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申请赔偿要提供什么材料

最新修订 | 2024-02-21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工伤申请赔偿要提供什么材料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工伤申请赔偿要提供什么材料

一、工伤申请赔偿要提供什么材料

(一)《认定工伤决定书》或《确认意见书》复印件、《鉴定结论书》复印件;

(二)待遇享受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本人在本市指定金融机构范围内开立的实名制结算账户卡复印件;

(三)劳动能力鉴定费用原始票据;

根据工伤职工的不同情况,还需分别携带下列材料:

1、配置辅助器具的,需携带《配置辅助器具确认书》复印件和配置辅助器具费用原始票据;

2、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协保人员,需携带与承担工伤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或用工登记名册复印件以及工伤职工负伤前12个月的工资性收入凭证;

3、申领工伤保险待遇时用人单位已发生变化的,企业单位的需携带承继单位愿意承担工伤的书面证明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批文或分立、合并及转让的相关证明材料;机关单位的需携带《干部介绍信》或《商调函》;事业单位的需携带组织调动的相关证明材料;

4、因第三人的侵权行为被认定为工伤的,需携带《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人民法民事判决书》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5、申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5-10级工伤职工,需携带下列材料:

用人单位需携带注明双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原因的书面情况说明;

若属于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需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若属于45周岁以上女性工伤职工的,用人单位需携带该工伤职工是否从事管理或技术岗位的书面情况说明。

用人单位若提出已垫付部分工伤保险待遇的,需携带由工伤职工签收的已垫付的相关凭证;

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携带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用人单位办理的,材料复印件由用人单位加盖公章;个人办理的,材料复印件由本人签名。

二、工伤赔偿纠纷需注意什么

工伤赔偿纠纷,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与用人单位之间,在确定工伤保险待遇项目、赔偿标准等问题的过程中,就各方权利义务关系产生的争议。常见类型包括:工伤认定纠纷工伤赔偿标准纠纷等。

工伤认定,存在故意犯罪、醉酒或吸毒、自残或自杀等情形的,不得认定或视同为工伤。

无效约定,劳动合同中不得约定发生工伤用人单位概不负责,作出此种约定的,属于无效条款,不发生法律效力

举证,受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应当由用人单位举出证据证明其主张,用人单位不能或拒绝提供证据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职工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根据规定,工伤赔偿中有部分费用是由单位承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的费用,一部分是按月支付,比如停工留薪期的工资,如果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工伤级别达到10级及以上的,用人单位还应当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部分费用是在受伤职工离职之后才支付的。

对于工伤申请赔偿要提供什么材料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图专业律师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8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总结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70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工伤申请赔偿要提供什么材料
一键咨询
  • 153****040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118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354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583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270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447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486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675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156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255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606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700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248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634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106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苏州177****3974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京152****4621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无锡180****5314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申请强制执行提供哪些材料
1、申请执行书;2、生效法律文书副本及生效证明;3;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4、申请执行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5、申请执行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有仲裁条款的合同书或仲裁协议书;等等。
10w+浏览
诉讼仲裁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申请强制执行提供什么材料
1、强制执行申请书,2、判决书或者裁定书,3、生效证明(找终审法官开具),4、被执行人的送达地址确认书或者邮寄单,5、被执行人的身份信息,6、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如保全文书及手续或者担保手续等)。
10w+浏览
诉讼仲裁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70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商标申请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申请商标注册须准备:商标注册申请书(清晰填写或附代理委托书)、彩色图样5份及黑白墨稿1份、身份证件复印件。若用肖像需附经公证的授权书;申请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则需提交主体资格证明和使用管理规则。
10w+浏览
知识产权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申请强制执行应提供的材料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申请强制执行应提供的材料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10w+浏览
诉讼仲裁
注册登记提供虚假材料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注册登记提供虚假材料怎么处理 工商注册资料虚假,工商局会根据情况做如下处罚: 1、根据《公司法》第211条第二款“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法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 2、对提交虚假材料或采取其它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吊销营业执照。 3、对构成犯罪的单位处以罚金,并对其主管人员或直接责任人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建议通过修法或制定新规,运用信用监管手段,通过建立代理机构(人)失信名单等途径,给查实的代理机构(人)施以信用惩戒,弥补法律法规的短板。 需要承担什么后果 1、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若提交虚假材料,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的惩罚;而情节严重的,则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若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个人独资企业若提交虚假材料,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并罚款的惩罚;情节严重的,将吊销营业执照。 3、合伙企业若提交虚假材料,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并处罚款的惩罚;情节严重的,将撤销企业登记并处罚款。 4、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若提交虚假材料,由登记主管机关根据情况分别给予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停业整顿、扣缴、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处罚。 虚假材料包括下列情况 1、虚假的场地使用证明; 2、虚假的设立批文; 3、虚假的股东身份 4、虚假的股东签名等。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70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申请强制执行应提供的材料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申请强制执行应提供的材料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10w+浏览
诉讼仲裁
上诉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离婚的程序包括三个阶段: (一) 第一阶段: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递交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 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送达的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申请,请求延期,人民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三) 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起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递交状和证据 4、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状副本 6、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工伤赔偿 > 工伤赔偿标准 > 工伤申请赔偿要提供什么材料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