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出租人怎样赔偿

最新修订 | 202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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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海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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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民法典中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出租人怎样赔偿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民法典中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出租人怎样赔偿

一、民法典中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出租人怎样赔偿

如果出租人违反合同约定,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按合同约定进行赔偿,没有约定的,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的效力】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

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五百八十四条【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二、房东不退押金怎么办

1、合同租期未到,押金能否退还要根据实际情况。

很多时候找了很久房子,好不容易看中找到了,在租好房子办理了各种手续之后却因为工作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继续租房。

此时,承租人不履行合同的行为在法律上属于违约的情况,并不能直接要求返还押金,房东不退押金的行为也不是就一定构成违法,因为承租人本身还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实践中经常是把押金当成违约金,当承租人不履行合同时不予返还。

当然,承租人也可以和房东进行协商,争取能退回部分押金。

2、合同到期时,押金正常情况下是可以退还的。

房屋租赁合同期限届满之后,如承租人没有毁坏租赁物或者其他设备的,正常情况下是可以向房东要求已交的押金,房东拒绝退还的行为是不合法的,可以通过以下的途径解决:

(1)先协商承租方在合同租赁届满后要求返还押金是正当的行为,因此可以争取和房东就押金退还问题协商,这样不用花费额外的金钱,还省时省力。

(2)到法院起诉如果无法通过协商解决的,那么只能通过积极的起诉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在起诉前要收集证据如:

房屋租赁合同、押金收据等。

起诉书中写明房屋租赁的有关情况,还有房东不退押金的违法事实。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租赁合同的出租人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如果构成违约的,租赁合同有约定,按租赁合同约定赔偿。

