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转让是否需要经过对方同意

最新修订 | 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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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海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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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合同的转让是否需要经过对方同意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合同的转让是否需要经过对方同意

一、合同的转让是否需要经过对方同意

合同一方将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方前,需要通知对方和经对方同意。

合同转让当事人一方将合同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现象,也就是说由新的债权人代替原债权人,由新的债务人代替原债务人,不过债的内容保持同一性的一种法律现象。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二、转让合同生效前需要注意的问题是什么

转让合同生效前需要注意的问题:

1、必须订立正式的租赁合同,所谓正式的租赁合同就是经工商备案认可的租赁合同。你可以到当地工商部门购买。

2、必须要求出租方出示房屋产权证书原件和身分方证件。如系共有产权的,需共有人一起签字方可生效。

3、在订立合同时,除租金外还必须明确其他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如房屋租赁税金,物业管理费,修缮费用等。

4、如所租商铺需经装修后方可使用的,需明确装修的范围。

5、如商铺所有权人在租赁期间出售或抵押商铺的,须在合同中明确应保证承租人继续租赁的权利,否则出租方需赔偿损失

6、应在合同中明确是否允许承租人转租他人。

7、订立合同时,所有权人和共有人需同时到场签字并盖章。不可由他人代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三、委托合同解除是否需要通知对方

委托合同解除需要通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了,则合同就会解除。如果对方接到通知后存在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虽然委托合同的任意一方都享有任意解除权,但是这也需要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需要到达对方才生效。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

