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生劳动合同纠纷举证流程是怎样的?
发生劳动合同纠纷举证流程通常为质证开始于一方当事人向法庭和对方当事人出示证据、另一方进行辨认。
1、质证开始于一方当事人向法庭和对方当事人出示证据。
出示方式包括宣读、展示、播放等。
2、一方当事人出示证据后,由另一方进行辨认。
辨认的意义在于了解另一方当事人对所出示证据的态度,以便决定是否需要进行质证。辨认的结果分为认可和不予认两种。如承认对方出示的书证的内容是真实的,对已经为对方当事人认可的证据,人民法院可以直接确认其证明力,无须作进一步质证。
3、一方出示的证据为另一方否认后,否认一方当事人就要向法庭说明否认的理由。
质证方陈述完否认的理由后,出示方还可以针对否认的理由进行反驳。然后再由质证方对反驳的理由进行辩驳,直至法庭认为该证据已审查核实清楚。
二、劳动合同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吗?
1、劳动合同纠纷属于民事纠纷,但不一定属于民事诉讼案件。
按照法律规定劳动仲裁前置,应先经过劳动仲裁,当事人对仲裁不服的才可诉诸法院,或者劳动仲裁部门下达不予受理决定书的,才可起诉。劳动争议案件法院受理后归属于民事纠纷范畴。
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审查的对象不是劳动仲裁部门的仲裁裁决的对错,不对仲裁裁决正确与否置评,不像机动车事故责任纠纷,法院对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有权依据自己查明的事实并依据法律规定作出采纳与否的表决。
2、劳动合同期限一般有3种,分别是:
(1)有固定期限合同,即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时间,期限可长可短,长到五年、十年,短到一年或者几个月。期限可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进行约定,按照自己的实际情况可约定签订一年、三年、五年的劳动合同或其他期限。
(2)无固定期限,即劳动合同中只约定了起始日期,没有约定具体终止日期。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即以完成某项工作或者某项工程为有效期限,该项工作或者工程一经完成,劳动合同即终止。
1、申请劳动仲裁需要提交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2、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用人单位应在指定期限内提供。
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在确认劳动关系争议中,用人单位负以下举证责任: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
如果想要采取仲裁的方式处理劳动纠纷,最好是提前收集相关对自己有利的证据,这是由于若是没有相关证据,通常无法维护自己的相关权益。对发生劳动合同纠纷举证流程是怎样的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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