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车位不能进行买卖

最新修订 | 202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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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哪些车位不能进行买卖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哪些车位不能进行买卖

1、小区的公共空地小区里的空地,有的时候甚至是绿地,开发商或者物业公司画根线就收钱。

有的作价卖给业主,有的按月出租。

据悉,由于小区的土地使用权归全体业主,因此开发商无权出售敞开式地上车位。

这类车位可以由业主大会授权业委会委托物业租给业主使用,扣除必要费用后归入小区维修资金。

2、无约定的地下车位如果地下车位建筑面积未分摊,且开发商单独取得车库产权的,则开发商可以对购房人出售产权,但地下车库只能预售给本小区范围内的商品房预购人。

开发商出售这种车位好像天经地义,其实不然。

房屋买卖合同中,开发商必须申明该小区里的地下车位的产权属于单独转让,不随房子一起卖。

如果没有类似的文字说明,地下车位也应当归业主按份共有,其收益也应归业主。<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小区人防车位使用规定年限是多久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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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车位不能进行买卖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哪些车位不能进行买卖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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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法院进行寄来的拍卖房屋估价,多长时间会进行拍卖
[律师回复] 一般可在六个月左右完成。如果只是判决了要强制执行拍卖,执行房子拍卖过程还要三个月左右才会开拍卖会。因为还要摇珠选定评估公司进行房产评估,按评估报告的价确定保留价,再摇珠选定拍卖公司。执行房屋时,需要有以下程序:
1、查封涉案房屋,委托评估机构进行价值评估。一般需要两个月左右。
2、委托拍卖机构进行拍卖,不能拍卖成交的,还需要降价并再次委托拍卖。每次时间在两个月左右。
3、查封裁定书、评估报告、拍卖裁定书需要送达双方当事人。如果无法送达相关法律文书,需要公告送达,公告期限是两个月(最大的不确定性就在这个阶段)。
4、评估完房子之后开始
第一次拍卖(拍卖不动产,应当在拍卖十五日前公告)。⑴竞买人应当于拍卖前向人民预交保证金。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预交保证金。保证金的数额由人民确定,但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五。⑵人民执行房子拍卖过程快结束时,会在在拍卖五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已知的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于拍卖日到场。⑶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申请或者同意以该次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接受拍卖财产的,应当将该财产交其抵债。
5、
第二次拍卖。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应当在六十日内再行拍卖。
6、
第三次拍卖。对于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应当在六十日内进行第三次拍卖。
7、变卖。⑴第三次拍卖流拍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接受该不动产抵债的,人民应当于第三次拍卖终结之日起七日内发出变卖公告。⑵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没有买受人愿意以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买受该财产,且申请执行人、其他执行债权人仍不表示接受该财产抵债的,应当解除查封、冻结,将该财产退还被执行人,但对该财产可以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的除外。
8、所有权转移。不动产拍卖成交或者抵债后,该不动产自拍卖成交或者抵债裁定送达买受人或者承受人时起转移。通常需要出具裁定书等,到房屋所在地的交易中心办理产权过户。扩展资料在拍屋出售时,需要按市价出售,以拍卖形式进行,以价高者得为主,而款项的偿还机制分配如下:
1、拥有物业押记的债权人。
2、相关法律费用。
3、如果所得款项,多于按揭需要清还款项,余款会归还业主。在亚洲金融风暴前,一般进行银主盘拍卖后,已经可以抵偿欠债。但在金融风暴后,往往银主盘拍卖后,仍未能抵偿欠款,令银行不愿出售银主盘,造成不少呆账。拍屋不一定是从银行查封而来,私人查封也有;只是房屋的金额太大,每间房子又都有向银行借钱,银行借钱出去时,都有办理设定抵押权,拍卖时银行有优先受偿之权,这就是强制查封的“执行名义”之一,称为拍卖抵押物。银行会根据按揭条款,以及相关民事法律规定,向法庭申请没收物业后所出售的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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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进行二手房买卖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二、二手房买卖交易流程是怎样的
根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的规定,房地产转让约定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卖方提供了房屋的合法证件,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二手房买卖如何进行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二、二手房买卖交易流程是怎样的
