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补偿费标准是多少?

最新修订 | 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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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收补偿费标准是多少?

一、房屋征收补偿费标准是多少?

1、国家征收房屋补偿标准:房屋征收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房屋征收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房屋征收奖励性补偿费,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拆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任意更改。

2、按照规定,征收单位必须依照房屋拆迁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拥有人或使用人提供各种补偿费用,其中主要有以下三种: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鼓励住户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例如住户可以自愿迁往郊区,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等。

二、房屋征收补偿是不是按照户口补偿的?

1、房屋征收补偿不是按照户口补偿,而是按照被拆迁房屋给予补偿。

2、房屋征收补偿,是对被征收房屋的补偿,所以是根据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确定应给予的补偿费。房屋征收补偿与人口或说户口无关。

3、房屋拆迁中还有安置补助的概念,安置补助是按人口或说户口给予的。在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中,适用《土地管理法》,法律规定有按人口或说户口给予的安置补助,即对于在被拆迁的房屋内户口,具有村民资格的人,给予一定安置房屋面积或者宅基地面积或者相应货币的安置补助。

4、综上,房屋征收的补偿与户口无关,与户口有关的是安置补助。也就是说,在房屋征收拆迁的情况下,补偿与房屋有关,与户口无关,而安置补助与户口有关。只在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的情况下,才有按人口给予的安置补助。

如果在房屋征收问题上个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那么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实际生活中其实有很多类似关于房屋征收的纠纷问题,如果遇到这种情况不能协商解决,那么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来处理。

