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租赁期限有哪些
房屋租赁期限是多久可以由租客和房东自行协商决定,只要单纯约定的租赁期限不超过二十年约定多久都可以,法律没有规定。
如果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超过二十年的,则超过部分无效,超过的部分视为不定期租赁。
《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二、有怎么房屋不能租赁
以下房屋不能租赁: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2.有关机关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4.是违法建筑的;
5.不符安全标准的;
7.权属有争议的;
8.不符合相关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四)权属有争议的;
(五)属于违法建筑的;
(六)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七)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八)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九)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三、买卖不破租赁有哪些
买卖不破租赁是指出租人和承租人订立了租赁合同后,在租赁期间,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是可以的,第三人作为买受人可以买到该房的所有权,但在这个租赁房屋上存在的租赁关系不能消灭,必须承认该租赁关系,不能打破现存的租赁关系。受让人与承租人产生新的租赁关系,构成债的转移,承租人向新的出租人交纳房租,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买卖不破租赁规则设立的目的,是保护承租人的租赁权。通常认为,在一个租赁关系中,承租人是弱者,因此要给承租人更多的保障,因此,即使出租人把房子卖了,租赁关系仍然存在,买受人不可以破坏这个合同租赁关系。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
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对于房屋租赁期限有哪些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图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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