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私下转包协议怎么写才合法?
私下转包协议撰写只有符合法律规定才算合法。《民法典》规定,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法律其他规定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二、工程转包合同一律无效吗?
转包建设工程合同的行为无效。因转包实际获得的“价差(即所谓的管理费)”系“非法所得”,应予没收;未实际获得的“价差”这一部分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第四方(实际施工人)作为转承包人,可以请求参照无效合同取费。
在固定价的情况,实际施工人可以按无效合同完全取费,“转包管理费”第四方无权获得。在定额价的情况,实际施工人只能按实际资质、实际完工工程量取费,“转包管理费”第四方亦无权获得。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
禁止非法转包和违法分包。承包人由此所实际取得的收益,根据建筑立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类同于出借建筑法定资质的建设施工企业因出借行为取得的利益,和无资质建筑企业因借用资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取得的利益,均属于非法所得,合同当然无效,非法所得应由法院在诉讼中予以收缴。
三、违法分包的情形包括什么?
(1)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
(2)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
(3)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
(4)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转包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直接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他人。
在实践中为了保护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利,法律对于违法分包的行为都是严厉打击的。在违法分包的场合,需要具体的违法分包人承担相应的的责任。
对于私下转包协议怎么写才合法这个问题,答案是转包协议一律是不合法的,如果是承包人转包的,此时就属于承包人违约的情形,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通过上述文章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的问题,如果您对此还有疑问,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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