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保修期开发商承担责任吗

最新修订 | 202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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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过了保修期开发商承担责任吗?在房子保修期内,出现房子质量问题,开发商要无偿负责维修,直至达到规定或者约定的标准为止。而过了保修期,只是免除了无偿维修的责任,并不是对房屋质量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过了保修期开发商承担责任吗

一、过了保修期开发商承担责任吗

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商品房的保修期,是国家行政管理部门为房地产开发商规定的行业规范,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向用户交付销售的新建商品住宅时,必须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并按要求约定保修期。也就是说在房子保修期内,出现房子质量问题,开发商要无偿负责维修,直至达到规定或者约定的标准为止。而过了保修期,只是免除了无偿维修的责任,并不是对房屋质量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对于超过保修期的房屋,如果出现问题,应该按照相关程序启用房屋维修资金,由业主向物业管理公司报修,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修缮。作为房屋产权人的业主,对房屋应当承担一部分维修管理责任,即在保修期和保修范围之外的维修管理责任,业主可以通过委托物业管理公司来进行维修管理。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二、房屋过了质保期后,开发商还有维修责任吗?

对于这种质保期过后房屋存在质量问题的,如果说这个问题是质保期过后才刚出现的,则开发商是没有再负责维修的责任的,房屋内设施正常使用造成的漏水由业主自行负责维修,由业主自行承担费用。

如果房屋的质量问题是在质保期内就出现了,但质保期内开发商一直没给解决的,则即使质保期过了,开发商也仍需要承担修缮的责任。此时开发商如果拒绝维修的话,那就属于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保修义务的行为,而这种行为是属于违约行为的;所以如果是这种情况,开发商拒绝维修,房主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行为采取补救措施。

三、房子漏水,物业有没有责任呢?

物业有没有责任要看实际情况。

漏水肯定不是物业造成的,但如果物业在这里面有疏于管理的情况,或是出现了问题后没有及时处理,导致损失扩大或出现了更严重的问题,那么物业要承担责任。前者比如管道堵塞,虽然不是物业干的,但根据物业管理合同和相关规定,物业公司应定期进行检查和清理,如果没做到,那就可以追究物业的责任;后者比如楼上违法装修,物业未制止,那么就可以找物业要求赔偿损失。

