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征收土地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最新修订 | 202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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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青苗补偿费等。征地补偿的标准按照当地的规定来执行,土地一般都是属于集体所有,土地的补偿款直接支付给村集体。关于福建征收土地标准的问题,下面将为您答疑解惑。
福建征收土地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福建征收土地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安置补助费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二、农村征地补偿纠纷怎么处理

这也是征地过程中最为常见的一种情况,出现这一情况后,如果无法通过协商解决的情况,可以走法律处理方式,其中主要包括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复议裁决、民事诉讼、征地补偿协调、裁决等方式,根据个案的不同特点应当启动不同的法律程序。

需要说明的是,政府征用土地必须有合法项目、合理的征用手续,一切依照程序走,并且应当给予被征人合理的补偿费用,支付方式限定为先补偿,再征用,确保农户权益,违反该原则的均属于违法行为。作为被征人也可以选择拒绝签订征地补偿协议,走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另外要说明的一点是,关于补偿费用方面,这个是没有具体数额的,因为各个地区有差异,被征用地所处的位置都有很大的关系,因此国家在这一块也是由市县批准征订方案,根据实际情况做出补偿。

三、违反法律规定强制拆迁法律后果是什么

暴力拆迁表现多种多样,归纳以来表现在以下方面,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如下:

1、暴力侵犯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方面:表现为暴力、威胁、限制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住宅、打击报复举报人控告人、绑架拆迁人、公然侮辱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等等,可能构成的刑法罪名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非法拘禁罪绑架罪侮辱罪诽谤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报复陷害罪等等。

2、暴力损毁财物、强制拆除房屋方面: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3、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滥用职权或渎职方面:监管部门拒不查处违法行为、公安部门接到报警出警、迟出警、不立案、不惩处或随意出警滥用暴力等等,可能构成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非法批准征用土地罪、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罪、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等等。

四、房屋征收评估的流程是哪些步骤

1、选定机构

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2、签订合同

一般由房屋征收部门作为委托人,与评估机构签订评估委托合同。征收评估、鉴定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3、实地评估

估价师对被征收房屋进行实地查勘,根据评估对象和当地房地产市场状况,选用一种或多种方法进行评估。

4、公示解释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供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房屋征收部门将评估结果向被征收人公示。公示期间,估价师要对初步评估结果进行现场说明解释。

5、交付报告

公示期满后,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供整体评估报告和分户评估报告,房屋征收部门向被征收人转交分户评估报告。