如果租赁合同没有约定的,按实际造成损失赔偿。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民法典中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出租人怎样赔偿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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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出租人怎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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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解除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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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解除租赁合同的前提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的解除条件有约定和法律规定两种,解除的方式有双方协商解除和一方申请解除。
《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了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条件,但对承租人解除合同的条件没有规定,该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一)承租人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二)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三)承租人累计六个月不交租金的”。
合同法对承租人解除合同的条件有了一些规定,如规定不定期租赁时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因此,我们认为,当房屋无法使用或者难以使用时,承租人可以在租赁期内提前解除合同,对承租人解除合同条件应严格掌握。
在不定期租赁中,当事人在合同中未约定租赁期限,因此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定期租赁合同的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租赁期限,合同于租赁期间届满即告终止。但是当事人于合同约定的期间届满时也可以续订合同。续订合同又称为期限更新,它不同于一般合同中履行期限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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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提前解除
[律师回复] 对于房屋租赁合同提前解除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合同的解除方式有两种,
一种是协议解除,即双方就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达成了一致意见;
二是法定解除,即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即使合同尚未到期,一方当事人也可以要求提前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八条规定提前终止或者提前解除租房合同的条件,具体包括以下情况:
1、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2、不管当事人有没有约定合同解除的条件,只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根据上述规定,出租方可不返还对方预付的半年租金及保证金(这些钱应作为出租方的损失赔偿予以扣除,两年合同履行完毕的租金应不止这个数),如果承租方不同意,可由其到通过判决来解决.
租客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怎么赔偿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大家在履行租赁合同过程中,往往会因为工作调动、自购新房等原因需要提前解除尚在履行的租赁合同。那么对于承租人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是否需要向出租人进行赔偿,又该如何赔偿呢。
应当判断承租人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原因,如果是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导致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或者向出租人进行赔偿。
第二,可以分析该租赁合同是否具有明确的租赁期限,如果没有约定租赁期限或者租赁期限约定不明,则视为不定期租赁,承租人也可以随时解除合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进行赔偿。
第三,如果确实是承租人违反合同约定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则应当根据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或是进行赔偿金。当然,建议承租人遇到需要提前解除合同的情况,和出租人尽量协商解决,通常情况下可以提前一个月和出租人提出解除合同或是提出解除合同后多支付一个月的租赁费用,以平衡双方的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三十一条
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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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如何赔偿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民法典中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如何赔偿,可以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形的问题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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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提前解除租赁合同要签协议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合同解除一般需要签订协议。且该协议应具备合同的有效要件,即: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反强行法规范和社会公共利益采取适当的形式。
如果不符合法定解除的条件,而对方又不愿意协议解除,那就只能是缴纳违约金才能解除合同了。
合同协议解除的条件,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原合同关系。其实质是在原合同当事人之间重新成立了一个合同,其主要内容为废弃双方原合同关系,使双方基于原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归于消灭。对某些合同而言,履行期限至为重要,如债务人不按期履行,合同目的即不能实现,于此情形,债权人有权解除合同。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时,也应如此。
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此即债务人拒绝履行,也称毁约,包括明示毁约和默示毁约。作为合同解除条件,它一是要求债务人有过错,二是拒绝行为违法(无合法理由),三是有履行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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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解除租赁合同要签协议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合同解除一般需要签订协议。且该协议应具备合同的有效要件,即: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反强行法规范和社会公共利益采取适当的形式。
如果不符合法定解除的条件,而对方又不愿意协议解除,那就只能是缴纳违约金才能解除合同了。
合同协议解除的条件,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原合同关系。其实质是在原合同当事人之间重新成立了一个合同,其主要内容为废弃双方原合同关系,使双方基于原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归于消灭。对某些合同而言,履行期限至为重要,如债务人不按期履行,合同目的即不能实现,于此情形,债权人有权解除合同。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时,也应如此。
