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还没到期又续签的合同是不是有效

最新修订 | 2024-02-22
浏览10w+
王淳律师
王淳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4272人
专家导读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租房合同还没到期又续签的合同是不是有效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租房合同还没到期又续签的合同是不是有效

一、租房合同还没到期又续签的合同是不是有效

租房合同还没到期又续签的,续签的合同是有效的,但是续签的合同不会签订后就立即生效,因为这属于附期限生效的合同,需要等原租赁合同到期终止后,续签的租赁合同才会生效。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二、租房合同还没有到期,但是不想租了怎么办

租房合同还没有到期,但是不想租了可以选择转租或者支付违约金解除合同

承租人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如果出租人不同意转租的,可以解除合同,但是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没有约定的,按照实际造成的损失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三、租房合同还没有到期,但是不想租了

租房合同还没有到期,但是不想租了可以选择转租或者支付违约金后解除合同。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如果出租人不同意转租的,可以解除合同,但是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没有约定的,按照实际造成的损失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对于租房合同还没到期又续签的合同是不是有效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图专业律师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6k字,预估阅读时间13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17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租房合同还没到期又续签的合同是不是有效
一键咨询
  •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142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618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337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365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512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425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48****368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368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730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448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726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744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870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777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088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租房合同还没到期又续签的合同是否有效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租房合同还没到期又续签的合同是否有效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房产纠纷
哪些情形下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哪些情形下租赁合同继续有效问题解答如下,
一、租赁房屋未经消防验收合格,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根据《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只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效力规定的合同才是无效合同。
认定城市房屋租赁合同因房屋未经消防验收使用而产生效力问题的主要法律依据是《消防法》第13条第3款规定: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竣工,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
因此租赁房屋根据《消防法》必须经消防验收而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52条认定租赁合同无效。
当然在在界定何为“必须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时,需明确只有“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竣工时才必须经过消防验收。因此不宜笼统地认为城市出租房屋一律须经消防验收,未经消防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租赁合同就无效。
二、租赁房屋不是通过所有权人手里租赁的,是否有效
根据《合同法》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只要是经过所有权人的同意的转租是有效的。
三、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房屋租赁合同是否继续有效。
出租人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继续生效。同时认为现行法律未限制房屋产权变更后出租人依据租赁合同主张合同权利,追究承租人违约责任,该合同责任既包括追缴租金,也包括违约方承担终止合同履行的违约责任。因此对于出租人提出的解除租赁合同应予以支持。
四、以在建房屋作为租赁标的物的房屋租赁合同效力问题
在建房屋作为租赁标的物出租,已经成为我国房地产领域的一种常见现象。本案判决表明,人民对于当事人以在建房屋作为租赁标的物签订的《租赁合同》及《房屋转租合同》之效力的认定,同其他合同一样,实行国家干预原则,即依职权审查合同是否存在违法性。对于合同内容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具备法定无效要件的合同,应当尊重当事人合同意思自治原则,认定此类合同有效。
什么情形下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租赁房屋未经消防验收合格,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根据《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只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效力规定的合同才是无效合同。
认定城市房屋租赁合同因房屋未经消防验收使用而产生效力问题的主要法律依据是《消防法》第13条第3款规定: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竣工,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
因此租赁房屋根据《消防法》必须经消防验收而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52条认定租赁合同无效。
当然在在界定何为“必须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时,需明确只有“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竣工时才必须经过消防验收。因此不宜笼统地认为城市出租房屋一律须经消防验收,未经消防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租赁合同就无效。
二、租赁房屋不是通过所有权人手里租赁的,是否有效
根据《合同法》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只要是经过所有权人的同意的转租是有效的。
三、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房屋租赁合同是否继续有效。
出租人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继续生效。同时认为现行法律未限制房屋产权变更后出租人依据租赁合同主张合同权利,追究承租人违约责任,该合同责任既包括追缴租金,也包括违约方承担终止合同履行的违约责任。因此对于出租人提出的解除租赁合同应予以支持。
四、以在建房屋作为租赁标的物的房屋租赁合同效力问题
在建房屋作为租赁标的物出租,已经成为我国房地产领域的一种常见现象。本案判决表明,人民对于当事人以在建房屋作为租赁标的物签订的《租赁合同》及《房屋转租合同》之效力的认定,同其他合同一样,实行国家干预原则,即依职权审查合同是否存在违法性。对于合同内容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具备法定无效要件的合同,应当尊重当事人合同意思自治原则,认定此类合同有效。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租房合同还没到期又续签的合同是否有效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租房合同还没到期又续签的合同是否有效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房产纠纷
继续性租金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继续性租金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
继续性租金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借款、买卖合同中,当事人约定分期履行合同债务的,诉讼时效期间应当从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次日开始计算。继续性租金债权的诉讼时效,应从最后一期租金给付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几个具体问题:
一、关于租赁合同履行完毕承租人出具的欠款条适用诉讼时效的问题
最高人民研究室《关于对租赁合同债务人因欠付租金而出具的“欠款结算单”不适用普通诉讼时效的复函》中也表述了这种观点。
函复:租赁合同债务人因欠付租金而出具的“欠款结算单”只表明未付租金的数额,并未改变其与债权人之间的租赁关系。因此,租赁合同当事人之间就该欠款结算单所发生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适用1年的诉讼时效规定。
二、关于分期支付租金的诉讼时效起算点问题
最高人民民事审判第二庭在2000年10月26日对山东省高级函复:你院鲁法经(1999)25号《关于借款合同中约定分期偿还应如何计算诉讼时效期间的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在借款、买卖合同中,当事人约定分期履行合同债务的,诉讼时效应当从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次日开始计算。