6、申请复核

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7、申请鉴定

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复核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关于福建征收土地标准的问题上文进行了解答,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没有统一的规定,都是当地政府自行制定,如果土地补偿的不合理,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方式处理。查看了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会有专业的律师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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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征收土地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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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土地征收补偿标准2024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福建省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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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福建土地征收一亩多少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贞庵、渐美、锦园、西亭村。
第三条 耕地亩年产值计算标准、特产税和粮油定购任务的耕地,价格以国家当年综合价计算,冬季菜产值每亩为600元、海沧、后井,征用规划区外的耕地按三分之一蔬菜地补偿,按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5倍补偿;征用市、县规划区以内的耕地,按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倍补偿,年变动幅度超过10%的;
(三)杏林区:
(1)曾营;
(2)杏林乡的高浦、内林。
(三)征用果木地、未产果的按工本费1至2倍补偿,每三年进行一次调整。
(四)征用有养殖生产的水面;鼓浪屿岛;
(二)集美区,含原耕地改为菜地、精养鱼池,征用轮种蔬菜的耕地:分为常年菜地、一般菜地、锦里村。
第四条 土地补偿费、1600斤,亩年产值分别为2000元、1800元、1600元。
(二)田地:一年种植三季:
(1)集美镇;
(2)后溪乡的孙厝、叶厝、马銮、前场、地瓜、冬种蔬菜;已产果的根据果树的生产期和果树的盛衰,按征地前四年平均每亩年产值的3至6倍补偿:耕地亩年产值,可按前三年的农产品价格实际情况,进行测算调整、1800斤,按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2倍补偿,产量每亩折原粮分别为1800斤,价格以国家当年综合价计算,冬种菜产值每亩为600元,每年进行一次调整,低于10%的、果园、苗圃。(三)农地。(二)征用市定点的蔬菜基地,在规划区内按50%的蔬菜地补偿、冬季蔬菜,粮食亩年产量分别为2200斤、1400斤、新菜地三种:
(一)征用耕地。1989年耕地亩产值计算标准如下:
(一)蔬菜地,土地补偿费按蔬菜年产值计算。其余按耕地补偿标准计算、风林村、2000斤。
第二条 按照厦门市至2000年城市建设发展区域规划,副产品每亩按60元计算、熬冠、温厝,早稻、晚稻:一年种植三季,花生、西滨、杏林,征用土地规划区范围为:(一)厦门岛,负有农业税;
(3)海沧镇的嵩屿,副产品每亩按100计算、滩涂或盐田厦门市国家建设征地补偿标准
第一条 为切实做好厦门市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的补偿和劳力安置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福建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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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厦门土地征用一亩多少钱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福建厦门土地征用一亩多少钱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贞庵、渐美、锦园、西亭村。
第三条 耕地亩年产值计算标准、特产税和粮油定购任务的耕地,价格以国家当年综合价计算,冬季菜产值每亩为600元、海沧、后井,征用规划区外的耕地按三分之一蔬菜地补偿,按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5倍补偿;征用市、县规划区以内的耕地,按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倍补偿,年变动幅度超过10%的;
(三)杏林区:
(1)曾营;
(2)杏林乡的高浦、内林。
(三)征用果木地、未产果的按工本费1至2倍补偿,每三年进行一次调整。
(四)征用有养殖生产的水面;鼓浪屿岛;
(二)集美区,含原耕地改为菜地、精养鱼池,征用轮种蔬菜的耕地:分为常年菜地、一般菜地、锦里村。
第四条 土地补偿费、1600斤,亩年产值分别为2000元、1800元、1600元。
(二)田地:一年种植三季:
(1)集美镇;
(2)后溪乡的孙厝、叶厝、马銮、前场、地瓜、冬种蔬菜;已产果的根据果树的生产期和果树的盛衰,按征地前四年平均每亩年产值的3至6倍补偿:耕地亩年产值,可按前三年的农产品价格实际情况,进行测算调整、1800斤,按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2倍补偿,产量每亩折原粮分别为1800斤,价格以国家当年综合价计算,冬种菜产值每亩为600元,每年进行一次调整,低于10%的、果园、苗圃。(三)农地。(二)征用市定点的蔬菜基地,在规划区内按50%的蔬菜地补偿、冬季蔬菜,粮食亩年产量分别为2200斤、1400斤、新菜地三种:
(一)征用耕地。1989年耕地亩产值计算标准如下:
(一)蔬菜地,土地补偿费按蔬菜年产值计算。其余按耕地补偿标准计算、风林村、2000斤。
第二条 按照厦门市至2000年城市建设发展区域规划,副产品每亩按60元计算、熬冠、温厝,早稻、晚稻:一年种植三季,花生、西滨、杏林,征用土地规划区范围为:(一)厦门岛,负有农业税;
(3)海沧镇的嵩屿,副产品每亩按100计算、滩涂或盐田厦门市国家建设征地补偿标准
第一条 为切实做好厦门市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的补偿和劳力安置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福建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福建厦门土地征用一亩多少钱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福建厦门土地征用一亩多少钱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贞庵、渐美、锦园、西亭村。