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此即债务人拒绝履行,也称毁约,包括明示毁约和默示毁约。作为合同解除条件,它一是要求债务人有过错,二是拒绝行为违法(无合法理由),三是有履行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前提有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前提有哪些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认为解除合同比继续履行合同更有利于自身利益,根据合同自由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而解除合同。
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解除是指当发生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时,当事人一方依法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终止合同的权利义务。
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条件又约定条件和法定条件。
依法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是受法律保护的,双方当事人应认真履行。但由于承租人可能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不想履行租赁协议,有可能在与出租人未协商或协商未果的情况下,擅自搬离承租房屋,停止履行合同义务。
这种情况属于承租人违约,从严格的法律意义上看,并不应当受到法律支持。但鉴于房屋租赁合同履行期间的长期性,在此过程中承租人可能由遇到无法预料情势变更,为体现公平原则,平衡各方利益,避免社会资源的浪费,酌情有必要对其解除合同请求予以支持。
第一承租人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第二、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了公共利益的。
第三、承租人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缴纳房租达一定时间的。
第四、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第五、承租人严重损坏房屋或者辅助设备而拒不维修、拒不赔偿的。
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52条的规定,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所有权人作为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其中,将房屋租给他人占有、使用并收取租金的房屋所有权人称为出租人;占有、使用他人房屋并交付租金的人称为承租人。
由此可以看到,房屋租赁合同是租赁合同的一种,因而我国合同法关于租赁合同中的规定也适用于房屋租赁合同。同时,也应看到房屋租赁合同毕竟是以房屋这种不动产为标的的合同,因而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的有关房屋租赁的规定,具有优先适用的意义。
厂房租赁合同可以提前解除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出租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浙江省消防条例》等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责任书。
1、安全目标:
全年确保不发生因工伤死亡事故或一次两人以上重伤事故,不发生火灾和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2、甲方责任:
(一)甲方应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条例》等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
(二)企业入驻前向乙方交清工作环境和水、电、气等要害部位的安全注意事项。
(三)对乙方提出的有关安全问题,积极协助解决。
(四)及时向乙方企业负责人传达上级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指示。
(五)与乙方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出租厂房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出租厂房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
3、乙方责任:
(一)乙方的法定代表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全面负责承租场所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自觉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接受法定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四)不得擅自改变建(构)筑物结构,不得擅自改变承租房屋(场地)的用途,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五)严禁在承租区域内使用和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出租厂房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文章出租厂房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出自:..cac-7011783384299.,转载请保留此链接!
(六)乙方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乙方负责所使用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验收合格等事项,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持证上岗,并按规定进行年检和复审。
(八)不得在所承租厂房内设置员工宿舍。
(九)作业场所和通道必须保持畅通,并按规定设置照明和疏散标志,不得堵塞、封闭、占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十)乙方负责在承租区域配置相应规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并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维护、保养和更换,确保承租区域内所有消防设备设施和器材的完好
(十
一)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按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出租厂房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合同范本。同时,积极配合甲方和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造成单位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含甲方房屋及设施)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有乙方负担。
4、其他事项:
(一)甲方或甲方上级专业部门有权随时检查工作现场及《责任书》落实情况。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指出并要求乙方及时整改。
(二)本责任书生效时间从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
(三)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单位(公章)乙方单位(公章)
甲方负责人:乙方负责人: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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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怎样赔偿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民法典中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怎样赔偿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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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提前解除土地租赁合同的要做什么
[律师回复] 对于提前解除土地租赁合同的要做什么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提前解除土地租赁合同的要做什么
租房合同正常到期解除,双方应当办理交房手续,要清点物品,退还剩余的租金和押金,上述过程应该有书面文件予以证明。在提前解除合同的情况下,当然也少不了这些手续。
除上述手续之外,提前解约还应签订《解除租赁合同确认书》,对于哪一方提出解除、另一方的态度如何、是否承担违约责任、如何承担等问题在这份文件中加以明确。不管解除合同是否协商一致,双方均应该注意保留必要的书面文件。如果是协商一致解除合同,自然可以签订《解除租赁合同确认书》,协商不一致无法签订文件,则需要单方发出书面文件。提出解约的一方,应书面告知对方,尤其是承租人准备搬离的情况,应当及时告知出租人解约及搬离的时间,以免出租人以不知情为由主张更高额的赔偿。作为守约方,在得到对方要解约的告知后,可以向对方发送相应的催告函主张权利,并保留催告的证据,如果在合理时间内对方没有反应,应该及时到提讼。
