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登记收件。
产权登记的第一程序就是登记收件。
登记收件表示主管机关接受产权人主张权利的申请。
因此,产权人必须填写申请书,并交验有关证明、证件;
经审查符合登记条件的,予以收件。
即接受申请书,收存需要进一步审查的有关证明、证件。
2、勘丈绘图。
它是对已申请产权登记的房地产逐户、逐处进行实地勘察,查清房地现状,丈量计算面积,核实墙体归属,绘制分丘平面图,补测或修测房屋分幅平面图,为产权全面审查和制图发证提供依据。
3、产权审查。
对申请登记的房屋,经过认真细致的实地勘察和丈量制图,掌握了房屋全部实况资料以后,即可转入产权审查。
4、绘制权证。
对申请人申请的房地产,经过审查确认可以颁发产权证后,应及时转入制权证阶段。
这个阶段的主要工作是绘制应颁发的产权证件。
5、收费发证。
它是产权登记发证工作的最后程序,要求把应收的登记费收缴入库,把应发出的权证发放到所有权人手中。
发放产权证前,必须全面检查应发放的权证有无差错,是否已交纳契税。
我们可以了解到按照规定对于不动产权证多长时间办理民法典上没有具体的规定,而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的,一般30天内发给房产证,办理是需要经过相关的程序的。
对于民法典不动产权证多长时间办理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图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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