对于房屋征收补偿费标准是多少?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图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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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收补偿费用是多少
房屋征收补偿的标准并不是固定的,会受到地理位置、面积大小、市场估值、使用情况以及区域经济水平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征收补偿一般会涵盖房屋本身的价值、搬迁安置的费用,以及因为征收导致的生产经营中断所造成的损失等方面,以此来确保被征收者的权益能够得到合理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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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农村房屋征收与城镇房屋征收的区别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补偿方面:由于土地性质的不同,其补偿价格也会有很大的差距,集体土地的征收主要是参照《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当然补偿主要是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固两者的补偿标准是不一样的,集体土地上的征收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征收给予被征收人的补偿有: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而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使用权的补偿和房屋本身的补偿,主要有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这四类。对房屋的补偿一般仅以重置成本为标准,那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相比,集体土地征收获得的补偿数额明显要低一些。
在集体土地征收时,如果被拆迁人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采取裁决的方式解决补偿纠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时,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但对于征收补偿标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的规定,不管是国有土地征收还是集体土地征收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不能随意或是恶意降低被拆迁人的补偿,必须要保障被拆迁人的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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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租赁土地征收,房屋被征用怎么办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租赁土地被征用承租人可以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 一、土地补偿费 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 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三、青苗补偿标准 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 四、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 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用地单位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它非农业建设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征地补偿标准要求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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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收补偿费标准是多少?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房屋征收补偿费标准是多少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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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房屋征收房屋的合法认定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房屋征收合法的依据:根据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 二、第 八、第九条确定:征收范围属于国有土地。因公共利益需要。包括,国防和外交的需要;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符合四规划一计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 五、第 十、第十 一、十 二、十 三、十 五、十六条、二十四规定。征收主体是市县人民政府;被征收人是征收范围内房屋所有权人、公房使用权人、未经登记建筑所有权人等;确定征收范围,禁止建设和停办各类手续;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修改和听证,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补偿资金验收,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调查登记公示,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对未经登记建筑调查认定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作出征收决定并公告: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房屋交易税究竟怎么征收,房屋交易税怎么征收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契税,符合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 1.0(含)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含)平方米以下(在120平方米基础上上浮 16.7%)、实际成交价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 1.2倍以下等三个条件的,在房产交易税里,视为普通住宅,征收房屋成交价的 1.5%的契税。反之则按3%。 2、印花税,买卖双方各缴纳房价款的0.05%。 3、营业税,购买时间在5年内的房屋需缴纳的房屋交易税—营业税为:成交价×5%;5年后普通住宅不征收营业税,高档住宅征收买卖差价5%的营业税。 4、城建税,营业税的7%。 5、教育费附加税,营业税的3%。 6、个人所得税,在房产交易税里,普通住宅5年之内:{售房收入-购房总额-( 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税+印花税)}×20%;5年以上(含)5年以下的普通住宅:(售房收入-购房总额-印花税)×20%。出售公房:5年之内,(售房收入-经济房价款-土地出让金-合理费用)×20%,其中经济房价款=建筑面积×4000元/平方米,土地出让金=1560元/平方米×1%×建筑面积。5年以上普通住宅免交房屋交易税的个人所得税。 提示:个人买卖住房时应持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核后的《房屋买卖合同》到房屋所在区域的地税局交纳各税。要清晰房产交易税如何征收。纳税时,住房买卖双方必须提供购房合同、发票、购房人户籍证明等。 笔者认为,纳税人有意识地采取非法手段不缴或少缴房产交易税款的行为是偷税。笔者提醒准备购买和出售二手房的人别被眼前的小利蒙住了眼睛,忽视了所谓的避税方法中隐藏的风险,否则可能要付出更多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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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收补偿费标准是多少?
一般是根据房屋的价值来确定最后的补偿费,主要有房屋补偿费,周转补偿费,奖励性补偿费,补偿只有房屋有关,因此在实际遇到房屋拆迁的时候,不同的地方的房屋对应的价值不一样,自然补偿的费用也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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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如何区分集体土地房屋征收与国有土地房屋征收