最高人民给云南省高级人民函复:你院《云南省高级人民关于继续性租金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如何计算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对分期履行合同的每一期债务发生争议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的次日起算。
三、对于未约定租金给付期限的诉讼时效的起算点
根据是《合同法》第62条规定的“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即,对于未约定租金给付期限的诉讼生效的起算点只能从债权人向债务人提出履行要求、且履行宽限期届满之第二日开始。
继续性租金债权的起诉时效期间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继续性租金债权的起诉时效期间问题解答如下, 继续性租金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
继续性租金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借款、买卖合同中,当事人约定分期履行合同债务的,诉讼时效期间应当从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次日开始计算。继续性租金债权的诉讼时效,应从最后一期租金给付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几个具体问题:
一、关于租赁合同履行完毕承租人出具的欠款条适用诉讼时效的问题
最高人民研究室《关于对租赁合同债务人因欠付租金而出具的“欠款结算单”不适用普通诉讼时效的复函》中也表述了这种观点。
函复:租赁合同债务人因欠付租金而出具的“欠款结算单”只表明未付租金的数额,并未改变其与债权人之间的租赁关系。因此,租赁合同当事人之间就该欠款结算单所发生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适用1年的诉讼时效规定。
二、关于分期支付租金的诉讼时效起算点问题
最高人民民事审判第二庭在2000年10月26日对山东省高级函复:你院鲁法经(1999)25号《关于借款合同中约定分期偿还应如何计算诉讼时效期间的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在借款、买卖合同中,当事人约定分期履行合同债务的,诉讼时效应当从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次日开始计算。
最高人民给云南省高级人民函复:你院《云南省高级人民关于继续性租金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如何计算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对分期履行合同的每一期债务发生争议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的次日起算。
三、对于未约定租金给付期限的诉讼时效的起算点
根据是《合同法》第62条规定的“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即,对于未约定租金给付期限的诉讼生效的起算点只能从债权人向债务人提出履行要求、且履行宽限期届满之第二日开始。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17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租房合同还没到期又续签的合同有效吗?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租房合同还没到期又续签的合同有效吗?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房产纠纷
继续性租金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为年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继续性租金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为年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借款、买卖合同中,当事人约定分期履行合同债务的,诉讼时效期间应当从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次日开始计算。继续性租金债权的诉讼时效,应从最后一期租金给付期限届满之日起算。几个具体问题:
一、关于租赁合同履行完毕承租人出具的欠款条适用诉讼时效的问题最高人民研究室《关于对租赁合同债务人因欠付租金而出具的“欠款结算单”不适用普通诉讼时效的复函》中也表述了这种观点。函复:租赁合同债务人因欠付租金而出具的“欠款结算单”只表明未付租金的数额,并未改变其与债权人之间的租赁关系。因此,租赁合同当事人之间就该欠款结算单所发生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适用1年的诉讼时效规定。
二、关于分期支付租金的诉讼时效起算点问题最高人民民事审判第二庭在2000年10月26日对山东省高级函复:你院鲁法经(1999)25号《关于借款合同中约定分期偿还应如何计算诉讼时效期间的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在借款、买卖合同中,当事人约定分期履行合同债务的,诉讼时效应当从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次日开始计算。最高人民给云南省高级人民函复:你院《云南省高级人民关于继续性租金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如何计算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对分期履行合同的每一期债务发生争议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的次日起算。
三、对于未约定租金给付期限的诉讼时效的起算点根据是《合同法》第62条规定的“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即,对于未约定租金给付期限的诉讼生效的起算点只能从债权人向债务人提出履行要求、且履行宽限期届满之第二日开始。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租房合同还没到期又续签的合同有效吗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租房合同还没到期又续签的合同有效吗相关的法律规定。
10w+浏览
房产纠纷
租房合同的公司名称变更后继续有效吗
[律师回复] 对于租房合同的公司名称变更后继续有效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是有效的。
一、合同就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合同成立的要件有:
(1)当事人为双方或多方;
(2)合同具备必要条款;
(3)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合同当根据我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从事与设立公司相关的一些活动,在设立公司的过程中,设立中的公司可以享有一点的权利并在一定范围内执行。
二、设立中公司是一种特殊的临时性的组织形式,都必须经过多个顺序相连的步骤,后经过登记才能最终获得法人资格。根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原理,设立中的公司在对内关系上,出资人的出资及因一定法律行为而为被设立中公司取得的财产属设立中公司,在对外关系上,设立中公司具有有限的权利能力。设立中公司的权利由公司章程确定或发起人签订的协议对在公司设立的范围内行使。况且从实际状况看,设立中公司接受了股东出资,具有自己的财产,享有投资所形成的财产权。设立中公司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设立公司的活动,在设立过程中是享有权利并在一定范围内承担义务和责任的主体,具有有限的法律人格。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在保留期内,不得用于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转让。
四、从保护交易安全、合同相对人的角度利益出发,设立中公司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合同不必认定必然失效。但房屋租赁的目的及用途没有发生任何的改变。房屋租赁合同具有完整性则合同成立有效。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二条明确规定:“发起人为设立公司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合同相对人请求该发起人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成立后对前款规定的合同予以确认,或者已经实际享有合同权利或者履行合同义务,合同相对人请求公司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该司法解释并于2011年2月16日正式施行。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17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租房合同还没到期又续签的合同有效吗?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租房合同还没到期又续签的合同有效吗?相关的法律规定。
10w+浏览
房产纠纷
续租房屋怎么样签订续租合同?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身份证号码:(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身份证号码:(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就下列房屋租赁事宜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将自有座落于房屋出租给乙方做1用途使用。
二、租赁期限为(年、月),自二OO年月日起至二O年月日止。租赁期满后,乙方应无条件将该房屋交回甲方,甲方继续出租该房屋的,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租用。
三、双方约定租赁期内租金为人民币元,租金在每月日前在交付甲方。
四、乙方须缴纳人民币元给甲方作为租房押金。
五、甲方未按合同要求提供符合要求的房屋的,或在签订本合同日内不能交付房屋的及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租用的,视为甲方违约。
六、乙方在租赁期内不得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如有改变须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必须按时交付租金,否则除交付租金外,按每月租金的1%支付每日滞纳金,拖欠租金超过七天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终止合同,甲方可在物管处及相关人员监督下收回房屋。
七、租赁期内如甲方中途毁约,必须双倍返还定金,乙方中途毁约的,押金由甲方没收作为违约赔偿金。
八、乙方不得在该房屋内从事违法活动,否则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没收押金;在租赁期内乙方需转租的,须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九、乙方在租赁期间所产生的电费、水费、煤气费、电话费、物业管理费、闭路电视费等由乙方承担。
十、甲方提供的家私电器如下:1电视机台2电视柜个3冰箱台4洗衣机台5冷气机台6煮食炉台7餐台套件8沙发张9床张10床头柜个11衣柜个12梳妆台个13热水器部14茶几个15石油气瓶个16饮水机个17椅子把18DD组合台家私电器如有损坏,照价赔偿(附价格清单)。

