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商。
2、调解。
由第三方就纠纷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停、说和。
3、仲裁。
纠纷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将纠纷提交仲裁委员会予以裁决。
4、民事诉讼。
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予以裁判。
二、房屋拆迁后家庭纠纷的调解原则有哪些?
1、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原则。
从调解开始到调解协议的达成和履行的整个过程中,都必须在双方当事人完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进行,不允许强迫当事人接受调解。同时,在调解中,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任何一方的合法权益都应受到保护,任何一方的违法行为都应受到制裁。
2、真实、合法原则。
调解民间纠纷时,一方面要实事求是,调查研究,掌握确实、充分的证据,查明纠纷的事实真相,真正做到以事实为根据;另一方面,又要以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作为调解纠纷的标准和尺度,以便使民间纠纷得到合法合理的解决,维护法律的尊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房屋拆迁后家庭纠纷可以申请免交诉讼费吗?
房屋拆迁后家庭纠纷不可以免交诉讼费,可以减免诉讼费的案件包括:
(一)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
(三)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无其他收入的;
(四)因见义勇为或者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赔偿或者补偿的;
(五)确实需要免交的其他情形。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第一百二十三条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第一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房屋拆迁后最有可能发生的家庭纠纷是,家庭成员之间可能会对房屋拆迁补偿款的分配产生异议,房屋拆迁补偿款并非补偿给全体家庭成员,而是补偿给房屋产权人的,其他家庭成员要求分配房屋拆迁的补偿款,需要有正当理由。如果您对拆迁中家庭纠纷怎么处理相关问题存在疑问的,欢迎联系本网站在线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