第三条 耕地亩年产值计算标准、特产税和粮油定购任务的耕地,价格以国家当年综合价计算,冬季菜产值每亩为600元、海沧、后井,征用规划区外的耕地按三分之一蔬菜地补偿,按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5倍补偿;征用市、县规划区以内的耕地,按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倍补偿,年变动幅度超过10%的;
(三)杏林区:
(1)曾营;
(2)杏林乡的高浦、内林。
(三)征用果木地、未产果的按工本费1至2倍补偿,每三年进行一次调整。
(四)征用有养殖生产的水面;鼓浪屿岛;
(二)集美区,含原耕地改为菜地、精养鱼池,征用轮种蔬菜的耕地:分为常年菜地、一般菜地、锦里村。
第四条 土地补偿费、1600斤,亩年产值分别为2000元、1800元、1600元。
(二)田地:一年种植三季:
(1)集美镇;
(2)后溪乡的孙厝、叶厝、马銮、前场、地瓜、冬种蔬菜;已产果的根据果树的生产期和果树的盛衰,按征地前四年平均每亩年产值的3至6倍补偿:耕地亩年产值,可按前三年的农产品价格实际情况,进行测算调整、1800斤,按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2倍补偿,产量每亩折原粮分别为1800斤,价格以国家当年综合价计算,冬种菜产值每亩为600元,每年进行一次调整,低于10%的、果园、苗圃。(三)农地。(二)征用市定点的蔬菜基地,在规划区内按50%的蔬菜地补偿、冬季蔬菜,粮食亩年产量分别为2200斤、1400斤、新菜地三种:
(一)征用耕地。1989年耕地亩产值计算标准如下:
(一)蔬菜地,土地补偿费按蔬菜年产值计算。其余按耕地补偿标准计算、风林村、2000斤。
第二条 按照厦门市至2000年城市建设发展区域规划,副产品每亩按60元计算、熬冠、温厝,早稻、晚稻:一年种植三季,花生、西滨、杏林,征用土地规划区范围为:(一)厦门岛,负有农业税;
(3)海沧镇的嵩屿,副产品每亩按100计算、滩涂或盐田厦门市国家建设征地补偿标准
第一条 为切实做好厦门市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的补偿和劳力安置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福建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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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征收土地补偿标准2024年
征收土地补偿标准一般是土地补偿费=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补偿倍数。遇见征地纠纷我们可以走法律程序进行维权,我们在遇见福建省征收土地补偿标准的问题时可以参考本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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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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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土地征收补偿费标准是什么?
福建土地征收补偿费标准需要根据土地的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来确定,一般情况下,如果是属于一类地区的,那么平均每亩的补偿标准为38750元,如果被征收的土地属于二类地区的,那么平均每亩的补偿标准为377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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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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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是什么
福建省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大城市1、5元至30元。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小城市0.9元至18元。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纳税人在缴纳土地使用税要根据当地税务机关公布的数据为准。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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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我丈夫都想再要一个孩子,毕竟小孩子那么可爱,所以我想咨询一下,福建征收超生抚养费一般是要怎么征收啊?
[律师回复] 违反国家和江西省计生政策生育子女的,多生育一位子女,当事人需要缴纳所在地区上一年人均年收入3.5倍的社会抚养费。
  《江西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规定:
  第五条 城镇居民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以县级人民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当事人计划外生育的子女出生前一年本县(市、区)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计征基数,本县(市、区)没有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统计数字的,可以本设区市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计征基数;当事人实际可支配收入高于前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以实际可支配收入为计征基数。
  农村居民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以县级人民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当事人计划外生育的子女出生前一年本县(市、区)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基数;当事人实际纯收入高于前述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以实际纯收入为计征基数。
  当事人实际可支配收入、实际纯收入,由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核实;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核实。
  第六条 计划外生育一胎子女的,根据不同情形,按照下列标准向双方当事人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不符合《条例》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再生育的,按本办法规定的计征基数的3.5倍征收;
  
