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车公司索要折旧费是否合理

最新修订 | 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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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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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租车公司索要折旧费是否合理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租车公司索要折旧费是否合理

一、租车公司索要折旧费是否合理

租车公司索要折旧费是否合理,要看你们的合同约定,如果没事先约定,则违法,反之则合法。

对于折旧费的具体数额,双方可以先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的,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二、撞出租车误工费保险公司是否赔

撞车后,出租车的误工费保险公司能理赔,但是有限制,具体如下:

1、只要标的车在交通事故中承担一定的责任,保险公司就应该在交强险中11万限额内,全额承担误工费的赔偿责任;

2、要求医院出具诊断证明,就注明出院后的休假天数,伤者单位出具出险前三个月的收入证明,扣款证明及纳税证明,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因休假而造成的收入减少的部分,单位未扣工资的,不赔误工费;

3、司法解释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4、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对于租车公司索要折旧费是否合理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图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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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车发生交通事故可以索要折旧费吗?
在新车发生交通事故是不可以索要折旧费的,但是可以索要车辆损伤贬值的赔偿。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公民的任何财产受到他人伤害所造成的损失,都应有权利要求对方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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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刚买的新车被撞应该怎么索赔折旧费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刚买的新车被撞应该怎么索赔折旧费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什么是折旧费
折旧费,会计上的金额,通常按资产原来成本的固定百分比来计算,该金额须定期记入支出账内或从总收入中扣除,以弥补该资产的贬值。
二、刚买的新车被撞如何索赔折旧费
购买的新车被撞,车主除了可以要求责任方承担处理新费用外,还可以主张新车的折旧费。虽然目前的法律对此还没有明确的规定,但车辆发生碰撞造成的贬值,是不争的事实。根据民事赔偿公平、公正的原则,车主应该获得赔偿。
事故发生后,车主应立即报警并通知保险公司。因现场定损可能不太全面(大多为肉眼能看到的、车辆表面的损失),最好将车送到修理厂,对车内部结构做一次全面定损,并注明所造成的车损由本次事故造成。
然后,向认可的权威部门申请技术鉴定,计算出车辆因本次事故造成的折旧损失,再向事故发生地或责任方所在地的,要求责任方赔偿折旧费。
三、交通事故索赔程序概述
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应当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
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为三十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十五日。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后即行生效。公安机关应当将调解书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期满后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由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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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车祸需要赔折旧费吗?
出车祸需要赔折旧费,对于一方的责任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的,并造成了另一方车辆损失的,是需要对车辆的折旧费用进行赔偿的,具体情况下可以根据交警部门作出的事故责任认定情况来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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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中新车损坏比较严重修好后,折旧部分怎样索要赔偿
[律师回复] 在索赔交通事故其他损失赔偿的时候一起提出来。交通事故致使车辆贬值,损失如何赔偿的相关问题。具体内容如下:
一、车辆贬值损失如何确定的问题。司法实践中多由价格认证中心进行评估鉴定,但评估鉴定的依据是参照二手车交易的评估方式,将车辆列为待销售的车辆与同类型未发生事故车辆的交易价格进行比对后得出的差价。这种评估鉴定的方法,缺少统一科学的鉴定评估标准,受市场行情、鉴定人员对不同购买者的心理因素考虑等诸多主客观原因的影响,这样得出的车辆贬值损失是市场价值损失。而对车辆的所有者或使用者而言,车辆的主要功能是满足自身的使用需求,在事故车辆修复好完全可以进行正常使用的情况下,该车的使用价值并不存在贬损。
二、车辆贬值损失应否获赔偿的问题。
(一)车辆贬值损失属财产性损失,《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以及《民法通则》
第一百一十七条
第二款、
第三款都有明确规定,可见请求支持车辆贬值损失是有明文法律依据的;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明确,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深圳市死亡赔偿标准:t/id77zid1.html
交通事故中新车损坏比较严重修好后,折旧部分怎样索要赔偿
[律师回复] 在索赔交通事故其他损失赔偿的时候一起提出来。交通事故致使车辆贬值,损失如何赔偿的相关问题。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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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车辆贬值损失属财产性损失,《道路交通安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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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款、
第三款都有明确规定,可见请求支持车辆贬值损失是有明文法律依据的;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明确,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深圳市死亡赔偿标准:t/id77zid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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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追尾误工费折旧费有吗
事故期间车辆的维修费用和合理的代步费用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但是折旧费没有法律依据,法院一般不支持。误工费人没有受伤是没有误工费的。车辆折旧费是车辆投资回收的财务表现形式,它是每年提取一定数额的资金,用于更新车辆,以维持运输再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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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被撞,有折旧费吗?