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合同的转让是否需要经过对方同意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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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转让需要经过相对方同意吗
合同一方将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方前,需要通知对方和经对方同意。合同转让是当事人一方将合同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现象,也就是说由新的债权人代替原债权人,由新的债务人代替原债务人,不过债的内容保持同一性的一种法律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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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股份转让,股份转让,股权转让的区别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股权转让和股权变更有什么区别 股权转让是股东发生了变更,就是A股东的股份转让给跟公司不相干的人(或者转给了公司里的任何一个股东)。 股权变更是股东没有变动,只是股份发生了转变,假如公司有两个股东,A股东把三分之一的股份转给了B股东,这就是股份发生了变动。 二、股票转让和股权转让有什么区别 1.股权转让与股票转让的区别:股权不同于股票,股权转让不征收流转税,这里对于企业和个人是一样的。 2.企业股权转让,按转让收入减去投资成本和涉及的印花税,并入所得额。 3.个人股权转让,按转让收入减去财产原值和合理税费的余额确定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计征个税。 4.个人转让债券和股票,不是转让股权,按财产转让所得计征个税,按转让收入减去财产原值和合理税费的余额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转让债券和股票,缴纳营业税及其附加。按转让收入减去购入成本和涉及的相关税费,并入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5.对于个人所得税方面: 取得的股票股利,以派发红股的股票票面金额为收入额,按照“股息、红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如果分得的股息属于境内上市公司的,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如果属于非上市公司或境外公司的,按照税率20%征收。 转让境内上市公司的股票,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转让非上市公司或境外的股票,按照“财产转让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6.对于企业所得税方面: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7.“符合条件” (1)居民企业之间——不包括投资到“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非居民企业”; (2)直接投资——不包括“间接投资”; (3)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在一年(12个月)以上取得的投资收益。 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益。该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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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需经过债务人同意吗
债权人将自己的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他人的,并不需要经过债务人的同意。但是按照《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的规定,此时债权人需要及时通知债务人。如果没有通知,那么转让债权对债务人不会产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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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股权转让和资产转让
[律师回复] 对于股权转让和资产转让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将其股东依法转让人他人的行为;而资产转让是资产所有人对其资产进行处理的经营管理行为。
1、
首先,转让的客体不同,前者为资产,后者为股份。资产来源于三个方面,即股东(出资人)对于公司投入的资本金、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积累的和通过举债所获得的资金来源。股权则不同,它只存在于公司中,不是公司制企业就不存在股份。
2、
其次,交易的主体不同。资产的所有者是公司,股权的所有者是股东。公司有权转让属于自己的资产,而不能转让属于公司股东的股权,否则就是侵犯股东权利的行为。
相应地,公司股东只能转让自己拥有的对公司的股份,不能转让公司的资产,否则就是股东对公司权利的侵犯。因为股东在投资设立公司时就已经把财产所有权交付给公司,以丧失对该财产的所有权获得股权。
公司一旦注册成功,就成为一个与公司股东完全不同的的民事主体,具有的人格,它与公司的股东是平等关系。
3、再次,一旦转让活动被认为是资产转让,就应缴纳营业税,而如果被认定为股权转让,则不需缴纳营业税。因此,一项交易被认定为资产转让还是股权转让,对于公司或者个人来说利益攸关。尤其是一些巨额的交易,营业税可能高达几百万元之巨。
因此,资产转让不能等同于股权转让,必须明确转让性质。而在工商部门也只可办理股权转让的变更登记。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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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转让时,债权转让如何避免债权转让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标的公司欠股东借款的债权。 标的公司在存续期间,因经营需要或自身向金融机构贷款有难度等原因,由股东以借款形式提供资金支持。现股东转让公司股权,可同时以债权人的身份提出受让条件,即股权捆绑债权一并转让,要求受让方在受让公司股权支付价款的同时,向标的公司提供资金偿还欠原股东的债务。也就是说,受让方成为新股东的同时,成为对标的公司借款的债权人。 2、股东欠标的公司借款的债务。 股东占用标的公司资金的情形时有发生,但在股权转让时应当了断。此款项的法律关系中,标的公司是债权人,股东是债务人。股东转让公司股权时,应当明确告知意向受让人存有债务清偿问题,处理的办法是事先作出承诺,并在结算转让价款时一并偿还。 3、与原股东相关的或然债务风险。 股权转让前,标的公司向金融机构借贷资金,由股东提供担保,或股东向金融机构借贷资金,由标的公司提供担保。现股东转让公司股权时,贷款清偿尚未到期,作为股权交易的双方应当约定,经征得金融机构同意,或解除原股东担保,由新股东对标的公司贷款承担担保责任;或解除标的公司担保,由原股东另寻他人承担担保责任,以规避原股东、标的公司或然的债务风险。 4、与转让股东无关联的债权债务。 标的公司在正常经营过程中,也会产生一系列的债权债务,并与股东无关联关系。如标的公司向金融机构借贷资金(以标的公司财产作抵押);经营活动中往来的应收应付款项;标的公司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履行合规决策程序向他人提供的担保等。对债权而言,标的公司是权利主体和行为主体;对债务而言,标的公司是承债主体和清偿主体,可以于股东依法合规地进行处置,与股权转让不构成相互制约。
