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农村占地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最新修订 | 2024-02-22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宜宾农村占地赔偿标准是会按当地补偿政策来确定,一般在补偿时就会涉及到有土地补偿费,以及还有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费,对于这些补偿都是会由征收方来进行合理的支付。
宜宾农村占地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宜宾农村占地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需要按当地的补偿政策来确定,征收集体土地的补偿种类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其基本补偿标准如下:

1、土地补偿费

土地补偿费是对土地所有权进行的补偿,是因国家征收土地导致农民集体经济组织丧失土地而进行的补偿,其补偿标准因原用途不同而不一致,耕地的补偿标准为前三年平均产值的六到十倍。

2、安置补助费

安置补助费为了安置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并取得生活来源的农业人口的生活所给予的补助费用。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是指因为征收土地导致其享有承包经营权的集体土地被征收,承包经营权及使用权无法继续行使的对象。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3、青苗补偿费

青苗补偿费是因为征收土地导致被征收土地上无法收获的庄稼进行的补偿。其补偿标准一般是统计机关统计的该类作物一季的产值来确定的或者是省级人民政府按照年平均产值的一定比例来确定。

4、地上附着物补偿

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是指因征收土地需要一并征收的房屋、管道、树木、灌溉设施、道路等地上物,这些地上物一般是无法与土地相分离的不动产或具有不动产性质的动产,其补偿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按照当地物价等因素来确定。

二、征收款怎么分配

1、补偿给农户

如果农户放弃统一安置,那安置补偿费用将全部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户,土地补偿费将平均分配给村集体全体成员。

如果被征收的土地没有实行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即实行的是以前的那种统一经营模式的,那征地补偿费用将分配给村集体全体成员。

如果征收的是村集体的机动土地,即村集体为了防止因自然灾害、人口变化等情况而预留的土地的,那这类土地补偿款则分配给村集体内新增人口,即有土地承包权但是没有承包土地的新增人口。

2、补偿给村集体

如果被征收区域实行统一安置的,土地征收补偿费用则归村集体组织,如果征收的土地是村集体承包的果园,那征地补偿费用则分配给村集体,而不是个人。

3、补偿给全体股东

如果农村地区将土地入股成立管理公司,进行统一经营统一管理,那当土地征收的时候,土地补偿金则补偿给经营管理公司,由管理公司按照股份进行分配。

三、征用土地所需手续有哪些

(一)、拟订、报批征用土地方案。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订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经市、县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征用林地的,应当先征得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二)、公告征用土地方案。

征用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和征用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三)、办理补偿登记。

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之日起15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者其他有效证明,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四)、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批准的征用土 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询意见期限为15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以上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五)、交付被征用土地。

征用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被征地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人应当自征地各项费用付清之日起30日内交付被征用的土地。

