案件通常适用的程序,与其它诉讼程序相比,具有完整性、相对独立性、广泛适用性,包括当事人起诉、法院受理、审理前准备、开庭审理、裁判等各个法定诉讼阶段。
2、若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结案时间为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可以延长一个月。
简易程序是相对于普通程序而言的,是基层人民法院和它的派出法庭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所适用的一种独立的第一审诉程序,只适用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欠款起诉后六个月内可强制执行。在法院执行立案之后,法院应该在六个月之内采取执行措施。如果法院在六个月内不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可以向上一级的法院申请提级执行。如果被申请执行的财产或者是被申请人在外地、而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执行员又不方便前往进行执行的,可以委托当地的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托人民法院应该在收函后15天之内开始执行,不可以拒绝。执行完毕之后,应该把执行的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
三、强制执行的顺序是什么
1、清偿顺序强制执行被申请人财产所得的现金,应及时清偿债务。如果有多个申请人时,则由人民法院执行员按照法定的清偿顺序分配,而不采取平均分配的办法。
2、其顺序是:首先偿还所欠申请人的工资和生活费;其次偿还所欠国家的税款;然后偿还其他债务。先满足上一顺序申请人的债权,再满足下一顺序申请人的债权。如果在同一清偿顺序内尚不能满足所有申请人要求的,则依各人债权数额的多少,按比例分配。未能清偿的债权,债务人以后偿还。
(一)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二)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三)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四)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贷款人应当积极履行自己的还款义务。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对于借贷纠纷案件适用不同的程序,那么结案时间也是不同的。适用普通程序,时间为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如果是简易程序,结案时间为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两种程序都可以延长。如果您遇到“起诉欠钱不还最晚多久结案”的问题,可联系本网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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