股权转让 平价转让和溢价转让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持份转让,是指持有份额的转让,在中国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份额的转让。股份转让,根据股份载体的不同,又可分为一般股份转让和股票转让。一般股份转让是指以非股票的形式的股份转让,实际包括已缴纳资本然而并未出具股票的股份转让,也包括那些虽然认购但仍未缴付股款因而还不能出具股票的股份转让。股票转让,是指以股票为载体的股份转让。股票转让还可进一步细分为记名股票转让与非记名股票的转让、有纸化股票的转让和无纸化股票的转让等。
股权转让多是以书面形式来进行。有的国家的法规还明文规定,股权转让必须以书面形式、甚至以特别的书面形式(公证)来进行。但以非书面的股权转让亦经常发生,尤其以股票为表现形式的股权转让,通过非书面的形式更能有效快速地进行。
即时股权转让,是指随股权转让协议生效或者受让款的支付即进行的股权转让。而那些附有特定期限或特定条件的股权转让,为预约股权转让。中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起人持有的该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该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该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该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该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该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为规避此项法律规定,发起人与他人签署于附期间的公司设立1年之后的股权转让协议,以及董事、监事、经理与他人签署附期限的股权转让协议,即属于预期股权转让。
公司参与股权转让,表明股权转让事宜已获得公司的认可,因而可以视为股东资格的名义更换但已实质获得了公司的认同,这是公司参与股权转让最为积极的意义。但同时还应注意到,中国诸多公司参与的股权转让现象中,未经股权转让各方邀请或者未经股权享有人授权公司代理的情形时有发生。
有偿股权转让无疑应属于股权转让的主流形态。但无偿的股权转让同样是股东行使股权处分的一种方式。股东完全可以通过赠与的方式转让其股权。股东的继承人也可以通过继承的方式取得股东的股权。在实践中,要注意的是,如果股东单方以赠与的方式转让其股权的,受赠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思作出接受或放弃的意思表示,受赠人接受股权赠与,股权发生转让;受赠人放弃股权赠与,股权未发生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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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转让要经过债权人同意吗
债务转让需要债权人同意。债务转让,是指合同债务人通过协商,将合同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承担的行为。使得债务人的资信状况和偿债能力发生了变化,其会对债权人权益的实现带来影响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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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商铺转让合同应该怎样约定转让转让合同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商铺租赁合同如何约定转让 法律规定,租赁合同中,非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得将租赁物转租给他人。如果你有转租的打算,必须提前写明出租人同意在租赁期间允许承租人转让,否则转让时就必须经出租人同意。 转租程序大概为: (1)征求出租人意见,了解能否转租; (2)若能,寻找次承租人并与之签定房屋租赁合同;若不能,可以通知出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返还多余的租金。 (3)由于你们与出租人之间是不定期租赁合同,在与次承租人签定租赁合同时,可以考虑将你们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解除作为合同终止的条件之 一,写入合同中。 转让费的具体策略 (1)承租前应打电话联络店主询问转让店面的大致状况,要和收取转让费的前经营者谈好条件,比如续约时间有多长,合同到期后是否可以继续续约等。还可多找几个有经验的朋友一起去看看,以此得到商圈评估。 (2)承租时对不实的转让借口要特别注意;一定要与房东确认租期,水电、电话等日常设备须请转让店主协助更新。 (3)要和房东处好关系,最好能提前了解房东是哪类人,是不是好说话等等。决定要签约时,一定要问清楚房屋契约、营业登记的转让、设备的好坏程度等,最好与房东、转让者一起签订转让协议,将资产清单、售让权利范围写清楚。有些房东在出租门面时,会禁止承租者转租,如果租到这类商铺,会产生许多麻烦。建议租店面时,应与房东、承租者三方协商,查看店铺相关证件,并签订转让协议。并另外与业主签订新的店面租赁合同。 商铺租赁合同分两种 1、租赁合同是物产有限时间的使用权转移,租赁合同会约定使用期限的范围;合同中会约定一次性租赁费或按时间节点多次支付租赁费。 2、转让合同是物产所有权转移,转让合同会约定物产所有权在某个时间节点上权属移交。合同中会约定一次性转让费或按时间节点分期支付转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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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需要经过股东同意吗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股权转让需要经过股东同意吗,公司股权转让有什么流程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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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转让股权,如何转让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一个详细流程:
1、召开公司股东会议,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研究出售和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
2、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
3、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断。