只有确定了当地的补偿政策才能知晓宜宾农村占地赔偿标准,一般不同的地区,不同的生活水平所存在的补偿都会有所不同,在征收前就需要由征收方与被征收方进行协商,确定无异议的才可以实施征收行为。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9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92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宜宾农村占地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键咨询
  • 164****502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706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773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371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338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336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815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160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335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880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464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266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874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124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861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宜宾农村山林征地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费:征用耕地按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计算。其它土地的土地补偿费按耕地的一半计算。征地后人均耕地0.8亩以上,土地补偿费为年产值的6倍;人均耕地0.6至0.8亩,土地补偿费为年产值的6至8倍。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宜宾旅游村占地该怎么给
[律师回复] 旅游村拆迁怎么补偿首先要看征收的是房屋还是土地。房屋征收与土地征收适用的法律法规不同,补偿方式不同。
1、按照集体土地上房屋征地拆迁适用的法律是《土地管理法》及各地政府依据该法制定的征地拆迁补偿办法。补偿标准原则上是不得降低原有生活水平,短期生活有改善,长远生活有保证。同时要根据房屋的建筑结构和修建年代、地理位置和用途进行综合考量。还要结合政府的安置方式来区别计算。按照产权置换的,应该给予合理面积和装修费补偿、搬迁费补助、过渡费;按照划地重建的,应该给予重置成新价补偿(本地修建原有规模房屋所需要的费用)、装修费和搬迁补助、过渡费;按照纯货币补偿的,应该给予附近城镇的商品房均价的补偿。
2、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土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土地的数量计算。
3、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当前692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宜宾可以土葬吗?或者宜宾农村有文规定必须要土葬吗?
[律师回复] 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火葬区的公民死亡后,应当全部火化。非火葬区的公民在火葬区区域内死亡的,应当火化。该《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按照本办法规定必须火化的遗体,由死者生前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死亡证明后火化。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在医院(含其他医疗机构)死亡的,丧主凭医院出具的死亡通知书,及时通知殡仪馆接运遗体,并办理手续后火化。
(二)因交通事故或其他原因造成非正常死亡者遗体,由司法部门法医鉴定后,通知丧主办理手续后火化。
(三)无名、无主遗体,由公安部门法医鉴定后,通知殡仪馆接运、火化。户籍部门应当依据死亡通知书和火化证办理户口注销其实为了破除中国的铺张浪费的葬礼以及大兴土木地修建墓地、占用耕地等习俗。其实火葬并不环保,排出烟尘、而且耗费煤油等燃料资源、用政府资金建设焚烧炉等。中国的传统民情是土葬,并不接受火化的概念,也就使火化规定难以彻底实施。如果可以像穆斯林的葬礼一样,不用棺材及任何陪葬品、薄葬,速葬,不铺张浪费(仅沐浴后3、5尺白布包裹,众人祈祷);不占用耕地,不用棺木,可以节约装殓和埋葬的费用。不立坟头,可植树、挂标准纪念牌做纪念,不就很好了。
我宜宾县农村退伍军人如何补保险
[律师回复] 根据国务院第259号令《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不得减免。
退伍军人跟普通市民一样自己交钱办理养老保险,缴纳养老保险费到60岁之后开始享受养老金。
但达到退伍军人的服役年限(军龄)可以作为"视同缴费年限",即参军的10年虽然没有缴纳养老保险费,但视同他已经缴纳,就是说在他缴纳保险费年限的基础上多算10年。
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是指职工全部工作年限中,其实际缴费年限之前的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作时间。
固定职工在实行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制度之前,按国家规定计算为连续工龄的时间,都可以作为"视同缴费年限",并且可以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发养老保险金。
另外,机关事业单位正式职工调入企业后,应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原有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
复员退伍军人、城镇下乡知识青年被招为合同制工人,且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的,其军龄及下乡期间按国家规定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年限,可视同缴费年限。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不得减免。
退伍军人跟普通市民一样自己交钱办理养老保险,缴纳养老保险费到60岁之后开始享受养老金。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宜宾农村土地赔偿标准是什么?
宜宾征地补偿新标准的规定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出来的。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土地补偿费由实施征地补偿安置部门直接支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有关规定使用,乡镇等其他任何单位不得截留或变相截留。
10w+浏览
征地拆迁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92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宜宾市农村拆迁赔偿标准
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各类具体的价格补偿标准由区县物价局依据当地经济水平和人均收入水平等情况进行定价。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宜宾房产被占可以怎样给
[律师回复] 房屋拆迁包括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以及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搬迁与集体土地上房屋征地拆迁适用的法律法规不同,补偿方式不同。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适用的法规是国务院590号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补偿标准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给予补偿)。
(4)、如果是国有出让土地,对土地还应该进行补偿,如果是国有划拨土地一般是没有补偿的。
2、集体土地上房屋征地拆迁适用的法律是《土地管理法》及各地政府依据该法制定的征地拆迁补偿办法。补偿标准原则上是不得降低原有生活水平,短期生活有改善,长远生活有保证。同时要根据房屋的建筑结构和修建年代、地理位置和用途进行综合考量。还要结合政府的安置方式来区别计算。按照产权置换的,应该给予合理面积和装修费补偿、搬迁费补助、过渡费;按照划地重建的,应该给予重置成新价补偿(本地修建原有规模房屋所需要的费用)、装修费和搬迁补助、过渡费;按照纯货币补偿的,应该给予附近城镇的商品房均价的补偿。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宜宾市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宜宾市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包括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临时安置的补偿费用以及土地上的附着物的补偿费用等等。不过征收土地之后,具体的补偿金额需要双方需要协商,如果被征收土地一方对金额不满意,是可以采取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10w+浏览
征地拆迁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92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宜宾的土地使用证如何办理
宜宾的土地使用证的办理需要土地登记申请书,土地使用权利人身份证或户口册复印件,土地使用的权属证明材料( 政府行文),土地使用的权属证明材料( 政府行文),建设用地批准书( 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只要自己学会合理的处理就可以。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征地拆迁 > 补偿标准 > 宜宾农村占地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