[律师回复] 对于车被撞,有折旧费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交通事故车辆被撞一般是不包括车辆折旧费的,只包括车辆损坏所维修的费用,但在司法实践中一些特殊的情形可以主张折旧费,例如停在4店未出售的新车被撞坏的,可以主张折旧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四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人身伤亡”,是指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生命权、健康权等人身权益所造成的损害,包括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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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旧病复发死亡能索赔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工伤旧病复发死亡能索赔吗问题解答如下, 工伤旧病复发死亡可以索赔吗
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死亡待遇因不同时间段和不同伤残等级区别。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死亡按下列办法享受待遇:
一、停工留薪期旧伤复发死亡的,按《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按因工死亡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二、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因工死亡丧葬补助费、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何发放从所在省规定标准,各地规定不一;
三、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死亡,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因病享受死亡待遇;
四、工伤职工进行了一次性处理,终止了工伤保险关系的,没有如何工伤方面的补偿。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
(一)项、第
(二)项规定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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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车被撞如何索赔折旧费我国有哪些规定?
确定折旧方法。建议采用直线法,一是简便易行,二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该条例第59条明确规定“ 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第60条还规定了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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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旧病复发死亡可以索赔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工伤旧病复发死亡可以索赔吗问题解答如下, 工伤旧病复发死亡可以索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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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因工死亡丧葬补助费、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何发放从所在省规定标准,各地规定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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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
(一)项、第
(二)项规定的待遇。
离婚装修费的折旧怎么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在离婚时,主张要求分割装修费的一方承担举证责任,需要证明在装修上所花的费用。通常装修费用的证明分为以下情况:
(一)装修费是己方出资,收集当时装修时开的收据或者去装修单位调取装修时的记录,其中包括费用、装修房屋所在位置、面积等,银行转账记录、微信或者支付宝等平台的转账记录,如果是借他人的钱装修的,需要有借条,借条上最好有明确地写出借款的用途是用于装修,或者有和债权人之间的转账记录,备注最好写明是用于装修,没有备注有当事人借款时的聊天记录能够证明借款的用途是用于装修。
(二)装修费是对方出资,同样也是需要收集装修时开的收据或者去装修单位调取装修时的记录,其中包括费用、装修房屋所在位置、面积等,对方的转账记录一般不是本人是不会给您调取,需要离婚,申请调查取证,请求或者律师帮助调查对方的转账记录,如果是对方借款装修,最好可以拿到借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作出约定,或为共同所有、分别所有,或部分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如果夫妻双方约定实行分别财产制,则财产归属较为明晰,发生纠纷时关键在于举证。当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时,主张权利的一方负有举证责任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又无法查实的,一般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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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车事故折旧费赔偿吗?
新车事故折旧费保险公司不赔偿,这啊因为车祸导致的车辆折旧是属于间接费用,公司不会承担。保险公司都是就损失论损失,对事故的直接责任进行赔付,而此类由事故产生的间接费用,保险公司一律不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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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装修费的折旧怎么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在离婚时,主张要求分割装修费的一方承担举证责任,需要证明在装修上所花的费用。通常装修费用的证明分为以下情况:
(一)装修费是己方出资,收集当时装修时开的收据或者去装修单位调取装修时的记录,其中包括费用、装修房屋所在位置、面积等,银行转账记录、微信或者支付宝等平台的转账记录,如果是借他人的钱装修的,需要有借条,借条上最好有明确地写出借款的用途是用于装修,或者有和债权人之间的转账记录,备注最好写明是用于装修,没有备注有当事人借款时的聊天记录能够证明借款的用途是用于装修。
(二)装修费是对方出资,同样也是需要收集装修时开的收据或者去装修单位调取装修时的记录,其中包括费用、装修房屋所在位置、面积等,对方的转账记录一般不是本人是不会给您调取,需要离婚,申请调查取证,请求或者律师帮助调查对方的转账记录,如果是对方借款装修,最好可以拿到借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作出约定,或为共同所有、分别所有,或部分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如果夫妻双方约定实行分别财产制,则财产归属较为明晰,发生纠纷时关键在于举证。当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时,主张权利的一方负有举证责任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又无法查实的,一般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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