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财产有哪些财产组成

最新修订 | 202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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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破产财产有哪些财产组成?1、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包括破产企业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以及其他财产权益。破产企业为国有企业的,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也属于破产财产。2、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止前所取得的财产。
破产财产有哪些财产组成

一、破产财产有哪些财产组成

1、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包括破产企业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以及其他财产权益。破产企业为国有企业的,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也属于破产财产。

2、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止前所取得的财产,包括:

(1)在破产清算期间,破产企业的债务人所偿还的债务;

(2)由于企业破产而收回的投资,联营的收益和权利;

(3)由于破产企业的无效行为而由人民法院追回的财产等。

3、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包括在破产程序结束时尚未到期的、应由破产企业将来行使的财产请求权等;

4、已作为担保物的价款超过其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超过部分。

二、公司自己怎么申请破产?

申请破产有两种方式,一是公司债权人申请,二是公司自行申请。

债权人申请需要的资料比较简单,一般包括债权人的身份资料、证明公司无力清偿债务的材料(例如终本执行书)、破产申请书

但是公司自行申请破产需要的材料就比较多,所以实践中公司可以和部分债权人沟通,通过债权人申请破产的方式处理破产申请问题。

如果公司方选择自行申请破产,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破产申请书。申请书需要写明主体情况、申请破产的理由。

2.主体资格证明。主要包括企业的营业执照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书(身份证、护照)。委托律师申请的,应同时提供委托书和所函、律师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3.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主要包括法定代表人、实际的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后续程序种需要这部分人员参与。

4.破产决议以及上级部门同意破产的文件。一般的公司需要提交股东会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的股东会决议,针对上市公司,还要求有证监会部门同意破产的文件,针对外商投资企业则要求通过商务部部的审批。

5.企业职工情况、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支付情况和安置预案。主要是提供在册职工名单,企业与职工的相关劳动关系材料,职工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的依据。应提供企业破产后职工如何安置的方案,安置费用的筹划、落实,职工工资单。

6.企业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并附审计报告。

7.企业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

8.企业对外投资情况。

9.企业在金融机构开设帐户的详细情况。包括开户审批材料、帐号、银行账户剩余资金等。

10.债权、债务清册。需要列明公司对外的债权、债务,详细写明联系方式、数额、具体债权债务情况。

11.企业抵押、担保事项。

12.企业已发生的诉讼情况。包括已审结和未审结的案件情况。

13.人民法院要求的其他文件。

三、公司倒闭欠银行钱怎么办

企业破产欠银行,根据企业性质不同,债务处理方式存在差异,如果店铺是个体性质,那么倒闭之后欠银行的钱是必须要偿还的,如果在借款时提供的有抵押或者担保,那么银行会采取拍卖的形式来偿还贷款,如果不够可以再进行填补,可以主动联系银行申请协商还款

如果是无限责任公司破产倒闭,公司若资不抵债,那么个人还需要承担剩下的债务,这种情况公司债务会危及到个人财产

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资不抵债的情况,那么将按照法律规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将公司现有财产按照一定比例偿还相关债务。

当自己所在的公司进入了破产程序,那么职工应对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于公司拖欠的工资等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员工的补偿金,由破产管理人主动调查后将职工债权进行登记并列出清单予以公示。如果破产管理人不依法支付员工工资、补偿金,那么员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破产财产有哪些财产组成?上文已经就该问题做出了解答。公司申请破产需要满足法定的条件,并不是想破产就破产。毕竟一旦破产就会影响到债权人以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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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重组的方式有哪些,破产重组的形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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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组由什么成立 组成人员是哪些
破产清算组,是指破产宣告后依法成立的,在法院的指挥和监督之下全面接管破产企业并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总管破产清算事务的专门机构。清算组成员可从律师、会计师、审计师或资产评估师等专业人员中聘用组成;当然前提条件是该些聘用人员必须经审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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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组成立条件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1、公司解散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2、虽然成立清算组但故意拖延清算的;3、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股东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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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做破产重组?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债务重组,又称债务重整,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时,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在法律的监督下,债权人对债务人作出的让步。资产重组是指企业与其他主体在资产、负债或所有者权益诸项目之间的调整,从而达到资源有效配置的交易行为。所谓破产重组,是指当企业资不抵债时,管理层可以向申请破产重组。一旦申请获得批准,则债权人就不能向破产企业催逼债务。法律允许由同一个企业的管理层向债权人提出一个重组方案,延期归还债务,停止发放股息,暂停支付债务本钱,只支付利息,削减无担保的债权。 通常,债权人们不得不同意经理们的重组方案。因为,一旦立刻让企业破产,实施财产清算,企业的财产可能所剩无几,而经过重组以后,企业有可能度过萧条期,产生出丰厚的利润。面对这两种选择,债权人很难不让步。 破产重组,最广义的涵义包括企业倒闭和清算。清算是公司依法被宣布完全,资产全部变卖,进行偿债。因而会产生一种企业淘汰方式的资产重组。 破产不只是企业倒闭、清算,而且包括依法重组和调整。狭义的破产重组使企业依法进行财务整顿后存活下来。调整是在法庭之外,由债权人以债务人进行的和解存活。可见,重组和调整均是资不抵债而需要破产的企业,经过财务整顿,实现资本结构重组,以及经过领导班子的调整,生产、经营计划的转变,而获得重生。这种破产重组与调整作用是: 一是有利于债权人避免在破产清算中因资不抵债而受损; 二是有利于职工防止企业解散引起的大量失业及其带来的社会震荡; 三是有利于企业避免因破产而信誉受损。尽管如此,破产的清算形式仍是破产的主要形式,它促进了资产的流动、再配置和再组合,起着结构调整和扶优汰劣的作用。在西方发达的国家,破产是市场经济中一种正常现象,每年破产倒闭的企业动辄数十万家。但是,在中国市场经济不发达,破产机制不完善,破产立法不健全的进行条件下,企业破产的难度相当大,甚至比企业兼并实施难度还要大的多。正因为如此,国家政策鼓励“多兼并,少破产。” 破产整顿制度有以下特征: 1、 破产整顿是以避免债务人破产为目的的预防措施。它是在债务企业已经出现破产原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已经申请宣告破产,人民已经受理破产申请的情况下,适用的拯救企业的法律手段。 2、 破产整顿必须依照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进行。破产对整顿制度的适用条件,整顿的申请人,申请期限,整顿程序开始的条件,以及对整顿的监督、整顿的期限、整顿的终结鬲、终结方式、后果等各个阶段或各方面的程序都作了明确的规定。违反这些程序,整顿就不能开始或正常的进行。破产整顿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两年期满,无论整顿是否达到预期的目的,整顿即告终结。 3、 破产整顿以和解成立并生效为前提并由企业上级主管部门主持。被申请整顿的企业应与债权人会议达成和解协议,并经人民的认可。如和解不成立或者不被人民认可,则整顿不能开始。如果在整顿期间出现违反或不执行和解协议或者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形,则应予终结;根据现行破产法规规定和现行体制,部分有上级主管部门的企业,上级主管部门仍然是企业整顿的申请权人和主持人,企业的整顿活动由其直接领导和组织实施。 4、 破产整顿必须在人民和债权人会议的监督下进行。为了保证整顿在符合程序,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条件下运行,破产立法把整个整顿过程置于人民和债权人会议的双重监督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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