根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的规定,房地产转让约定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卖方提供了房屋的合法证件,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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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车位不能进行买卖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哪些车位不能进行买卖问题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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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什么车位不能进行买卖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哪些车位不能买卖
1、小区的公共空地
小区里的空地,有的时候甚至是绿地,开发商或者物业公司画根线就收钱。有的作价卖给业主,有的按月出租。据悉,由于小区的土地使用权归全体业主,因此开发商无权出售敞开式地上车位。这类车位可以由业主大会授权业委会委托物业租给业主使用,扣除必要费用后归入小区维修资金。
2、无约定的地下车位
如果地下车位建筑面积未分摊,且开发商单独取得车库产权的,则开发商可以对购房人出售产权,但地下车库只能预售给本小区范围内的商品房预购人。开发商出售这种车位好像天经地义,其实不然。
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开发商必须申明该小区里的地下车位的产权属于单独转让,不随房子一起卖。如果没有类似的文字说明,地下车位也应当归业主按份共有,其收入也应归业主。这部分收入可以由小区业委会委托物业公司收取,收入扣除必要的管理成本后归入小区维修资金。
3、已被公摊的地下车位
很多开发商在卖房子的同时也在卖地下车位,可这地下车位的买卖是否合法,很多业主并不知道。如果地下车位面积已作为公摊面积被小区业主分摊了,那么开发商就无权出售。换句话说,卖房子的时候已经把地下车位的面积分摊到每个业主的身上,并且按比例收过钱了,再把这样的地下车位卖给业主,就是重复收钱。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7条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不得转让。”因此若不能办理产权,车位买卖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业主买到手的只是一张白纸。
这类的地下车位办不了产权证,属全体小区业主,严格地说属于小区的配套设施,可以由小区业委会委托物业公司出租给业主使用,出租收入扣除必要的管理成本后归入小区维修资金。
4、人防工程禁止开发商销售
没有分摊的地下面积是不是都可以卖呢?当然不是。有的地下车位属于人防工程,而人防工程是国家强制配套,禁止开发商销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五条规定:“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入归投资者。”开发商投入的资金已经随着土地使用权的转移而自动转移给了全体业主,所以利用人防工程改建的车库收入归全体业主共有。
5、销售车位使用权超过20年属于欺诈
有的开发商很“明智”,在签车位合同的时候会申明车位不能买卖,不签买卖合同,只与业主签租赁合同。可在租赁期限上超过了20年的时候,并不向消费者声明20年后不受法律保护。
根据《合同法》第214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消费者租赁车位,即所谓的销售使用权,最长期限也只有20年,20年后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凡是销售使用权超过20年并且不向消费者声明20年后不受法律保护的,消费者可请求双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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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车位不能进行买卖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哪些车位不能进行买卖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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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该如何进行二手房买卖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二、二手房买卖交易流程是怎样的
根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的规定,房地产转让约定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卖方提供了房屋的合法证件,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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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怎样进行二手房买卖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二、二手房买卖交易流程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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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卖方提供了房屋的合法证件,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二手房买卖应该如何进行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二手房买卖应该如何进行问题解答如下, 二、二手房买卖交易流程是怎样的
根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的规定,房地产转让约定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卖方提供了房屋的合法证件,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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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房可以进行买卖吗?