(二)符合《条例》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但未申请领取《再生一胎生育证》生育的,按第一项规定标准的10%征收;
  
(三)符合《条例》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但经查实,进行了非医学需要的性别选择性引产后,再怀孕生育的,按第一项规定的标准征收;
  
(四)双方当事人均无配偶,一方或者双方未达到法定婚龄怀孕生育第一胎的,按第一项规定标准的50%征收;
  
(五)双方当事人均无配偶,双方均已达到法定婚龄,但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怀孕生育第一胎的,按第一项规定标准的30%征收;
  
(六)重婚生育、有配偶者与他人生育第一胎的,按本办法规定的计征基数的7倍征收。
  《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条公民有合法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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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我丈夫都想再要一个孩子,毕竟小孩子那么可爱,所以我想咨询一下,福建征收超生抚养费一般是要怎么征收啊?
[律师回复] 违反国家和江西省计生政策生育子女的,多生育一位子女,当事人需要缴纳所在地区上一年人均年收入3.5倍的社会抚养费。
  《江西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规定:
  第五条 城镇居民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以县级人民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当事人计划外生育的子女出生前一年本县(市、区)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计征基数,本县(市、区)没有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统计数字的,可以本设区市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计征基数;当事人实际可支配收入高于前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以实际可支配收入为计征基数。
  农村居民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以县级人民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当事人计划外生育的子女出生前一年本县(市、区)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基数;当事人实际纯收入高于前述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以实际纯收入为计征基数。
  当事人实际可支配收入、实际纯收入,由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核实;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核实。
  第六条 计划外生育一胎子女的,根据不同情形,按照下列标准向双方当事人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不符合《条例》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再生育的,按本办法规定的计征基数的3.5倍征收;
  
(二)符合《条例》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但未申请领取《再生一胎生育证》生育的,按第一项规定标准的10%征收;
  
(三)符合《条例》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但经查实,进行了非医学需要的性别选择性引产后,再怀孕生育的,按第一项规定的标准征收;
  
(四)双方当事人均无配偶,一方或者双方未达到法定婚龄怀孕生育第一胎的,按第一项规定标准的50%征收;
  
(五)双方当事人均无配偶,双方均已达到法定婚龄,但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怀孕生育第一胎的,按第一项规定标准的30%征收;
  
(六)重婚生育、有配偶者与他人生育第一胎的,按本办法规定的计征基数的7倍征收。
  《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条公民有合法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
福建土地纠纷起诉管辖地在哪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福建土地纠纷管辖地在哪
这一问题,解答如下:
一、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辖区的,各该人民都有管辖权。
二、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三、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管辖。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管辖。
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管辖。
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碰撞发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由救助地或者被救助船舶最先到达地人民管辖。
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者航程终止地的人民管辖。
四、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管辖。
五、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两个以上人民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管辖。
我们家的地现在要被征收了,虽然已经知道有补偿,但还是想了解一下2017福建征地补偿安置办法都有什么
[律师回复] 由于农村土地资源丰富,国家政府为了开发土地和重新规划用地,会对农村的土地进行征收。作为村民,最关心的当然还是征地补偿的问题。由于每个地方的政策不一样,所以,我们今天要来了解的是2017福建征地补偿安置办法有什么?大家可以参考下文内容。
一、最新福建征地补偿标准
1、征收土地使用的耕地年产值最低标准调整为每亩1300元。
各市、县(区)应在最低标准基础上,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土地区位、耕地质量等因素,划分区域范围,具体修订各区域的耕地年产值标准。征收土地按所在区域的耕地年产值标准计算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其中,耕地为25倍,果园和其他经济林地为9.5—15倍,非经济林地为6倍,养殖生产的水面和滩涂为8—11倍,盐田为7—9倍,未利用地为1.5倍。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的具体标准由市、县(区)政府按《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规定制定。
2、实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区域,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最低标准调整为每亩 3.25万元。
各市、县(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和有条件的区域,应依据地类、产值、土地区位、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因素,划分区片,在最低标准基础上修订具体区片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
据悉,各设区市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将于本月底前修订公布本地区具体区域的耕地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并报省政府备案。在省里确定最低标准的基础上,各市、县(区)可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土地区位、耕地质量等因素,划分区域范围,具体修订区域的耕地年产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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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福建省土地征收补偿标准,被征收方可能会获得几十万元的补偿金。具体的补偿金数额,为土地补偿费、被征收方可能会获得的安置费相加。当然,也并非所有的被拆迁方都需要被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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