4、出让方(国有、集体)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5、评估、验货(私营有限公司也可协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
6、出让的股权属于国有企业或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的,需要到国有资产办进行立项、确认,然后再到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其他类型企业可直接到会计事务所对变更后的资本进行验货。
7、出让方召开职工大会或股东大会。集体企业性质的企业需召开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按《工会法》条例形成职代会决议。有限公司性质的需召开股东(部分)大会,并形成股东大会决议,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和表决方法通过并形成书面的股东会决议。
8、股权变动的公司需召开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
9、出让方和受让方签定股权转让合同或股权转让协议。
10、由产权交易中心审理合同及附件,并办理交割手续(私营有限公司可不需要)11、到各有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等手续。
空店转让需要转让费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空店转让需要转让费的:店铺转让费是指租户在店铺租期内(未到期)征得房东同意后将房屋转租,把和房东之间的租赁剩余期限,连同租户的装修、原来购买的设备、经营的项目(货物、加盟许可费、其他无形资产)等,一并转给下一个租户,其向下一个租户收取的超过应收取房租的费用为转让费。是否交纳押金,主要看双方的约定,通常法律不作硬性规定。押金,是一方当事人将一定费用存放在对方处保证自己的行为不会对对方利益造成损害,如果造成损害的可以以此费用据实支付或另行赔偿。在双方法律关系不存在且无其他纠纷后,则押金应予以退还。在违约时将会被扣除。押金具有替代性,一般是在一方已为另一方递交实质性的标的物,为保证已交付的标的物能返还,要求另一方交付相当金额的保证金,在合同不能履行时,以没收押金作为解决合同的方式,体现保护非交付押金一方的利益。押金,实务中也称保证金,风险抵押金等。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给付一定的金额作为其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履行时,返还押金或予抵扣;债务不履行时,债权人得就该款项优先受偿。给付押金的人,称出押人,一般就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受领押金的人,称受押人,是债权人。押金在社会生活中并不是用于所有的合同类型的,要根据案情决定。通常而言,适用于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合同:
(1)租赁合同,尤其是房屋租赁合同。
(2)承包合同,在承包合同中,发包方往往要求承包方提供财产抵押或所谓的风险抵押金,这里的风险抵押金其实就是押金。
(3)旅客住店合同,在旅客住店时,店方总是要求旅客交付相当于或大于其预定期间房价的押金。
(4)住院医疗合同,患者在办理住院手续时,总被要求向院方交纳一定数额的住院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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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转让要经过债权人同意吗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债务转让要经过债权人同意吗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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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是资产转让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股权转让不是资产转让,二者主要存在以下区别。
一、双方的转让客体不同。股权转让的客体是公司股权,资产转让的客体是公司资产。
而资产主要是指企业拥有控制权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机器设备、现金、土地使用权等。
二、交易主体不同。资产的所有者是公司,股权的所有者是股东,公司有权转让自己的资产,而不能转让属于股东的股权。而公司股东只能转让自己对公司所享有的股权。
三、来源不同。资产来源于出资人(或者股东)对公司投入的资本金、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累积和通过举债等方式所获得的财产;股权只存在于公司中,不是公司制企业不存在股权。
四、获得的权利不同。资产收购获得的是对企业全部资产的实质性经营权。
即资产收购交易完成后,收购企业对向被收购企业已收购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存货等可直接或派人组织实施生产经营活动,并对所经营的资产享有绝对的处置权。
而股权收购购买的是对被收购企业资产的拥有或控制权,收购企业不直接参与被收购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对其财产也没有直接的处置权。
五、承担风险的方式不同。资产收购完成后收购企业直接组织生产经营活动,承担和处理可能发生的一切风险活动;股权收购只承担投资收益风险。
六、在利益分配中所处的地位不同。资产收购完成后收购企业是被收购企业的经营者和管理者,同时也是被收购企业经营成果的直接分配者。
而股权收购完成后,除持股比例达到一定比例并出任董事长外,一切均是被动地接受经营成果的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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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的规定,股权转让的规定,股权转让的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股权转让的法律强制性规定 股权转让合同签订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政策或公司章程关于转让时间、转让主体、受让主体的限制性规定《公司法》规定:如:股份公司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主体,不得受让公司股权成为公司股东,例如各级国家机关的领导;法律、法规对交易主体权利能力有禁止性规定的,这类主体不得违反规定订立股权转让合同,例如,股东不得向公司自身转让股权,但《公司法》规定股份公司为减少资本而注销公司股份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公司兼并等种情形例外。在股权转让活动中违反这些法律强制性规定,将会导致股权转让合同无效。 总之,股权转让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前必须对目标公司进行详细的咨信调查,以确定目标公司现存的或潜在的各种风险,同时必须遵守法律法规的有关强制性规定,从而尽量避免盲目收购股权带来的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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