一、甲乙双方均已对对方的产权资料、身份证等相关资料进行验证,确认真实有效。

二、本合同履行过程重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向人民。

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签名即具法律效力。乙方入住时的煤气度数水表度数电表度数备注: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电话号码:电话号码:
北京公租房续租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承租公租房的家庭,租赁期内遵守《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的承租家庭,在租赁合同期满前3个月,经营单位将入户发放《公共租赁住房合同期满通知书》。承租家庭在通知书上填写续租意见进行续租申请,续租起始日期为现租赁合同期满次月1日,期限两年。  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的家庭,区房管局向其发放《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续租条件通知单》,并告知理由。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家庭,可在接到通知单5日内到区房管局申请复核。  如果在承租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应在租赁合同期满自行退出承租房屋:  
1.租赁期内违反合同未整改。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包括:将房屋转借、转租他人或擅自与他人调换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擅自改变房屋居住用途、原有使用功能、内部结构和配套设施,拒绝按甲方要求恢复原状;在房屋内从事违法活动;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房屋;欠缴租金累计满6个月,经催告仍未缴纳等。  
2.符合续租条件但未按规定提出续租申请。  
3.提出续租申请但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属于这种情况,并且确需继续租赁原公租房的承租家庭,经营单位可按照规定为其安排搬迁期,搬迁期限1年,搬迁期内租金按照届时租金标准确定,搬迁期满应当自行退出承租房屋。搬迁期只有1次。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房产纠纷 > 房屋租赁 > 租房合同还没到期又续签的合同是不是有效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