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名字是女方,两人离婚车如何分
车名字是女方,两人离婚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两人离婚婚前房产如何分配
如果一方婚前签订买卖合同,婚后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均分;
如果一方婚前全款买房,登记在自己名下,属于出资人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
如果双方婚前共同出资,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除非未登记方可以提供明确证据证明自己的出资行为,否则属于登记方婚前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
如果双方婚前签订买卖协议,婚后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均分;
如果一方婚前个人支付首付,婚后共同财产还贷,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属于登记方财产,但是婚后还贷部分和房产增值部分应当补偿未登记方;
如果婚前父母出资为夫妻购买的房产,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另一方无权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三、离婚后房子还是双方名字如何办
离婚后房子还是双方名字的,可以变更房产证名字。离婚后房产过户需要下列手续:
1、协议离婚的,需要到公证处办理公证,如诉讼离婚有离婚判决书的话无需办理公证。
2、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
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登记费;
5、领取房产证。
离婚分析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1、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需要公证,未经公证的,夫妻双方亲自到现场办理分析登记)或离婚证书(背后应注明财产分配);
2、房产证(有共有证的,需要携带);
3、申请人身份证;
4、房地产登记申请。
离婚后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如下:
1、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2、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以下情况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无论婚前还是婚后,双方共同出资买房,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这是典型的夫妻共同财产;
3、婚后夫妻双方用共同财产买房,房屋登记不管在夫妻双方谁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结婚后,一方父母出全款买房,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认定为夫妻共有;
5、结婚前,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买房,婚后双方共同还贷,房子登记在出资方子女或双方名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出资部分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6、其他可以认定为共同财产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车名字是女方,两人离婚车如何分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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