[律师回复]
1、补偿标准不同
集体土地上房屋的征收一般采取重置成本进行补偿,实践中各地普遍根据房屋的性质、结构、使用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的补偿标准。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补偿则采取由评估机构评估的市场价格进行补偿。
2、权利人救济渠道不同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集体土地征收时,“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采取裁决的方式解决补偿纠纷。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时,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3、对于已经完成土地征收,但未给予房屋补偿、且房屋所在地已经纳入城市规划区的原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可以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进行补偿。
针对实践中遇到的土地征收已经完成、但是房屋补偿尚未完成的历史遗留问题,2020年最高人民出台的《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2条第2款规定:“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未就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进行安置补偿,补偿安置时房屋所在地已纳入城市规划区,土地权利人请求参照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的,人民一般应予支持,但应当扣除已经取得的土地补偿费。”因此,如果土地征收结束时没有进行安置补偿或者未足额补偿的,并且房屋所在地纳入城市规划区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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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房屋征收农村房屋征收如何进行补偿
[律师回复] 一、农村宅基地房屋补偿 因国家正在抓紧制定集体土地和房屋征收拆迁补偿新标准,目前仍按生效的法律、法规进行补偿,宅地地上房屋仅作为附着物予以补偿。相信新的法规出台后,可能完全参照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项目予以赔偿,再次我们将拭目以待。在这里只是简单估算应该补偿项目: 1、宅基地补偿费; 2、房屋补偿费及装修费; 3、安置费和搬迁费; 4、困难补助和奖励; 5、房屋内各项家电移机补偿; 6、非住宅房屋营运损失补偿等。 二、农用地征收补偿 (一)土地补偿费:计算方式,各政府因地制宜制定出各地区土地征收的价格(区片价),乘以被征收土地的面积,就是土地补偿费标准。未利用地按区片价的60%执行。如果以国家工程需要征收,则按新出台政策再详尽实施,未出台具体细则的,一般按被征收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16倍支付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原则上20%归村集体所有,80%归承包人所有。 (二)安置补助费:此补偿项目一般和土地补偿费合并计算,见国土资见(2020)238号文件规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合计按30倍计算。如果分开计算的话,安置费标准则按被征收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14倍。此费用专款专用,用于补助需安置的人员。如果是由村集体组织负责安置被征收土地人员的,该费用由村集体统一使用和安置。 (三)青苗补偿费或附着物补偿:青苗补偿费按征地时当季作物的产值计算。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亦由各社区市政府出具具体补偿标准。
集体土地房屋征收与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1、补偿标准不同
集体土地上房屋的征收一般采取重置成本进行补偿,实践中各地普遍根据房屋的性质、结构、使用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的补偿标准。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补偿则采取由评估机构评估的市场价格进行补偿。
2、权利人救济渠道不同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集体土地征收时,“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采取裁决的方式解决补偿纠纷。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时,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3、对于已经完成土地征收,但未给予房屋补偿、且房屋所在地已经纳入城市规划区的原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可以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进行补偿。
针对实践中遇到的土地征收已经完成、但是房屋补偿尚未完成的历史遗留问题,2020年最高人民出台的《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2条第2款规定:“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未就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进行安置补偿,补偿安置时房屋所在地已纳入城市规划区,土地权利人请求参照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的,人民一般应予支持,但应当扣除已经取得的土地补偿费。”因此,如果土地征收结束时没有进行安置补偿或者未足额补偿的,并且房屋所在地纳入城市规划区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如何解决房屋征收的安置与补偿,房屋征收纠纷问题
[律师回复] 这需要看是哪方面的纠纷,征收纠纷常见有如下几方面:
1、产权有纠纷,比如祖遗房产其中长期由一个继承人实际居住,实际居住人要求征收补偿全归自已,而其它继承人要求分割房产。
2、是房屋测量面积有误差,通常是原房屋有过改建,有些面积需要重新认定是否合法。
3、是评估价格有异议。
4、签订了征收补偿协议不履行协议约定。
5、是征收程序不合法比如征收补偿方案未充分征求被征收人意见,多数被征收人拒谈房屋补偿事宜要求改变方案。等不一一列举了。  通常解决第1条是由对主张产权的继承人协商达成一致后再确定如何协议,或由当事人诉讼至人民作出判决后再进行协议;解决第2条是请专业人员当着提出异议的当事人重新测量,并公开测量依据规范。解决第3条是当面解释评估依据和评估方法,使当事人弄懂弄通,若仍有异议可以请专家组作出鉴定。解决第4条是到人民以合同纠纷民事诉讼由调解或作出判决并执行。解决第5条相对比较难,如果政府程序合法可以对逾期不能达成协议的作出《补偿决定》并行政诉讼由作出裁定允许强制搬迁,但担心的就是政府确实程序不合法,难以通过裁定,这就需要召开听证会重新修订方案获得多数通过方可实施征收。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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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房屋征收补偿多少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房屋房屋征收补偿多少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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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农村宅基地房屋征收和农民房屋征收如何进行补偿
[律师回复] 一、农村宅基地房屋补偿 因国家正在抓紧制定集体土地和房屋征收拆迁补偿新标准,目前仍按生效的法律、法规进行补偿,宅地地上房屋仅作为附着物予以补偿。相信新的法规出台后,可能完全参照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项目予以赔偿,再次我们将拭目以待。在这里只是简单估算应该补偿项目: 1、宅基地补偿费; 2、房屋补偿费及装修费; 3、安置费和搬迁费; 4、困难补助和奖励; 5、房屋内各项家电移机补偿; 6、非住宅房屋营运损失补偿等。 二、农用地征收补偿 (一)土地补偿费:计算方式,各政府因地制宜制定出各地区土地征收的价格(区片价),乘以被征收土地的面积,就是土地补偿费标准。未利用地按区片价的60%执行。如果以国家工程需要征收,则按新出台政策再详尽实施,未出台具体细则的,一般按被征收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16倍支付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原则上20%归村集体所有,80%归承包人所有。 (二)安置补助费:此补偿项目一般和土地补偿费合并计算,见国土资见(2020)238号文件规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合计按30倍计算。如果分开计算的话,安置费标准则按被征收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14倍。此费用专款专用,用于补助需安置的人员。如果是由村集体组织负责安置被征收土地人员的,该费用由村集体统一使用和安置。 (三)青苗补偿费或附着物补偿:青苗补偿费按征地时当季作物的产值计算。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亦由各社区市政府出具具体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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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区别