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要注意什么问题
1、要严格把握合同解除的条件。房东和租客只有在符合约定或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解除合同;在不符合解除条件的情况下,即使发出解除通知,也不能产生合同被解除的法律效力,相反,构成违约。
2、租房押金不能直接扣除。在房屋租赁合同中一般会涉及签订合同后房主预先收取一两个月的租金为押金的问题,如果要提前解约,很多房东会直接扣除之前的押金。实际上,押金并非是提前解约的违约金。不管是正常结束租赁关系,还是一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只要租赁物没有受以损害,押金都应该退还。
3、房东的法律权益。《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提前解除租赁合同违约金如何计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首先,押金不是违约金,提前解除合同不能直接扣除。在房屋租赁合同中一般会涉及签订合同后房主预先收取几个月的租金为押金的问题,如果双方一旦发生什么争议,尤其是承租人提前解约,出租人往往会扣留押金做为违约金。实际上,押金并非是提前解约的违约金。押金是为确保承租人在使用过程中给租赁物造成的损害能得到赔偿,才设定的。因此,不管是正常结束租赁关系,还是一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只要租赁物没有受以损害,押金都应该退还。除非双方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一方违约解除合同,以押金为标准确定约定的违约金数额。
其次,法律没有规定一个明确的违约金数额标准。在合同法中对于违约金数额的确定主要就是一个原则“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以实际损失计”。因此,对于违约金应该如何计算,应当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具体约定,并且在合同中写明,可以参考下列方式:
(一)如果承租人想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应该承担3个月的租金为违约金,但是,如果承租人在解除合同时能以不低于原租赁合同的条件,为出租人找到新的承租人,则承租人不承担上述违约责任。
(二)如果出租人想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应该承担3个月的租金为违约金,但是,如果出租人在解除合同时能在出租房屋所在的小区为承租人另外寻找到与原租赁房屋、租金标准相同的房屋供承租人使用,除必要的搬家费用外,出租人可以不承担违约责任。
三、解除合同返还租赁房屋物品吗如果房屋内的东西是属于房东的,房客擅自搬离物品,房东可以向,也向公安报案。
四、房屋租赁合同中,押金是否退还房屋租赁合同中,如果解除合同,押金是否退还,需要根据以下情况分析:
1、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解除租赁合同,押金的退还以双方协议为准;
2、出租人违约,导致承租人要求解除合同,押金需要返还,并由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3、承租人违约,导致出租人要求解除合同,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押金需要返还;
4、合同约定的解除情形或者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按照合同约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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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如何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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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承租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违约责任怎么承担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单方提前解除合同属违约,须承担违约责任。虽然合同没有约定提前退租的违约责任,但没有约定违约责任并不当然排除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仍须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法关于违约责任的规定可作为合同的补充条款)。因此,承租人要承担提前退租的违约责任,赔偿由于违约给出租方造成的损失。
1、《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房屋出租应该具备哪些条件
(一)有合法的房屋产权证件;
(二)房屋为共有产权的,有共有人同意租赁的证明;
(三)将住宅或其他用房改作经营用房出租的,应提交规划和房管部门同意的证明;
(四)将房管部门直管公房内的场地出租的,应提交经房管部门同意的证明;
(五)住宅用房的租赁,应当执行国家和房屋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
(六)房屋能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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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的解除的规定,租赁合同的解除的条件?
[律师回复] 一.租赁合同的解除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的解除条件有约定和法律规定两种,解除的方式有双方协商解除和一方申请解除。《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了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条件,但对承租人解除合同的条件没有规定,该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一)承租人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二)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三)承租人累计六个月不交租金的”。合同法对承租人解除合同的条件有了一些规定,如规定不定期租赁时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因此,我们认为,当房屋无法使用或者难以使用时,承租人可以在租赁期内提前解除合同,对承租人解除合同条件应严格掌握。在不定期租赁中,当事人在合同中未约定租赁期限,因此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定期租赁合同的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租赁期限,合同于租赁期间届满即告终止。但是当事人于合同约定的期间届满时也可以续订合同。续订合同又称为期限更新,它不同于一般合同中履行期限的变更。前者是两个合同关系,后者只是一个合同关系。租赁合同期限更新只能发生于租赁期限(约定或者法定的期限)届满之时。二.租赁合同的解除的条件
一、一方严重违反租赁合同,严重影响订立合同所期望的目的,另一方解除合同不仅是对违反租赁合同方的惩罚,也是尽量减少损失的一种补救措施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行为。
二、一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履行合同,在允许的合理延长时间内仍未履行合同,造成生效合同因一方的原因无法履行,致一方损失并继续扩大损失。
三、因发现不可抗力致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这种情况是指法律上规定的是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能预见,且不可抗拒的事件。
四、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由于这种情形的产生,导致一方或双方的损失,如不及时解除合同,损失将会继续扩大。
五、不定期的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均可随时解除租赁合同。
六、依据《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解除合同。
七、未征得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实施下列行为之一:
1、转租;
2、出借;
3、抵押;
4、拆解;
5、转让。
承租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违约责任应该如何承担
[律师回复] 单方提前解除合同属违约,须承担违约责任。虽然合同没有约定提前退租的违约责任,但没有约定违约责任并不当然排除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仍须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法关于违约责任的规定可作为合同的补充条款)。因此,承租人要承担提前退租的违约责任,赔偿由于违约给出租方造成的损失。