如果是上层楼上房子施工破坏防水层,解决决办法就是找他们协商,把防水层补回去,这样就能解决房屋漏水的情况了。

买房一直是居民的头等大事,尤其是在目前我国房价居高不下的情况下,一房难求,好房更难求。在商品房质量纠纷愈发普遍的情况下,其中由商品房保修期引发的纠纷也越来越多。那么,过了保修期开发商承担责任吗?其实不然,只要确认存在施工质量缺陷,还是可以追究开发商的法律责任。要是在这方面有遇到什么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直接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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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品房保修期是多长时间房屋质量,鉴于房屋的特殊属性,为了维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国家对住宅质量进行了专项规定,要求开发商建造的房屋必须达到一定的标准,并要求开发商承担一定期限的保修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因此,居住房屋出现了质量问题,根据房屋年龄的不同,出现问题的部位不同,物业的处理方式也不尽相同。由于上海的气候环境所致,渗漏水是房屋质量问题中比较突出的一个,因此在大多数情况下,5年是一个分界点。也就是说5年内有问题找开发商即可。5年后:具体问题具体解决。如果房屋在交房满5年后,出现了渗水等质量问题,则要根据出现问题的具体部位,来找直接负责方。如果是自用部分损坏,如卫生间马桶漏水、水管破裂等,业主需要自己掏钱维修,物业可帮助联系有关维修人员。如果非人为造成的问题出现在共用部分,如大楼东墙渗水、下水道淤积等,则物业联系维修后,维修资金需要整栋楼的居民分摊。如果出现在公用部分,如小区内道路损坏、栏杆磨损等,则由物业提取小区物业维修资金维修。
二、开发商怎样承担赔偿责任商品房质量对消费者来说尤为重要,它不仅关系其居住安全,而且也关系其居住舒适的程度。然而有的开发商修建的商品房却存在这样或那样的质量缺陷,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此,国家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其开发建设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质量承担责任。针对有关商品房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对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不属于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一般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购房者可根据相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的规定,可请求其维修,因维修致使房屋使用功能受到影响或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开发商应当负赔偿责任。
2、对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属于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应先请求房屋所在地的房屋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检查,在取得房屋质量鉴定不合格的证书后,可要求开发商予以退房,对因此造成损失的,开发商应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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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公司税金承担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合同没约定的,税金由装修公司承担。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执行。 工程造价的税金是由施工单位交给什么单位 税金由施工单位交给工程项目当地税务机构的,一般情况下每次拨款都要按比例进行交纳。你的投标的工程造价是包含税金的,每次拨款时很多建设单位直接在拨付款项里面按照税金比例直接给你扣除,然后交当地税务机关;或者拨付给施工单位由施工单位到当地税务机关缴纳,按照当地规定执行的。 工程施工中税费是由建设单位承担还是施工单位承担 按我国的税法体系获得收益的主体依据收益额度进行纳税的。施工单位递交的签证单中的税价是构成其报价总额的一项内容。 1.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 (1)基本工资:是指发放给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 (2)工资性补贴: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物价补贴。 (3)生产工人辅助工资:是指生产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 (4)职工福利费:是指按规定标准计提的生产工人福利费(根据生产工人工资总额提取)。 (5)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及修理费,徒工服装补贴,防暑降温费,在有碍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用等。 (6)企业应承担生产工人的养老金、失业金、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2.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费用。内容包括: (1)材料原价(或供应价格)。 (2)材料运杂费:是指材料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3)运输损耗费:是指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 (4)采购及保管费:是指为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过程中所需要的各项费用。包括: 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仓储损耗。 (5)检验试验费:是指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等费用。不包括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和建设单位对具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检验,对构件做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验试验的费用。 3.施工机械使用费:是指施工机械作业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以及机械安拆费和场外运费。 4、其他直接费(在预算上被称为措施费)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工程实体项目的费用。包括内容: (1) 环境保护费:是指施工现场为达到环保部门要求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2) 文明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3)安全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4)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筑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费用等。 (5)夜间施工费:是指因夜间施工所发生的夜班补助费、夜间施工降效、夜间施工照明设备摊销及照明用电等费用。 (6)二次搬运费:是指因施工场地狭小等特殊情况而发生的二次搬运费用。 (7)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是指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场地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个施工地点运至另一个施工地点,所发生的机械进出场运输及转移费用及机械在施工现场进行安装、拆卸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试运转费和安装所需的辅助设施的费用。 (8)混凝土、钢筋混凝土范本及支架费:是指混凝土施工过程中需要的各种钢模板、木模板、支架等的支、拆、运输费用及范本、支架的摊销(或租赁)费用。 (9)脚手架费:是指施工需要的各种脚手架搭、拆、运输费用及脚手架的摊销(或租赁)费用。 (10)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是指竣工验收前,对已完工程及设备进行保护所需费用。 (11)施工排水、降水费:是指为确保工程在正常条件下施工,采取各种排水、降水措施所发生的各种费用。 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执行。税金由施工单位交给工程项目当地税务机构的,一般情况下每次拨款都要按比例进行交纳。
承租的房子维修费由谁承担
[律师回复] 对于承租的房子维修费由谁承担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承租的房子若是损坏发生故障等,依据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为准。若是没有的,则按照法律相关规定而分配。
(1)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出租人交付的租赁物必须符合约定的适用状态,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如果租赁物有瑕疵而妨碍使用,出租人有义务在修理完善之后交付使用,或另换同类租赁物交付使用。如果租赁物附有从物,例如,机器的配件、检修工具等,从物也一并交付承租人。如果租赁物的技术性较强,出租人还应交付有关装配图纸、使用说明书和操作规程等技术指导资料。
(2)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那么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所谓维修,是指租赁物不合约定的使用收益状态时,对租赁物进行修理,以使其达到约定的正常使用收益状态。出租人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必须符合租赁物是在出租期间发生的故障、不是因承租人的过错所引起的等条件。当租赁物出现故障时,承租人应及时通知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应尽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对出租人拒不修房的,承租人可以先垫付费用自行维修,或者请物业维修,然后向出租人追偿维修费用。为了有效获得补偿,在这个过程中,承租人一定要注意保留证据,如房屋损坏情况、损坏的原因、维修费用收据,以及曾经要求出租人维修的证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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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预埋水管漏水过保修期了,谁来承担责任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开发商预埋水管漏水过保修期了,谁来承担责任,已经收房了装修时发现房子漏水怎么办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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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开发商赠送阁楼,阁楼,地下室,是否需要承担维修费?
[律师回复] 一、开发商有权附赠花园、阁楼、地下室吗“底层业主赠送花园、地下室,顶层赠送阁楼、露台”,越来越多的楼盘打出了诸如此类的销售广告,以赠送附属面积方式来提高房价或进行促销吸引购房者眼球的做法已不足为奇。开发商同意“赠送”花园、阁楼的目的很清楚,就是为了吸引购房者购买底层、顶层的物业。消费者仔细想一想不难发现:由于底层、顶层的房屋附赠了花园、阁楼,原来不好卖的底层、顶层房屋一跃成为竞相追逐的“宠儿”,房价也借机攀升了一大截,这样的花园、阁楼能叫“赠送”吗然而更重要的是这些花园、阁楼的权属问题。一般来讲,开发商是不会主动把“赠送花园、阁楼”的条款写入销售合同的,原因有二点: 第一,按照2003年《上海市房屋建筑面积计算及共有建筑面积分摊规则》,大部分开发商赠送的花园、阁楼是无法在产权登记部门取得权属证明,这就有可能引起日后业主与开发商的争议,开发商不愿意把类似条款写入销售合同。 第二,如果开发商在小区规划时已将赠送部位的面积纳入了小区的公摊面积,也即像陈女士的情况,开发商根本无权处置赠送部位的面积,其“赠送花园、阁楼”的承诺无非是促销幌子,开发商自然更不会将类似条款写入合同而留下把柄。消费者要注意开发商的广告宣传是否与事实相符合。在法律层面上,广告宣传如有明确具体内容可视为要约,购房者应当保存开发商宣传、承诺的相关资料并在订立销售合同时最好要求开发商将类似承诺写入合同。这样,一旦发生纠纷,就有法律依据了。 二、谁承担修缮责任天下真有免费的午餐理性的消费者已经开始注意到隐藏在炫目广告背后的诸多问题:开发商是否有权处置底层花园和顶层的露台既然赠送地下室、阁楼,为什么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未作明确约定这些房屋附赠部位是否能申领产证、是否要缴纳物业费房屋附赠部位万一出现质量问题,又由谁承担修缮责任一般而言,对于开发商赠送的露台、阁楼业主虽然享有使用权,但这些部位由于不符合《上海市房屋建筑面积计算及共有建筑面积分摊规则》中计算建筑面积(产权面积)的条件,无法在房地产登记部门取得相应的权属证明;而根据《物业管理条例》,除有特别约定之外,消费者对于未计入产权面积的部分一般不必缴纳物业管理费,这就难免造成一些类似赵女士所遇到的麻烦,对于业主报修的附赠部位物业公司怠于修缮。只要消费者合法取得赠送部位,这些部位的维修期限与一般商品房一致,也属于共同的维修基金的修缮范围,物业公司对其有维修的义务。如果在赠送的花园或阁楼上擅自违章搭建的房屋,导致渗水、开裂等质量问题,物业公司可不予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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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修建过程中开发商跑路了怎么办
开发商在房屋修建过程中跑路的,业主只能到当地的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投诉,因为在《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中规定,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负责对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进行管理监督,如果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开发商可能涉嫌非法集资,要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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