[律师回复] 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和过去的房屋拆迁,在流程上有所区别,今天给大家普及一下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具体流程,可以简单概述为以下步骤:
⑴进行项目征收立项,并做好项目前期调查摸底;
⑵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并报县区政府;
⑶对拟征收房屋进行调查登记并公布调查情况;
⑷有关部门对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⑸政府部门组织补偿方案论证并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⑹县区政府公布征求意见情况、听证会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听证会情况修改情况,并对征收补偿方案重新修订公布,同时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⑺县区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经县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⑻公布房屋征收决定,做好房屋征收决定宣传解释工作;
⑼由被征收人选择征收评估机构;
⑽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在规定期限内达不成协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征收决定的人民政府作出补偿决定,并依法送达被征收人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公告;
⑾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⑿对于在法定期限内不执行补偿决定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不提起行政诉讼的,有房屋征收决定的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从上述内容可知,征收流程复杂,法律对此流程的规定也是硬性的,缺一不可,大家多了解拆迁流程,找出违法之处,可以更好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农村宅基地房屋征收和农村房屋征收如何进行补偿
[律师回复] 一、农村宅基地房屋补偿 因国家正在抓紧制定集体土地和房屋征收拆迁补偿新标准,目前仍按生效的法律、法规进行补偿,宅地地上房屋仅作为附着物予以补偿。相信新的法规出台后,可能完全参照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项目予以赔偿,再次我们将拭目以待。在这里只是简单估算应该补偿项目: 1、宅基地补偿费; 2、房屋补偿费及装修费; 3、安置费和搬迁费; 4、困难补助和奖励; 5、房屋内各项家电移机补偿; 6、非住宅房屋营运损失补偿等。 二、农用地征收补偿 (一)土地补偿费:计算方式,各政府因地制宜制定出各地区土地征收的价格(区片价),乘以被征收土地的面积,就是土地补偿费标准。未利用地按区片价的60%执行。如果以国家工程需要征收,则按新出台政策再详尽实施,未出台具体细则的,一般按被征收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16倍支付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原则上20%归村集体所有,80%归承包人所有。 (二)安置补助费:此补偿项目一般和土地补偿费合并计算,见国土资见(2020)238号文件规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合计按30倍计算。如果分开计算的话,安置费标准则按被征收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14倍。此费用专款专用,用于补助需安置的人员。如果是由村集体组织负责安置被征收土地人员的,该费用由村集体统一使用和安置。 (三)青苗补偿费或附着物补偿:青苗补偿费按征地时当季作物的产值计算。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亦由各社区市政府出具具体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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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收补偿费标准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房屋征收补偿费标准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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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屋为征税对象,物业税怎么征
[律师回复] 房产税是已有税种,不同于物业税。房产税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经营性房屋。如果对多套房征收房产税,房屋空置成本将提高,导致二手房供应量也会大量增加。物业税、房产税被认为是打击投机性购房的利器,自4月新一轮楼市调控开始,物业税和房产税的传闻就没有消停过。实际上,物业税一直处在讨论阶段,而房产税早就已经出现在我们的生活中。物业税改革的基本框架是:将现行的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土地增值税以及土地出让金等税费合并,转化为房产保有阶段统一收取的物业税。物业税障碍重重,目前推出难度很大。“比如房子价值如何评估,评估机构资质和评估费用怎么规定,很多细节难以解决。而房产税是已有税种,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只要把持有多套住宅定义为经营行为,就能征收。”如果对多套房征收房产税,楼市将出现这样的变化:
首先,一部分长期“捂房”观望的房主,得付出更多房屋空置成本;
其次,手中空置房越多,房主持有成本就越大,可能会迫使他们将房源投放到交易市场中去,增加二手房的供应量。而且,和其他税收总是在交易中转嫁给购房者不同,房产税很难在交易中被转嫁。“不是所有的房屋都要征收房产税,只有持有多套房子的人才需要缴纳。这样,购房者完全可以选择不带房产税的房子,转嫁是没有市场的。另外,房产税按年征收,假设有一个人持有一套房子3年,到第3年才拿出来销售,不可能要求购房者负担前几年的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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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地如何赔偿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商品房征地怎么补偿 一、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远组成的补偿金额。以下介绍三种法定评估依据: 1、市场评估价。 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2、商品房交易均价。 商品房交易均价是指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 3、重置价。 重置价是指由估价机构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正常价格。 上述三种价格都是拆迁补偿的法定依据,但用途各有不同,在不同情形下分别适用。 二、产权置换 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 产权置换分为两种形式: 1、异地安置。异地安置是指由于开发商项目不涉及住宅或由于该地块容积率原因,不能进行回迁安置,只能选择在其他地块上新建安置房,再通过产权的增减尽量以等价价值做到产权置换。 2、回迁安置。回迁安置是指开发商拆迁重建项目能够完成回迁安置,通过产权置换比例完成回迁安置。 附:目前我国各大城市在拆迁补偿上都有设定人均最低面积,如上海人均最低面积为22㎡,所以拆迁安置。 三、结合型补偿 顾名思义,这种补偿方式就是指既给货币补偿又给产权置换。 由于我国城市化进程与其他诸多客观因素,导致房价和地价的虚高,因此造成了诸多不能够单单用货币补偿或者产权置换解决的问题,所以就出现了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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