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青岛商业房产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1、山东青岛地区的房屋被拆迁,被拆迁方可能会获得几十万元的补偿金。具体的补偿金额,可以用以下补偿项目相加: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补偿内容应当包括: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临时安置补偿;
(四)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被征收房屋价值中包括房屋装饰装修价值以及附属于该房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价值。
2、有些被拆迁方不能获得补偿。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并公布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规定限制事项书面通知自然资源等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二、房屋征收补偿方案需要包含的内容有哪些?
1、房屋征收补偿方案需要包含的内容有房屋征收部门、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等,此外还需要包括以下内容:
(1)房屋征收范围、征收依据、征收目的、签约期限等;
(2)被征收房屋的基本情况;
(3)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和评估办法;
(4)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单套建筑面积、套数,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认定;
(5)过渡方式和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标准;
(6)补助和奖励等。
2、房屋征收事项符合法定条件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自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之日起三日内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发布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若是被安置人获得的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那么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这种房子五年后拿到房产证;若是房产开发公司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与一般商品房没有区别,可自由上市,可以按照程序办理房产证。
2、拆迁安置房的房产证问题
(1)拆迁安置房大多属于小产权房,即土地属于集体土地(或国有划拨土地),在政府允许之前,该类房产是不允许上市交易的。
(2)有的地方规定:拆迁安置房满5年后,在补缴了土地出让金后,可以变成商品房性质,变成商品房性质后,可以上市买卖。但具体实施过程中,要看地方政府当时手头的用地指标情况,有的安置房已超5年,但仍不能上市交易。
青岛位于山东山,故此在制定青岛商业房产拆迁补偿标准的时候,必须要遵守山东地区拆迁补偿政策的规定,且此类标准需要在实施拆迁行为之前就制定。通过上述文章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的问题,如果您对此还有疑问,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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