在确定单位房是否可以买卖会根据产权确定的,如果单位房的全部房屋产权属于当事人是可以进行买卖的,如果单位房的房屋产权部分属于当事人的则不可以进行买卖,那么当事人也是需要先向单位申请购买剩余的房屋产权部分后并征求单位同意后才可以进行出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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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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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查封车进行买卖构成诈骗罪吗
需要看情况。一般情况下用查封车进行买卖是不构成诈骗罪的,被法院查封的车辆,是绝对不允许处置的,包括买卖、抵押、出租等行为。如果法院发现了,可能会对处置人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的。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关于用查封车进行买卖构成诈骗罪吗可以参考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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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二手房买卖要进行什么登记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二手房买卖要进行哪些登记:
(一)抵押权设立登记
二手房买卖通常都会涉及到抵押权登记,比如下家要向银行贷款买房,那就要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抵押权登记,并让交易中心出具以贷款人即银行为他项权利人的《他项权利证明》,这就表明银行是这套房屋的抵押权人,如果不办抵押权登记,银行是不会贷款的。
(二)抵押权注销登记
债务人清偿债务后可以将抵押权消灭,申请抵押权注销登记。比如上家将有抵押的房产出售给下家,需要先向债权人清偿债务注销抵押才能办理过户交易手续。登记机关在受理之日起七日内审核完毕并记载在房地产登记簿上。
(三)预告登记
二手房买卖经过双方同意,在合同签订后,一方或者双方均有权向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预告登记。由于预告登记主要是为防止上家一房二卖保障下家的权利,下家是 “预告登记的权利人”,所以下家可以向房地产交易中心单方申请进行预告登记,登记机关在受理之日起七日内审核完毕并记载在房地产登记簿上。
(四)转移登记
转移登记也就是过户登记,因买卖、交换、赠与等,房地产的权利人发生变化,此时应当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转移登记。房地产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记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完成审核。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将变更事项记载于房地产登记簿,并通知房地产权利人领取房地产权证书;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五)更正登记
房地产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房地产登记簿记载事项有错误的,可以持有关证据申请更正登记。申请更正登记的事项涉及第三人房地产权利的,有关权利人应当共同申请。
(六)异议登记
房地产权利的利害关系人认为房地产登记簿记载的土地使用权人、房屋所有权人等事项有错误,房地产登记簿记载的房地产权利人不同意更正,且利害关系人不能提交、人民、仲裁机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件证明房地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归属等事项确有错误的,可以持权利归属等事项可能存在错误的有关证据申请异议登记。
房地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受理异议登记申请的当日,将异议事项记载于房地产登记簿。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讼、仲裁或者土地权属争议行政处理的,异议登记失效,由房地产登记机构予以注销。
(一)房屋权属清晰。了解房屋权属,俗称“摸家底”。房屋权属是否清晰,卖方是否具有该房屋的完全产权,直接决定了房屋交易安全性。例如:商品房得有两证、“房改房”得有房改协议。而且产权人和卖方必须是同一人,不然虚假售卖,或买了房办不了证,都将直接影响到交易安全。
(二)物业交割清晰。物业交割包括水、电、煤气、停车费,以及物管费等,这些金额虽不大,但是交割不清会遗留下很多问题,如果原业主拖欠房屋有关债务会给新业主入住带来困扰。
(三)付款时间清晰。买卖双方需在签订购房合同时约定好付款流程,首款、尾款分别于何时支付,约定绝对日期,不要用“过户后付余款”,此种约定过于模糊,“过户”有很多时间点,如递交过户资料、两证均已至买方名下等,一定要明确。
(四)税费承担清晰。二手房交易涉及税费金额是笔不小的开支,虽然由谁支付均已在办证条款里明确,但其中一方如卖方在交易过程中认为个税、营业税负担过重,想毁约或者抬高售价等,都将给交易带来诸多麻烦。所以应该事前明确,以防止房东为转嫁税费而抬高房价。
(五)违约责任清晰。无论是买卖双方自行交易还是通过中介交易,都应在购房合同上明确双方责权,确定履约时间和违约责任,这样才能约束双方义务的履行,即使发生分歧也有据可依,进行追究。
二手房买卖应该怎么样进行
[律师回复] 对于二手房买卖应该怎么样进行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二、二手房买卖交易流程是怎样的
根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的规定,房地产转让约定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卖方提供了房屋的合法证件,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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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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