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一天最多工作多长时间

最新修订 | 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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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劳动法规定一天最多工作多长时间相关的法律规定。
劳动法规定一天最多工作多长时间

一、劳动法规定一天最多工作多长时间

一般劳动者一天的最长工作时间为八小时,如果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八小时工作制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如果安排加班的,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二、劳动法规定一周工作几小时

法定工作时间每周不超过44小时。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工时制度。因生产特点而不能实行上述工时制度的企业,经劳动行政部门的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需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特殊情况下,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且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一、如果有加班等情形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况支付劳动报酬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二、如果用人单位安排超过工作时长工作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1、当事人申请:当事人递交劳动仲裁申请书及相关材料、证据

2、审查受理:劳动仲裁申请书符合要求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3、仲裁准备:仲裁委员会对决定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七日内组成仲裁庭。

4、仲裁审理: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

员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如虽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发病或者自感不适,但未送医院抢救而是回家休息,48小时内死亡的,不应视同工伤。如果是在加班的情况下发生事故的,也应认定为工伤

总之,法定工作时间每周不超过44小时,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支付加班费。如果超过法定的工作时间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加班时发生工伤的,也应当认定为工伤。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三、工作多长时间不签合同违反劳动法

工作一个月不签合同违反劳动法。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一、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三、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劳动法规定一天最多工作多长时间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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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侦查阶段:  
1、刑事拘留最长不能超过三十七天就要提请检察院批捕,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2、符合《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3、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4、法律依据:  
1)《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九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2)《刑事诉讼法》(2012修正) 第一百五十四条 【一般侦查羁押期限】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3)《刑事诉讼法》(2012修正) 第一百五十六条 【重大复杂案件的侦查羁押期限】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4)《刑事诉讼法》(2012修正) 第一百五十七条 【重刑案件的侦查羁押期限】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二、审查阶段:  
1、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2、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2012修正) 第一百六十九条 【审查的期限】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人民检察院审查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期限。  
三、诉讼阶段:  
1、如果是简易程序,则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2、如果是普通程序,则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3、法律依据:  1)《刑事诉讼法》(2012修正)
第二百零二条 【公诉案件的审限】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批准。  2)《刑事诉讼法》(2012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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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请假最长多长时间
[律师回复] 对于工伤请假最长多长时间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职工在因工遭受事故伤害后,根据伤情严重程度,当然享有一定期限的假期,作为工伤伤情的治疗期和恢复期。该期限在法律上被称为停工留薪期。我国对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主要做了以下具体规定:
1、工伤职工凭借医院的相关医疗病案、诊断证明等资料,可以最长享有12个月的停工留薪期,但具体的时长,应以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嘱建议为准。
2、如果工伤职工伤情较重,在12个月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要继续疗养的,依法还可以延长停工留薪期期限,但需要经过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并且延长时限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也就是停工留薪期最长24个月。
3.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也就是在这最长的24个月的停工留薪期内,也就是工伤职工所称的假期内,工伤职工的工资照常发放,用人单位不得降低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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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调查最长关押多长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般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特殊情况下,经过上级公安机关批准,最长不超过48小时《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第九条规定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经盘问、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该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
(一)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
(二)有现场作案嫌疑的;
(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
(四)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对被盘问人的留置时间自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并应当留有盘问记录。对于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通知其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对于不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经继续盘问,公安机关认为对被盘问人需要依法采取拘留或者其他强制措施的,应当在前款规定的期间做出决定;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能做出上述决定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综上所述,协助调查属于盘问中的一种,最长时间不超过24小时,只有经过县级及医生公安机关批准,才可以延长至48小时。在这个时间内,如果不作出拘留或其他强制措施决定的,应当立即释放。
试用期的最长多长时间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劳动合同试用期最长是多久 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二、试用期应注意什么问题 (一)试用期是一个约定的条款,如果双方没有事先约定,用人单位就不能以试用期为由。 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就试用期条款充分协商,取得一致,试用期条款才能成立。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是在互利互惠基础上充分表达各自意见,并就合同条款取得一致后达成的协议。因此,任何一方都不得凌驾于另一方之上,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更不得以强迫命令、胁迫等手段试用期条款。 (二)同时限定了试用期的约定条件,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应当享有全部的劳动权利。 这些权利包括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还包括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民主管理或者就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的权利。不能因为试用期的身份而加以限制,与其他劳动者区别对等。 (三)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也就是说,不管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订立的是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还是三年、五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如果约定了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的前一段期限(比如可能是三天、五天或者一个星期,可能是一个月或者两个月)是试用期,试用期是包括在整个劳动合同期限里。不管试用期之后当然订立劳动合同还是不订立劳动合同,都不允许单独约定试用期。 (四)劳动关于试用期的规定体现了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大体平等。 如关于劳动合同的解除中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五)禁止设定变相试用期。 有的用人单位为了规避法律,约定试岗、适应期,这些都是变相的试用期,其目的无非是为了将劳动者的待遇下调,方便解除劳动合同。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应当明确这些情形按照试用期对待。 需要注意,试用期期限是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同时法律规定单位只能与同一个劳动者约定一次试用期。而在确定试用期期限的时候,需要结合劳动合同的期限,一般最长是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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