1、《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房屋出租应该具备哪些条件
(一)有合法的房屋产权证件;
(二)房屋为共有产权的,有共有人同意租赁的证明;
(三)将住宅或其他用房改作经营用房出租的,应提交规划和房管部门同意的证明;
(四)将房管部门直管公房内的场地出租的,应提交经房管部门同意的证明;
(五)住宅用房的租赁,应当执行国家和房屋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
(六)房屋能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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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出租人如何赔偿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民法典中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出租人如何赔偿,房东不退押金怎么办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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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店铺租赁合同没有到期可以提前解除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店铺租赁合同没有到期可以提前解除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店铺租赁合同没有到期可以提前解除吗
《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这就是说,对于有效成立的合同,当事人必须要履行到底。
但是,《合同法》也规定了提前终止或者提前解除租房合同的条件,具体包括以下情况:
1、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2、不管当事人有没有约定合同解除的条件,只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3、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承租人违反约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赁房屋的性质而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
4、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5、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于第三人的。
6、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7、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8、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因此,在符合上述八种条件的情况下,租房合同没到期是可以提前终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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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下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哪些情况下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问题解答如下, 哪些情况下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一)出租人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况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均可提前提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关系。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均可提前提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1、承租人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了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缴纳房租达一定时间的;
4、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5、承租人严重损坏房屋或者辅助设备而拒不维修、拒不赔偿的;
6、出租人因不可预见的原因,如家庭人口聚增,确实需要收回房屋自住的,或者出租房屋发生重大损坏,有倾倒危险而需改建,并确有房管部门的。在此情形下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适当赔偿承租人因迁出而遭受的经济损失,而承租人一时又找不到房屋时,可由双方协商在承租人所租住房屋中腾出一部分,而不能强令承租人腾房搬家。属于改建情形的,改建后房屋仍出租时,原承租人有优先的承租权。
(二)承租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租人因以下情形,也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1、承租人已建有或购有房屋,无需再继续租赁他人房屋时;
2、承租人举家迁离租赁房屋所在的城市;
3、出租房屋发生重大损坏无常居住的如有倾倒危险,出租人拒不进行修缮的。
杠杆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前提和定义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杠杆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前提和定义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杠杆租赁和融资租赁
杠杆租赁
杠杆租赁是融资租赁的一种特殊方式,又称平衡租赁或减租租赁,即由贸易方政府向设备出租者提供减税及信贷,而使租赁公司以较优惠条件进行设备出租的一种方式。它是目前较为广泛采用的一种国际租赁方式,是一种利用财务杠杆原理组成的租赁形式。
条件
1.具备真实租赁的各项条件;
2.出租人必须在租期开始和租赁有效期间持有至少20%的有风险的最低投资额;
3.租赁期满租赁物的残值必须相当于原设备有效寿命的20%,或至少尚能使用一年;
4.承租人行使合同规定的购买选择权时,价格不得低于这项资产当时的公平市场价格。中国租赁市场还不很发达,实践中,租赁的形式多为典型的融资租赁和出售回租,杠杆租赁的作用还没有发挥出来。
杠杆租赁的做法类似银团贷款,主要是由一家租赁公司牵头作为主干公司,为一个超大型的租赁项目融资。首先成立一个脱离租赁公司主体的操作机构—专为本项目成立资金管理公司垫付出项目总金额20%以上的资金,其余部分资金来源主要是吸收银行和社会闲散游资,利用100%享受低税的好处,“以小博大”的杠杠方式,为租赁项目取得巨额资金。其余做法与融资租赁基本相同,只不过合同的复杂程度因涉及面广而随之增大。由于可享受税收好处、操作规范、综合效益好、租金回收安全和费用低,因此,杠杆租赁一般被用于金额巨大的物品,如民航客机、轮船、通讯设备和大型成套设备的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又称设备租赁或现代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或绝大部分风险和报酬的租赁。资产的所有权最终可以转移,也可以不转移。
定义
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对供货人的选择,出资向供货人购买租赁物件,并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则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赁期内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拥有租赁物件的使用权。租期届满,租金支付完毕并且承租人根据融资租赁合同的规定履行完全部义务后,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的或者约定不明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然不能确定的,租赁物件所有权归出租人所有。
融资租赁是集融资与融物、贸易与技术更新于一体的新型金融产业。由于其融资与融物相结合的特点,出现问题时租赁公司可以回收、处理租赁物,因而在办理融资时对企业资信和担保的要求不高,所以非常适合中小企业融资。
功能特点
融资租赁除了融资方式灵活的特点外,还具备融资期限长,还款方式灵活、压力小的特点。
中小企业通过融资租赁所享有资金的期限可达3年,远远高于一般银行贷款期限。
在还款方面,中小企业可根据自身条件选择分期还款,极大地减轻了短期资金压力,防止中小企业本身就比较脆弱的资金链发生断裂。
融资租赁虽然以其门槛低、形式灵活等特点非常适合中小企业解决自身融资难题,但是它却不适用于所有的中小企业。
融资租赁比较适合生产、加工型中小企业。特别是那些有良好销售渠道,市场前景广阔,但是出现暂时困难或者需要及时购买设备扩大生产规模的中小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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